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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市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库的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市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库的意见

石政办发〔2006〕56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市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库的意见



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要求,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发挥政府信息资源在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提高行政管理与服务效率,提升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中心站,以部门、单位网站和县(市)、区政府网站为子站的市政府网站群建设水平,决定依托市政府网站群平台建设市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库。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政务信息资源库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库,实现政府信息全面公开,是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工作和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形式,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优化发展环境,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等具有积极意义。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是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府信息资源作为生产要素、无形资产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对政务信息的需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库,有效地汇聚整合各类政务信息资源,实现共享,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公众,是当前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任务,可以推进和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提高政府网站群建设水平。有关部门、单位都要负起责任,切实做好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保证政务信息资源库建设的顺利实施。

二、政务信息资源组织开发的原则和主要内容

(一)信息资源组织开发的原则。信息资源组织“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以服务社会公众,发挥政务信息资源效益作用为目标,整体规划,共同开发,集中管理,互通共享,方便发布查询,兼顾政府和部门网站应用,提高政务信息资源的利用水平。

(二)信息资源组织开发的主要内容。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在其行使管理职能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拥有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务信息,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众正常的工作、生活有需求的,均应纳入组织开发的范围,进行整理入库,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及各部门网站对外发布,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根据信息资源的实际情况,各类信息可以是文字、图片、视频等不同形式。

三、政务信息资源的组织维护和资源库系统的主要功能

市信息中心根据我市政务信息资源的分布状况和服务社会公众的需求,统一规划全市信息资源开发内容,制定《石家庄市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库目录》(以下简称《资源库目录》,附后),确定各部门、单位信息资源组织开发与日常维护工作的任务和分工责任,组织各部门、单位做好信息资源的组织开发和日常维护更新管理工作。

市信息中心负责组织开发信息资源管理系统,依托市政府网站群平台建立信息资源库,对信息资源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发布,确保信息资源安全存储、网站群共享共用,方便有关部门进行信息维护更新,方便社会公众查阅浏览。

信息资源库系统的主要应用功能:

1?具有用户管理与信息维护机制,能够对部门用户进行分级授权和管理,实现部门用户远程管理维护信息。

2?按照相关标准建立系统完整、能够调整的信息类别体系,方便对信息资源进行归类管理。

3?能够实现对信息按类别、关键词、时间段等方式进行检索查询。

4?能够实现信息批量导入。

5?具有信息编辑、文献编辑、网络信息采集功能。

6?数据库信息资源能够为市政府网站群各网站引用发布。

四、政务信息资源组织工作的时间安排和信息规范要求

(一)时间安排

9月11日前,各部门对《资源库目录》要求的信息资源进行组织、整理,实现信息电子化,并通过电子邮箱上报市信息中心,由市信息中心进行初步审核。

9月30日前,市信息中心组织各部门、单位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录入和资源库系统操作应用培训。同时组织各部门、单位集中统一进行信息录入,对各自录入的信息进行审核、修改、调整、完善。

10月16日,由市信息中心组织力量分部门、分单位进行审核验收。

(二)信息规范要求

各类信息必须完整、准确、有效,符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用字、用词正确,语言通顺简洁。各类文体的信息要符合相应文体的格式规范。文字、标点符号、数字的使用和书写符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规定。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办事指南信息,要对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名称、审批依据、办事条件、数量限制、审批或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办理期限、申报材料目录、联系方式等进行清楚准确地表述。各类公文信息,按照原有纸质公文的格式规范形式进行页面编排制作。图片信息要清晰,格式为JPG,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900K,尺寸大小最大不超过1024×768像素,最小不低于640×480像素。各类视频资料信息内容要采用RM格式,确保播放流畅。

五、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资源组织工作的领导

1?各部门、单位要对各自负责的有关信息资源进行全面清理挖掘,整理归纳,对照《资源库目录》要求列出详细的信息资源目录,确定入库信息。要明确主管领导,落实责任处室和人员,制定工作制度,确定工作时限,按信息资源实际情况协调有关处室共同参与,确保按期完成信息资源开发组织工作。

2?市信息中心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建立通报制度,通报各部门、单位工作进度。要抓好系统软件开发和应用培训,做好技术服务,及时解决技术问题。

