关于印发新余市实施江西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方案的通知
余府办字〔2007〕82号
关于印发新余市实施江西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新余市实施江西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四日
新余市实施江西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方案
省政府定于2007年4月至11月举行江西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展示新余人民良好的精神风貌,确保我市参赛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充分发挥体育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中的重要作用,检阅我市贯彻《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丰硕成果,把握2008年北京奥运会契机,唱响“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的主题,营造浓厚的全民健身氛围,增强全民体育意识和健身意识,推进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提高全民健康水平,为“创建富民兴赣大业、构建和谐平安江西”做出积极贡献。
二、时间和地点
第一阶段:5月1日至10月30日,在本赛区内举行江西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第一阶段竞赛或演示。
第二阶段:11月在南昌举行总决赛。
三、组织实施
㈠第一阶段:组织开展江西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新余赛区)的竞赛工作
1、组织机构
成立江西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新余市组委会,由市委副书记吴治云任名誉主任,副市长万筱明任主任,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农业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市内各赛区第一阶段竞赛、检查、评比、推荐赛区先进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联系电话:6736008),负责日常工作。市内各赛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做好本赛区的工作。
2、赛区设置
分别以县(区),市直各部门、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为主,在市组委会的指导下,组建好赛区。
3、参加对象和年龄分组
全市范围内的居民按年龄层次划分组别。
老年组:60岁以上(1947年11月1日以前出生);
中年组:35―59岁(1948年1月1日―1972年12月31日);
青年组:18―34岁(1973年1月1日―1989年12月31日);
少年组:12―17岁(1990年1月1日―1995年12月31日);
儿童组:6―11岁(1996年1月1日―2001年12月31日);
幼儿组:3―5岁;
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组;
无差别组。
4、竞赛项目
分 组
第一阶段竞赛项目
老年组
太级拳(剑)、木兰拳(扇)、乒乓球、台球、保龄球、门球、网球、风筝
中年组
健身球、健身秧歌、乒乓球、功夫扇、篮球、网球、
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
青年组
健美操、三人篮球、中长跑、乒乓球、街舞、健美、网球、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
少年组
篮球、排球、七人制足球、健美操、田径、网球、乒乓球、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儿童组
盘踢毽子(三分钟)、健美操、双摇跳绳(三分钟)、广播操、田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幼儿组
幼儿广播操、韵律操、平衡木、10米往返跑、网球掷远、立定跳远、一分钟拍皮球
副县(处)
以上领导组
乒乓球、网球、普通人群达标、保龄球、台球、游泳、健步走、体质测定
无差别组
舞龙、舞狮、拔河、竞技攀登、龙舟、登山、棋类、健身路径、健身气功、大众广播体操
5、竞赛活动办法
全市各个赛区分别在本地进行选择组织第一阶段竞赛活动项目,统一使用《江西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XX县、区或XX单位赛区)》会标,分宜县、渝水区要组织开幕式(启动仪式)及各年龄组的竞赛活动。开幕式内容应包括县、(区)领导讲话,大型广播操和文体表演,组织千人以上健步走或长跑活动。
6、奖项设置
⑴参赛奖及各单位名次奖由各赛区自行设置奖励。
⑵市内的优秀赛区奖:全市评选13个优秀赛区,具体办法是先由赛区申报,市组委会评定并授奖。
⑶省组委会的优秀组织奖:分宜县、渝水区各推选5个,仙女湖区、新余经济开发区、市仰天岗管委会各推选1个参赛积极和组织出色的局、委、办、乡(镇、办),作为优秀组织奖的候选单位,由赛区申报,市组委会核实、筛选、推荐。
⑷最佳组织奖。由市组委会推荐1个组织工作突出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参加省组委会表彰。
7、优秀赛区评选条件
⑴领导重视。成立全民健身运动会领导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经费有保障。宣传形式多样,领导参与积极,声势较大。
⑵副县(处)级以上干部都进行了体质测试。
⑶参赛人多面广,开展竞赛或演示项目不少于6项。
⑷安全措施好,活动中没有出现任何伤害事故。
⑸真实全面记录各项活动情况,如比赛成绩、参加人数等。
8、各赛区第一阶段先进赛区的评选办法
⑴各赛区第一阶段竞赛活动结束后,于9月10日前将本赛区组织机构、竞赛规程和方案、秩序册、成绩册、总结及数码照片10张等有关资料报市组委会办公室。
⑵市组委会于9月中旬对申报先进的赛区进行检查、验收。
㈡第二阶段:组团参加总决赛竞赛及演示活动
1、组织机构:成立新余市参加江西省第三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代表团,具体负责集训参赛工作。代表团设团长、副团长和秘书长各1名,工作人员10名(兼代表团领队、教练)。
2、工作内容:按照省组委会第二阶段的项目规定,确定参赛的具体项目和运动员。为确保取得好成绩,采取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形式,在赴南昌竞赛演示之前,安排30天时间进行集中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