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业园区技能岗位对接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九府厅发[2007]45号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业园区技能岗位对接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 《关于开展工业园区技能岗位对接工程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五月十四日
关于开展工业园区技能岗位?
对接工程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用工管理,搞好工业园区技能岗位对接工作,更好地解决工业园区“招工难”问题,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若干意见》(九府发〔2007〕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 一、指导思想
?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以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城镇新增失业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部队转业退役军人为重点,加强信息互动、技能培训和政策扶持,实现劳动力资源与工业园技能岗位对接,缓解全市各工业园区“招工难”现状与就业结构性矛盾,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用工保障。
? 二、主要措施
? 1、建立劳动用工信息交流制度。形成对接长效机制,定期与不定期联络互动,广泛收集工业园区企业技能岗位供需信息,建立技能岗位信息库和劳动力资源信息库,有针对性为工业园区企业开展技能岗位对接活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企业每月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送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各地劳动保障部门每月向工业园区管委会通报当地劳动力资源信息。
? 2、发挥劳动力市场功能作用。加快市县乡三级劳动力市场建设,2007年底前达到县级有劳动力市场、乡级有“一站式”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的目标,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就业信息联网,形成“协调统一、竞争有序、调控有力、信息畅通、服务完善”的劳动力市场体系,达到全市劳动力资源“一点登录、多点共享”的共享机制,为工业园区用工提供快速、便捷的就业服务。
? 3、设立各工业园区劳动保障事务所或公共就业服务窗口。将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延伸到工业园区,建立工业园区企业用工登记制度,开展工业园区企业劳动力供求信息的收集、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工作。
? 4、开展工业园区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服务活动。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根据企业用工需求,不定期组织举办有针对性的专场招聘会,特别是对园区一些规模较大、岗位较多、用工规范、信誉可靠的企业,在本地招工较困难的情况下,可通过跨地区劳务协作机制,组织到外地进行招聘。鼓励和引导工业园区企业推行“劳务派遣”新的用工形式,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用工派遣协议,既为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又为企业人力管理降低成本,有效配置企业人力资源,提升企业竞争力。
? 5、广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要积极实施“金蓝领”工程,实施“富余劳动力”+“订单式培训”+“企业用工需求”的企业、劳动者、培训机构“三位一体”的培训模式,积极向工业园区企业定向输送合格的的技能劳动者。大力推行“订单式”、“定向式”、“特色班”和“校企合作”、“乡企合作”等培训形式,向工业园区企业输送合格的技能劳动者;鼓励工业园区企业与各培训机构开展合作,提供实习基地和培训设备。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预备制培训,使农村初(高)中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士兵基本掌握一至两门初级技能,为工业园区做好技能人才储备。积极开展技能提升培训,通过落实培训补贴政策,鼓励工业园区企业加大对在岗职工的技能培训力度,对已在岗但无法满足岗位或转岗要求的员工,实施技能提升培训,稳定工业园区技术队伍。
? 6、加大对工业园区企业政策扶持力度。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工业园区企业组织招聘员工,可按录用人数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工业园区企业后勤服务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可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岗位补贴;各类服务型、商贸型企业新增岗位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给予企业相应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新增岗位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且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的,可享受最高不超过l 0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
? 7、积极开展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见习与工业园区技能岗位对接活动。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主动同大中专院校建立联系,要在学校毕业生离校之前,为学校毕业生组织专项就业指导和现场招聘活动,组织开展用人单位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进校招聘活动。要确定一批见习生实习基地,组织有见习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和见习基地实习,实现岗位需求与技能人才的合理匹配,缓解各工业园区企业“招工难”状况和减轻就业压力。
? 8、规范园区企业用工管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工业园区企业减员报告制度。工业园区企业一次性裁员达到20%和200人以上的,要提前30天向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当地政府报告。二是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各地要推进工业园区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招用员工,都应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确保达到“民生工程”要求的劳动合同签订率92%以上的要求。三是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探索通过集体协商合理确定员工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积极引导企业对劳动力市场价位做出反应,适当提高工资待遇,解决工业园区企业人员流失过大、就业稳定率不高的问题,保证工业园区企业员工的稳定就业。四是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将就业比较稳定的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力争用2年时间实现工业园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全覆盖。五是依法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安全卫生权益,不断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履行劳动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
? 三、具体要求
? 1、提高思想认识。实施工业园区技能岗位对接工程,广泛开展工业园区技能岗位对接活动是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求,是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 2、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工业园区技能岗位对接”工作小组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总结技能人才培养与工业园区技能岗位对接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协调部门意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传达有关政策,交流各地工作经验。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在每季度末的次月,对各县(市、区、山)目标任务完成进度情况进行分析,及时进行督导和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县(市、区、山)开展不定期的督促检查活动,对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的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开展不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召开一次现场交流会,推广典型基地的经验和做法,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促进技能人才与工业园区岗位对接。
? 3、部门齐抓共管。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专门成立“工业园区技能岗位对接”工作小组,负责部署、安排、督促检查技能岗位对接工程实施情况。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摸清本地工业园区岗位供求情况,建立工业园区企业用工申报制度和人力资源信息库,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方案,并利用多种手段,在相关报纸、杂志、网站、社区平台信息栏、电视广播等多种渠道,广泛发布用工岗位信息和各类人才信息,为供求双方查询和相互联系提供便利。重点发布供求技能岗位对接信息需求,为他们起着牵线搭桥作用。建设部门保障工业园区公交线路畅通,未通公交车的工业园区,当地政府要设法解决公交问题;教育部门为工业园区务工者解决子女就近入学入托问题,让外来务工人员与当地城市居民享受同等九年义务教育待遇;公安部门对在城镇购买了商品房的进城务工农民,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