3?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于9月5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处室、人员名单、联系电话报市信息中心2102房间,联系电话:86687695,电子邮箱:xxzx@sjz.gov.cn。



附件:石家庄市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库目录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石家庄市政府政务信息资源库目录

一、政务信息资源

(一)组织机构

1?石家庄市政府各部门、各办事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机构设置。(由市编办负责提供和维护)

2?市政府各部门、各办事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的情况简介。主要包括:机构性质及职责、内部处室设置及各处室职责、办事程序、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由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提供和维护)

3?社会团体情况。介绍我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情况、章程、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由市民政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二)法规、文件

1?石家庄市现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由市法制办负责提供和维护)

2?各部门负责贯彻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由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提供和维护)

3?政府公报。(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提供和维护)

4?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包括:石家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各类文件)。(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提供和维护)

5?各部门制定发布的履行行政监管职能的文件。(由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提供和维护)

6?已开放的归档文件。(由市档案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7?宜公开的政府调研报告。(由市政府研究室负责提供和维护)

(三)公告公示

1?政府公告。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要公告。(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提供和维护)

2?通知公示。各单位发布的通知、通告以及公示信息。(由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提供和维护)

(四)行政审批。政府部门、单位负责的各类行政审批、注册、备案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事表格、申报材料目录、办事机构、联系方式以及我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变更登记、增设分支机构及注销登记的条件、申办程序、承办时限、收费标准、当事人投诉、承办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等。(由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负责提供和维护)

(五)政务动态。市政府领导、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的重要政务活动和工作动态。(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负责提供维护)

(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1?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提供和维护)

2?重大决定草案的公开。市政府做出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重要决策,以及制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规划、计划、方案等。(由市政府办公厅、有关部门负责提供和维护)

3?公共资金的使用。

(1)重大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情况及工程进度情况。(由市建设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2)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情况。(由市财政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3)市政府财政预算、决算情况。(由市财政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七)公众监督

1?有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涉及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介绍市政府及其部门受理的行政复议事项的范围、程序等。(由市法制办负责提供和维护)

2?市长公开电话。公布市长公开电话的受理范围、办事程序、对社会各界来信来电反映的重大问题的处理等。(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提供和维护)

3?参加行风评议的政府各部门、单位热线电话、典型问题解答、处理结果等。(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提供和维护)

4?人民来信来访。(由市信访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1)介绍市信访局受理来信、接待来访的工作程序,办公地址、接待来访地址、联系电话等。

(2)介绍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群众来信和接待来访的有关规定、办事程序。

5?行政监察。(由市监察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1)介绍公民举报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方式,保护举报人的措施,受理部门依法承办的职责划分、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2)介绍廉政建设、机关评议、行风建设、专项检查情况。

(八)法律知识。日常生活中的基本法律知识。(由市司法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九)专题信息。市政府重要会议、重点工作的可以公开的相关文件及报道,由部门主办的各项专题活动、召开的重要会议的相关文件材料和报道。(由市政府办公厅、各部门负责提供和维护)

二、市情信息资源

(一)石家庄概览:包括自然环境、建置沿革、行政区划、人口、民族、综合实力、农业、工业、国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民营经济、城建环保、交通邮电、财政金融、科教文卫、旅游、人民生活等方面的概述;各县(市)区概况、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简况。(由市地方志负责提供和维护)

(二)石家庄年鉴。(由市地方志负责提供)

(三)石家庄地方志书:1841-1982年《石家庄市志》和各县(市)区志书目录;1978-2002年地方志网络版。(由市地方志负责提供)

(四)石家庄地方史料:石家庄百年大事记、石家庄地方史料精华等。(由市地方志负责提供)

(五)2005年石家庄大事记。(由市地方志负责提供)

(六)党史资料:党的大事记、党史人物、党史知识、党史研究成果等。(由市委党史研究室协助提供)

(七)石家庄市改革开放的主要成果,专题外宣资料,包括图片、视频资料。(由市外宣局负责提供)

(八)石家庄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和2006年度发展目标以及2005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完成情况。(由市发改委负责提供和维护)

(九)石家庄市各行业能够对外公开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发展规划。(由各有关部门负责提供和维护)

