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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批转宜春银监分局关于促进银行业支持宜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及加强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批转宜春银监分局关于促进银行业支持宜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及加强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宜府发〔2007〕19号



宜春市人民政府批转宜春银监分局关于促进银行业支持宜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及加强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宜春银监分局《关于促进银行业支持宜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及加强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指导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六月四日

关于促进银行业支持宜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及加强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指导意见
宜春银监分局

为积极策应宜春市委、市政府“心圈廊”发展战略,大力支持中心城区“三大战役”的实施,进一步促进银行业加强和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支持宜春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工作原则,全面拓展银行业支持宜春经济发展和加强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新思维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有力支持。市委、市政府提出“在全省整体实力前移、局部工作前列”的总体发展目标,大力实施“心圈廊”发展战略和中心城区“三大战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银行业支持经济发展和加强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战略部署,拓展思维,拓宽思路,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同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把握工作原则,坚持和谐统一发展,实现经济金融双促双赢。一是做到“三个结合”,即把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与市委、市政府经济发展战略紧密结合;把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银监会、江西银监局2007年工作会议精神与全市2007年经济工作会议及中心城区“三大战役”动员大会精神紧密结合;把执行银行业监管法律法规与行业管理规章制度紧密结合。二是坚持“三项统一”,即支持宜春经济发展和加强小企业金融服务与银行业实现良好经济效益和自身发展协调统一;与深化银行业改革和提升服务功能协调统一;与健全内控和防范风险协调统一。三是树立“三种意识”,即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选择金融支持和服务项目上的自主决策意识、优先扶持意识和机制创新意识。四是实现“三方有利”,即有利于小企业发展壮大和宜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增效稳健发展;有利于优化宜春金融环境以及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利益。
二、发挥自身优势,选准支持重点,努力实现银行业支持宜春经济发展和加强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新突破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各自人员、机构、业务等方面的优势,重点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以及产品科技含量高、适销对路、发展前景好的企业和宜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力求全年小企业贷款客户数量、贷款增量及贷款质量较上年有明显突破,实现小企业贷款余额、占比及良好率逐年明显上升。农业发展银行要在现有政策性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商业性业务领域,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工企业和粮棉油购销企业和农业小企业的信贷投入,提高对农村基础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的支持力度;国有商业银行要利用点多面广和资金实力雄厚的优势,重点支持医药、食品加工、机械电子、建材、电力能源五大支柱产业和化工、纺织服装两大后续产业做大做强,进一步加大对特色工业园区以及在支柱产业、优势农业、旅游产业中的成长型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产业链的延伸和产业技术的升级换代,促进企业提升产品和设备的科技含量,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推进产品深加工,打造知名品牌。农村信用社要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的作用,在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同时,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以及科技兴农,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技服务企业、种植业和畜禽养殖业等特色农业以及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推进小额贷款发放工作,为就业和再就业提供支持和保障。邮政储蓄机构要依托机构网络优势,积极开办好邮政储蓄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努力促进邮政储蓄资金返回农村,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三、完善服务机制,推进金融创新,积极探索银行业支持宜春经济发展和加强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新方式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继续深化内部改革,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按照银监会《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的要求,不断完善小企业贷款六项机制,提升小企业金融服务功能,增强信贷营销意识,及时为小企业提供信贷、信息、咨询、结算、代理等方面的金融服务。要加快金融产品与服务手段的创新,积极调整业务盈利模式,加强市场需求调研,建设面向市场、客户和基层的业务创新决策及市场营销机制,形成良好的创新激励机制,为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层次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力求金融品种齐全丰富,金融服务高效便利。一是加强中小企业信贷管理制度和产品创新。重点在担保措施、风险定价、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开发出符合各类中小企业需求的信贷产品和服务产品,灵活运用银团贷款、票据贴现、信用证等信贷融资方式,满足不同中小企业对大额资金、急需资金等需求。二是要加强银行业资产业务创新。既要注重对传统资产业务的包装和更新,更要在信贷产品开发、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面加大试点和创新的力度,改变银行较为单一的资产结构,提高银行主动运作资产创造利润的能力。三是提高中间业务的市场研发能力。发展低风险、高附加值,低资本消耗、高技术含量的中间业务,切实提高业务创新的质量和效率。四是认真总结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管理经验,寻找增加支农贷款的新突破口。要在贷款手续、期限、额度、利率、担保等方面有新的突破,争取进一步提高农户贷款覆盖面,提升农户服务满意度。五是努力开拓农村消费信贷领域,发展农村银行卡业务,培育和扩大农村消费市场,促进农村消费结构不断升级。
四、坚持审慎经营,强化监管服务,不断提升银行业支持宜春经济发展和加强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新水平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稳健发展、审慎经营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长效机制,为持续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即建立制度化、程序化的经营决策机制,确保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建立系统化、标准化的决策执行机制,将制度建设与业务流程改造、技术手段创新、管理工具开发等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建立风险量化技术创新机制,提高风险管理的技术含量,使之向科学化、精细化的管理模式迈进;建立以“诚信审慎”为核心的文化保障机制,将个人行为与银行发展、风险管理与业务拓展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员工的风险意识;建立基于资产组合管理的政策引导机制,避免风险集中,提升银行整体盈利性和安全性;建立产品风险定价机制,确保风险资产的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建立风险监测、预警和控制机制,加强对风险的全程监控;建立风险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问责措施落实到位。银行业监管机构要切实履行好“防风险、保稳定、促发展”的职能,进一步加强监管服务,促进辖内银行业完善服务手段、优化服务功能,不断提升银行业服务工作水平。一是加强信贷“窗口指导”,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不断优化信贷投向,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小企业、新农村建设和消费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二是定期监测、分析、通报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入和金融服务的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不足和风险隐患进行提示。三是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扁平化管理力度,优化机构设置和布局,大力拓展业务范围,培植新的利润增长点。四是积极争取实施有差别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制度,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争取上级监管机构适当降低宜春设立区域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资本金和营运规模上的要求,引进区域外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加快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的组建步伐,配合信托公司开办资金集合信托业务,充分发挥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宜春经济发展的融资服务功能。
五、加强沟通协作,争取各方支持,共同创造银行业支持宜春经济发展和加强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新环境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地方各级政府、上级行以及银行同业间的沟通协作,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共同研究解决小企业金融服务中遇到的瓶颈性问题,为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取得地方政府在财税政策优惠、不良贷款清理、改革配套政策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尤其是对早期部分盲目建设、运作和管理不规范造成的信贷风险,要争取政府部门出台进行专项清理的政策。二是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有差别的信贷准入管理政策,适当调整信贷准入权限,降低信贷准入门槛,扩大信贷投入规模。三是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着力推动各种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和涉农贷款担保机构的建立,壮大担保机构的资金实力,缓解中小企业贷款和农户贷款担保难问题。四是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快征信系统建设,实现跨部门、跨行业企业信用信息交换,构建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和守信增益机制,继续依法对逃废债企业采取惩戒措施,依法加强追偿力度,大力支持守信企业发展,提高企业及整个社会的信用意识。五是共同恪守宜春市银行业“文明服务、自律和维权”三个公约,健全完善诚信的金融服务体系,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建立违法违规经营举报及处理制度,共同打击行业内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银行业合理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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