(十)石家庄统计:发布石家庄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由市统计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十一)石家庄市行政区划总图和若干专题分类图。(由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负责提供)

三、经济贸易、招商信息资源

(一)我市经济贸易概况(由市商务局、发改委、统计局、国资委负责提供维护)

(二)工业

1?工业概况。介绍我市工业概况。(由市国资委、工业促进局、中小企业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2?重点企业简介(包括:企业历史沿革,职工数量、人员结构,企业生产状况,固定资产规模,科技投入,科技贡献率,近几年利润情况、出口创汇情况,目前经营状况及发展前景展望)。(由市国资委负责提供和维护)

3?名优产品及主要工业产品简介(包括产品名称、生产规模、营销状况及市场份额等)。(由市国资委、工业促进局、中小企业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三)商业(由市商务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1?介绍我市商业概况。

2?介绍我市商业方面有关行业标准、行业规范、市场准则、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

3?介绍我市商贸流通发展规划、商业设施重点项目等。

4?介绍我市重点商业企业、商业网点、商品市场。

5?介绍我市在境内、境外举办的各种交易会、展览会等经贸活动情况。

(四)农业。介绍我市农业概况。介绍我市农业资源、农业经济、名优特农产品、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供求信息。(由市农业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五)畜牧业。介绍我市畜牧业概况。介绍畜牧资源、畜牧经济、优良品种介绍,动物防疫检疫、疫情通报等,相关科技推广、饲料、兽医兽药行业简介等。(由市畜牧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六)林业。介绍我市林业概况。介绍我市林木、野生物种资源,造林绿化、森林防火、林业科技发展信息,林业行政执法情况。(由市林业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七)水利。介绍我市水利概况。介绍我市重要的水利工程项目,水资源情况、渔业经济,水利科技技术、防汛抗旱信息等。(由市水利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八)旅游业。介绍我市旅游业概况。介绍我市旅游业旅游产品、旅游景点等方面的情况。(由市旅游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九)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

1?我市对外贸易基本情况。(由市商务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2?我市招商引资现状。(由市商务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1)石家庄主要进出口企业情况。

(2)我市已批准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情况。

(3)我市历年外商投资项目和利用外资情况。

(4)我市外商投资企业中重大项目的发展情况。

(5)我市外商投资企业行业分布情况。

(6)我市国内经济技术协作与招商引资的基本情况。

3?我市招商引资的主要形式。(由市商务局、外侨办负责提供和维护)

4?我市招商引资的有关政策规定。

(1)外资企业纳税的优惠政策。(由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2)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出让的规定。(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5?介绍我市外商投资的办理程序。(由市商务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6?介绍我市招商引资的原则。(由市商务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7?我市鼓励、限制、禁止外商投资的产业目录。(由市商务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8?我市招商引资项目介绍。(由市商务局、发改委负责提供和维护)

(十)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单位及业务介绍。(由市信息中心负责组织)

(十一)工商管理(由市工商局、文化局、科技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1?介绍申办个体工商户、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经营范围、办理程序(包括:申办必需的各种证明或证件,营业执照办理及收费标准,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经营者姓名的变更办理手续,停业、歇业、撤销、破产等事项的办理,违法违章的处罚原则,居民投诉的承办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2?介绍办理个体文化经营活动的条件、审批程序(包括:文化活动的经营范围,经营项目的申办规则,社会与个体办艺术表演团体的准则、条件,居民投诉的承办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3?介绍申请建立民办技术开发服务机构的审批程序(包括:申办者必须具备的条件、申办手续及注意事项,居民投诉的承办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4?介绍自由市场的管理规则,便民服务措施,举报监督受理机构,居民投诉、管理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十二)税收。介绍我市税收政策、诚信纳税企业名单、办税程序、税务知识等。(由市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四、城建环保信息资源

(一)城市规划和管理

1?介绍石家庄市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以及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由市规划局负责)

2?介绍重点规划成果或重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等。(由市规划局负责)

3?介绍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新建城市居民小区、重要工程的规划介绍等。(由市规划局负责)

4?介绍我市城市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包括:街容街貌、违法占道经营、禁止露天烧烤、城区市场管理等)。(由市城管局负责)

(二)市政工程管理

1?介绍我市有关供水、环卫以及道路、桥梁、排水、泵站等市政工程设施。(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2?介绍单位或居民申请临时占用或挖掘道路的办理程序、管理规则、收费标准,违章处罚规定,居民投诉的承办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3?介绍纳入市政维护管理范围的排水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工作职责分工,居民投诉的承办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4?民心河管理、维护有关规定(由市园林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5?重大城建工程建设信息,建设、设计单位介绍,建筑行业概况、机构、职责、地址、联系电话及行业动态等信息。(由市建设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6?各类建筑工程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受理部门地址、工作人员电话、举报电话。(由市建设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7?各类建筑工程登记备案项目的申报依据、申报条件、申报资料竣工备案提供材料的目录、审批程序和受理部门地址、工作人员电话、举报投诉电话。(由市建设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8?各类建筑工程施工资质标准和承包范围。(由市建设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9?各类建筑企业及机构的名称、概况、地址、联系电话、实施的项目等信息。(由市建设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三)环境保护(由市环保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1?介绍环境保护工作概况。

2?介绍环境保障有关政策。

3?定期向市民发布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报告。

4?介绍废水、废气及污染物的排放标准,申办、登记、核定程序。

5?介绍排放污水及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排污费的标准,缴费程序,违章处罚规定,监理程序。

6?介绍排放废气及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排污费的标准,缴费程序,违章处罚规定,监理程序。

7?介绍市区环境噪声标准,噪声限值,违章处罚规定,监理程序。

8?介绍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监测承办部门的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9?介绍污染举报电话,承办部门职责、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四)国土资源(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1?我市土地和矿产资源状况。

2?土地利用规划、耕地保护、土地市场、土地登记发证管理、土地管理工作信息。

3?探矿权、采矿权管理情况。

4?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5?我市测绘资质、测绘市场及地图市场管理情况。

6?国土资源监察情况。

(五)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地震监测台网介绍等。(由市地震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六)人防知识、人防工程建设和利用;新建建筑物审批中的有关人防工程的规定。(由市人防办负责提供和维护)

(七)园林环境卫生(由市园林、城管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1?我市主要园林与环境卫生设施介绍。(由市园林局、城管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2?介绍我市市容(即园林、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办部门职责分工、单位和居民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由市园林局、城管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3?介绍城市树木所有权的划分,树木砍伐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和损坏树木、花卉的处罚规定及赔偿标准。(由市园林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4?介绍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规定及违章处罚规定,介绍各种垃圾倾倒地点、转运站等。(由市城管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5?介绍市容违法行为的投诉受理机构和联系电话。(由市城管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五、科教文卫信息资源

(一)教育(由市教育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1.介绍我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概况(包括相关的教育规模、师资队伍、教学资源、软硬件环境、重要成果等)。

2.介绍小学、初中教育入学、转学有关规定,居民投诉、咨询及联系电话。

3.介绍高中教育招生、转学、借读、休学、退学、毕业有关规定,居民投诉、咨询部门及联系电话。

4.介绍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有关学校及学制、报考及录取、毕业和待遇,居民投诉、咨询部门及联系电话。

5.介绍普通高等教育有关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等事项,居民投诉、咨询部门及联系电话。

6.介绍特殊教育(包括盲童教育、聋童教育、弱智儿童教育)学校情况、入学规定等。

7.介绍成人教育有关内容和有关规定(包括成人中专和高校的招生录取、毕业后待遇、高教自学考试、业余自学奖励、专业证书制度)。

8.介绍社会办学的有关内容及办理程序(包括类型、申请办学的基本要求和条件、登记审批手续、经费管理,居民投诉咨询部门及联系电话)。

9.介绍学前教育有关入托入园条件、各级幼儿园收费标准、费用分担,居民投诉、咨询部门及联系电话。

(二)卫生(由市卫生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1.介绍我市医疗卫生事业概况。

2.介绍我市重点医疗卫生单位和特色医疗卫生单位情况。

(三)科技

1?介绍我市科技概况,科技发展计划、高科技项目、科技期刊、科技成果、高科技企业、科技园区等方面的信息,专利申请、转让、出售等规定。(由市科技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2?介绍科普活动相关信息、科技人才培训、科技交流情况。(由市科协负责提供和维护)

(四)信息化建设

介绍我市信息化发展规划、发展动态、信息产业及其相关企业情况等。(由市信息产业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五)文化

1?介绍我市文化机构、场馆、文化遗址信息,文艺团体情况,本地特色文化、群众文化活动,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的情况。(由市文化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2?介绍我市广播电视概况,有线电视安装办理程序、广播电视管理法规。(由市广电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3?介绍我市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及出版物市场管理,版权管理及版权保护等方面信息。(由市新闻出版(版权)局负责)

4?我市文艺创作、评论及交流情况。(由市文联负责提供和维护)

(六)体育

介绍我市体育概况、体育场馆和体育设施,介绍全民健身体育活动和重大体育赛事信息。(由市体育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六、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信息资源

(一)劳动就业与劳动关系规范管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1?介绍我市的劳动力资源情况。

2?介绍劳动力市场管理和劳动事务代理等各项工作的基本情况、有关规定和办理程序(包括:就业登记、公民国(境)外就业和境外人员来石就业管理、劳动事务代理,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等)。

3?介绍失业人员确认和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有关规定及优惠政策(包括: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和相关待遇审核、困难群体再就业帮扶等)。

4?介绍劳动工资和工时制度(包括:工资集体协商、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最低工资和小时工工资、职工所享受的休假权益、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等)。

5?介绍劳动关系规范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工作情况(包括: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保障信访投诉等内容和办理程序)。

6?介绍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情况(包括:企业职工在职培训、失业职工再就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等)。

7?介绍企业职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有关规定和办理程序。

(二)社会保障

1?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2?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基金管理、稽核等业务规定及工作流程。(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3?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标准。(包括: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定和办理程序。(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5?职工退休、退职的条件和办理程序。(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6?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与支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待遇核定与支付。(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7?介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的申办条件、程序、办理时限,发放方法,承办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由市民政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8?介绍农村人口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的申办条件、程序、办理时限、发放方法,承办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由市民政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9?介绍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孤老优抚对象、残疾人、未成年人的供养政策,残疾军人和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执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采取的具有生活保障性质的抚烈政策信息,以及承办部门和联系电话。(由市民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提供和维护)

(三)人事管理(由市人事局负责提供与维护)

1?介绍我市的人才资源情况。

2?介绍人才流动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包括:市区内干部调动、市区与市属县(市、区)之间干部调动、外地来石的干部调动和干部调出的规定及办理程序、承办部门和联系电话)。

3?介绍公务员招考、录用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

4?介绍干部退休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及待遇(包括:干部退休的条件、退休金标准、办理手续、政治生活待遇、福利待遇、医疗卫生保健待遇,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

5?介绍干部退职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

6?人事综合信息、人事任免、职称评审、人才市场活动信息、各类专业考试信息等。

七、旅游交通信息资源

(一)旅游

1?介绍我市旅游线路、旅游景点情况、旅游设施情况。(由市旅游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2?旅游质量监督:介绍旅游者利益受到侵害时,为旅游者提供帮助的机构及联系电话。(由市旅游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3?旅游从业人员要求。(由市旅游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4?宾馆酒店信息、地方美食等。(由市旅游局、商务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5?全市旅游业动态信息。(由市旅游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6?民俗风情。介绍我市特色文化、民俗文化等情况。(由市文化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二)交通管理

1?介绍我市的铁路、机场的基本情况。(由市信息中心负责组织)

2?介绍石家庄市市区主次干道路,道路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市交管局负责提供和维护),配一幅标记石家庄市区道路的简图。(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

3?介绍石家庄市境内主干道路名称、长度、走向等内容(由市交通局提供),配一幅标记石家庄市主干道路的简图。

4?介绍我市公路管理有关规定、收费标准、收费程序。(由市交通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5?介绍公路运输有关规定等。(由市交通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6?介绍出租车运营规定、收费标准、违章处罚规定等。(由市交通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7?介绍我市市内公共交通的客运线路,始发站、终点站名称,首、末车发车时间、站途站点,各线路监督电话,月票发售方法、时间及地点,乘客损失赔偿条件,便民服务措施,承办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由市城管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8?介绍我市长途客运线路,首末发车时间、中途主要站点,收费标准,购票(退票)规则,随身携带行李物品、行李物品托运及运输费用的有关规定,乘客投诉、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由市交通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9?介绍零担货运站点及长途零担货运的有关规定(包括:受托范围、托运办理程序、运费标准、提货规则,事故赔偿,当事人投诉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由市交通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八、便民生活信息资源

(一)公安(由市公安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1?介绍户籍登记的有关程序(包括:出生登记,死亡登记,迁出登记,迁入登记,变更、更正登记,受理咨询及承办部门地址、联系电话)。

2?介绍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包括市区户口迁移,立户、分户、暂住、寄住户口的规定和监督检查措施及办理程序,承办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

3?介绍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有关规定、程序(包括居民身份证的申领、换领、补领和临时身份证的办理,承办部门地址及联系电话)。

4?介绍公民因私出境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包括各种手续、证明及户籍证明等内容的办理要求)。

5?介绍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居留管理的有关规定,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

6?介绍机动车辆的管理及办理程序(包括管理范围、牌照办理、过户与迁移、补领牌照、车辆报停及复驶、车辆检验的办理,居民投诉、承办部门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7?介绍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包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职责、直接当事人(含行经事故现场的驾驶员、行人)承担现场义务的规定,事故处理的基本常识及规定,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

8?介绍公民申办机动车辆驾驶证的程序(包括具体办理要件、收费标准,培训考试规定,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

9?介绍日常消防常识、遇到紧急情况的急救方法和处理形式,消防部门及联系电话。

10?介绍刻制公章的有关规定及办理程序(包括刻制材料种类、收费标准,经批准承担刻制业务的单位名称、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二)供电(由石家庄电业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1?介绍我市供电和便民服务措施。

2?单位办理用电或日常用电的有关规定及须知,承办机构、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3?介绍家庭用电的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程序(包括:抄表收费标准,用电故障处理、违章用电及窃电的处罚规定,供电部门承办职责、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三)价格、收费管理(由市物价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1?介绍市物价局职责范围内的价格(收费)审批事项的内容、程序、要求。

2?介绍国家、省、市出台的价格、收费政策。

3?介绍市物价局对各种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程序及承办部门办公地点、联系电话。

4?介绍市物价局根据《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公布对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

5?介绍市物价局根据国家有关举报价格违法案件奖励办法,对公民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实施奖励的方法、奖励标准,保护举报人、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

6?公布部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信息。

(四)公用事业

1?介绍自来水使用、管理中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承诺部门的职责(包括:在新增供水设施、供水设施移位、更换水管道及临时用水的申请、办理程序,抄表收费标准,供水设施管修和新建房屋表后供水设施安装的要求,赔偿条件,居民投诉,供水业务部门承办职责、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由市城管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2?介绍煤气供应、居民使用等有关规定(包括:煤气开户办法、供气标准、用户变更及销户的办理程序、增加用气点、煤气设施管理、设施动迁、产权划分、安全使用等规定,收费标准及办法,居民损失赔偿条件。便民服务措施,居民投诉,承办部门职责、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由市发改委负责提供和维护)

3?介绍液化气供应、居民使用等有关规定(包括:开新户办法、办理程序、用户管理、液化气钢瓶容积标准、安全使用及违章处理的有关规定,居民损失赔偿条件,市区液化气供应站分布,便民服务措施,居民投诉,承办部门职责、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由市建设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4?介绍集中供热的有关规定、申办程序(包括:供热部门承担的义务,供暖期内的安全保障措施,计量收费标准,居民损失赔偿条件,便民服务措施,居民投诉、承办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由市发改委负责提供和维护)

(五)房产管理(由市房管局、建设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1?介绍公房租赁的有关规定、申办承租手续的程序。

2?介绍市房管部门直管公房维修的有关规定、便民服务措施(包括:维修原则、范围,居民承担的权利与义务,承办部门的职责、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3?介绍处理公房纠纷有关规定、办理程序,承办部门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4?介绍由房产部门统一管理的城市住宅小区的管理办法、办事机构、收费标准,管理部门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5?介绍房屋所有权登记、交易、租赁的有关规定和办理程序(包括:房屋所有权转移、买卖、赠予、继承、交换及房屋现状变更的规定)。

6?介绍房屋拆迁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以及拆迁改造项目和拆迁动态信息(包括:拆迁补偿安置法规、政策,处理拆迁纠纷、拆迁信访的承办部门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六)劳动和社会保障

1?介绍失业人员确认和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有关规定及优惠政策(包括: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和相关待遇审核、困难群体再就业帮扶等)。(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2?介绍劳动工资和工时制度(包括:工资集体协商、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最低工资和小时工工资、职工所享受的休假权益、女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等)。(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3?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标准。(包括: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定和办理程序。(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5?职工退休、退职的条件和办理程序。(由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6?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与支付,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待遇核定与支付。(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7?介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的申办条件、程序、办理时限,发放方法,承办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由市民政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8?介绍农村人口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的申办条件、程序、办理时限、发放方法,承办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由市民政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9?介绍对农村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孤老优抚对象、残疾人、未成年人的供养政策,残疾军人和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执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采取的具有生活保障性质的抚烈政策信息,以及承办部门和联系电话。(由市民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提供和维护)

(七)人事(由市人事局负责提供与维护)

1?介绍干部调动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包括:市区内干部调动、市区与市属县(市)区之间干部调动、外地来石的干部调动和干部调出的规定及办理程序、承办部门和联系电话)。

2?介绍公务员招考、录用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

3?介绍干部退休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及待遇(包括:干部退休的条件、退休金标准、办理手续、政治生活待遇、福利待遇、医疗卫生保健待遇,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

4?介绍干部退职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

(八)医疗卫生(由市卫生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1?我市医疗卫生事业概况,重点医疗卫生单位简介。

2?介绍我市儿童免疫接种的程序、疫苗种类、接种单位及公民办理接种的手续,接种后异常反应的诊治,居民投诉与咨询的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

3?介绍我市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包括:就诊单位的规定,市内转诊、向市外转诊、特殊情况就诊及疗养手续的办理程序等内容,居民投诉的承办部门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4?介绍公民联系医疗救护的方法,介绍120急救系统的有关情况。介绍市内医疗机构、急救医院、救护站的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含值班电话),居民投诉的承办部门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

5?介绍防治传染病的方法、措施,居民咨询部门及联系电话。

6?介绍职业病就诊的有关规定、就诊地点和程序(包括:职业病的种类、就诊条件、诊断权限、患者待遇和诊断地点,居民咨询部门及联系电话)。

7?介绍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包括:鉴定受理部门、鉴定申请、鉴定复议和申诉,居民投诉部门及联系电话)。

(九)婚姻与计划生育

1?介绍公民婚姻登记的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程序。(包括:结婚、离婚登记的必备条件和办理程序,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必备条件及办理程序,补领婚姻证的办理条件,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办理条件,以及承办时限、居民投诉、市区婚姻登记部门的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等)。(由市民政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2?介绍涉外婚姻登记的有关政策、办理程序、婚姻证明件的申办程序。(包括:中国公民与外国公民结婚、离婚登记的必备条件、办理程序,华侨、港澳同胞与我市居民结婚、离婚登记的必备条件、办理程序,补领婚姻证的办理条件,以及承办时限、居民投诉、受理部门职责、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等)。(由市信息中心负责提供和维护)

3?介绍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申办程序。(包括:市区申请生育一胎的办理程序,独生子女证的领取及各项待遇,城镇和农村生育二胎的必备条件、办理手续,承办时限,居民投诉、承办部门职责、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等)。(由市计生委负责提供和维护)

4?介绍依据法定程序领养子女的条件、办理手续、领养费的支付,承办机构及联系电话。(由市民政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十)军队转业干部、义务兵安置

1?介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包括:接收安置原则、程序,随调配偶和随迁子女的安置原则,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由市人事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2?介绍接收安置义务兵、转业士官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包括:接收对象、接收范围和办法、安置原则,承办时限,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等)。(由市民政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3?介绍接收安置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包括: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安置原则、办理程序、承办时限,承办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等)。(由市民政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十一)福利、救助、殡葬

1?介绍对入住社会福利院予以收养的有关规定、手续办理程序、承办机构职责及联系电话等。(由市民政局和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提供和维护)

2?介绍殡葬事务的有关规定,办理程序。(包括:承办部门职责,火化证件、手续、时限,骨灰盒处置,农村殡葬事务的有关规定、殡葬场所地点及联系电话等)。(由市民政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十二)邮政、通讯

1?介绍邮政业务种类、基本常识。(由市邮政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2?介绍国内(含国际)及港澳台邮件资费,回执查询方法,赔偿条件,居民投诉,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等。(由市邮政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3?介绍居民住宅电话安装手续的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月租费计算方法;增装电话的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增开国际国内长话的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安装时限,承诺服务内容及赔偿条件;国内长话通达地点及资费、国际电信资费、港澳台电信资费标准及办理方法;居民投诉,监督、承办部门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由网通石家庄分公司负责提供和维护)

4?介绍日常急用、常用电话号码,邮电特种服务、电信营业窗口服务和各种监督电话号码。(由网通石家庄分公司负责提供和维护)

5?介绍移动电话的办理程序。(由网通石家庄分公司负责提供和维护)

6?介绍申办数据通信的基本程序、收费标准。(包括:数据交换、传真存储转发等数据业务的办理手续,承办部门及联系电话等)。(由网通石家庄分公司负责提供和维护)

(十三)扶残、助残

1?介绍我市残疾人的管理机构、主要职能、业务处室、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等信息。(由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

2?介绍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包括:残疾人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维权、法院在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方面有哪些规定、措施,残疾人驾驶专用机动车政策等)。(由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

3.介绍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残疾人用品生产企业(包括:机构和企业的概况、服务内容和产品、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由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

(十四)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维权信息。(由市妇联协助提供和维护)

(十五)全市重要商业网点、商业市场情况。介绍全市重要的商业网点、商业市场情况。(由市商务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九、“三农”信息资源

(一)介绍我市农业概况,“十一五”期间我市农业农村发展规划、新农村建设规划等。(由市农工委负责提供和维护)

(二)介绍各项农业政策、法规,主要包括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标准化、农资监管、农业税收、农业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土地管理、农村宅基地、农村用电、水资源管理以及其它惠农政策。(由市农工委、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供电局、水利局、农业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三)介绍我市农村各种政策、法规,主要包括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由市农工委、教育局、文化局、科技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四)介绍我市农业名优新特农产品,主要包括养殖业、种植业、水产业、畜牧业以及农机等方面的名优新特产品。(由市农业局、畜牧局、林业局、水利局、中小企业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五)介绍农村农业种植、养殖、林果、农机、植保、特色农业、农业设施、农村加工业等方面的实用技术知识。(由市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中小企业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六)介绍符合我市实际的农事指导知识,主要包括林果业、蔬菜业、水产业、畜牧业等方面的农事指导知识。(由市农工委、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七)介绍我市农产品市场行情。(由市农工委负责提供和维护)

(八)发布我市农业气象服务信息。(由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九)介绍我市农业企业、农业批发市场、农业专家等方面的情况。(由市农工委负责提供和维护)

(十)介绍我市农村文化建设。主要介绍我市民间传统文化和地域特色文化以及乡村旅游项目。包括文化名镇、名村、名人、名品以及具有地域特色的剪纸、绘画、陶瓷、泥塑、雕刻、编织等民间工艺项目,戏曲、花灯、舞狮舞龙等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项目和民俗旅游项目等。(由市文化局、旅游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十一)介绍我市新农村建设方面的有关成就,主要包括村风、村貌等方面的文字和图片信息。(由市农工委负责提供和维护)

(十二)介绍农村计划生育、学生入学、农民居住、就业、医疗、农民工权益保护、农民外出打工等方面有关政策和制度。(由市计生委、教育局、劳动局、司法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十三)介绍涉及农村农民的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因工伤亡、抚恤等方面的有关政策、规定。(由市劳动局、民政局负责提供和维护)

注:

1?上述信息资源除提供文字信息外,对一些特殊信息,有关部门、单位还应依据自己信息资源实际情况组织提供相应的图片、视频信息。



2?便民生活信息资源中与其它类信息资源有重复的信息,只需提供一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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