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
唐政函〔2006〕27 号
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做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充分发挥电子监管网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作用,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试点工作的意见》(冀政函[2006]10号)精神,提出我市推广应用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工作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重要作用
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企业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该系统对入网企业的每一个产品标注数码信息,消费者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途径查验产品真伪,生产企业和经销商通过网络迅速掌握产品的营销信息,执法部门可以在第一时间掌握假冒信息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推广应用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对于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促进产品结构升级,鼓励企业争创名牌,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我省是国家确定的产品质量电子监管推广工作应用首家试点省份。省政府将试点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构筑诚信体系、创新产品质量监管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重大意义,从实现全市更快更好发展和构建和谐唐山的高度,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切实将这项维护企业和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二、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按照“有限目标,重点突破,逐步展开,确保成功”的工作思路,坚持政府推动引导和企业自愿结合、部门分工负责与各方协调联动相结合的原则,抓住重点产品,采取有力措施,分步深入推进。
总体目标:从现在开始到2007年底,全市所有适合加入电子监管网的企业全部入网,在全市城乡销售网点布设信息查询终端 5000台以上,建成质检系统市县两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建成执法部门信息化联动系统。
阶段目标:到2006年6月底,以食品、农资、建材产品为重点,组织330家生产企业入网;在城区销售网点布设信息查询终端60台;在重点乡镇和重点村“农家店”布设信息查询终端200台。
到2006年底,以食品、农资、建材产品为重点,全市发展入网企业600家;在城区销售网点布设信息查询终端400台;在重点乡镇、重点村“农家店”(或农户)布设信息查询终端700台;建成质检系统市、县两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启动执法部门信息化联动系统建设。
到2007年底,全市所有适合加入电子监管网的企业全部入网,在全市城乡销售网点和农户布设信息查询终端 5000台以上,建成执法部门信息化联动系统。
三、加大推广应用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工作的力度
(一)鼓励市内重点生产企业入网。以食品、药品、农资、建材产品为重点,积极动员白酒、桶装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奶粉、肉制品、饮料、大桶饮用水、农药、化肥、种子、饲料等生产企业入网。对加入电子监管网的企业,有关部门在受理国家、省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申请时,优先予以推荐和评选。
(二)对入网产品流通提供便利。对我省企业生产的产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应用电子监管码纳入商业企业进货验收制度的重要内容。对已使用电子监管码的产品,商业企业可以简化其他验收手续,有关部门可以减少监督频次。
(三)我市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凡适合加入电子监管网的都应尽快入网。自2006年7月1日起,凡适合电子监管网监管的,在唐山市申请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国家和省名牌、河北省著名商标以及参与唐山市诚信企业评比的应向有关部门提供加入电子监管网入网证明。
(四)引导外埠企业积极使用电子监管码。外埠进入我市市场销售的食品、农资、建材等商品,由对该产品具有监管职能的部门负责,向生产企业通报我市使用电子监管码的有关情况,提请厂家在产品进入我市市场前,使用电子监管码。对已经使用电子监管码的外埠商品,进入我市市场时简化有关手续。
四、加强领导,确保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取得实效
(一)各级政府对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负总责。市政府成立由主管市长为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参加的市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区也要成立专门的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对推广应用工作的领导,落实相关责任,密切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促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深入开展。
(二)各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质监部门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推广应用工作的协调监督;负责组织一般企业入网,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商务部门牵头负责编制全市商业企业电子监管网查询终端配置规划,组织协调查询终端安装和管理工作,组织酒类生产企业入网和外埠酒类产品的赋码应用,开展酒类执法打假活动,查处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违法行为。农业部门负责组织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生产企业入网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畜牧水产部门负责组织饲料生产企业的入网工作。卫生部门负责监督消费环节食品、化妆品电子监管码应用工作,查处消费环节假冒伪劣食品、化妆品违法行为。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应用电子监管码的监督管理,引导和监督商业企业经销赋有电子监管码的商品,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组织药品生产企业入网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违法行为,编制全市药品销售企业查询终端配置规划,指导协调安装查询终端工作。供销社负责组织食用盐包装、加工企业的入网工作,制定并实施全市重点乡镇和重点村“农家店”、“村村通”信息查询终端布设规划。烟草专卖部门负责监督卷烟应用电子监管码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浓厚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生产经营企业对推广应用工作的认知度,增强入网的积极性。各级报纸、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监管网的功能作用,引导消费者主动查询,努力营造家喻户晓,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唐山市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唐山市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要坚持政府推动引导和企业自愿相结合,部门分工负责与各方协调联动相结合的原则,抓住重点产品,采取有力措施,分步深入推进,到2007年底,全市所有适合加入电子监管网的企业全部入网,在全市城乡销售网点布设信息查询终端5000台以上,建成质监系统市县两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和执法部门信息化联动系统。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06年2月―2006年6月)。组织完成入网生产企业330家,在城区布设查询终端60台,在重点乡镇和重点村“农家店”布设查询终端200台,完成入网生产企业生产线喷码技术改造。
质监部门:配合省质监局和中信国检公司完成质监系统市县两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调研和规划;组织完成入网食品生产企业310家以上。
商务部门:组织完成全市商业企业电子监管网查询终端配置规划;在城区布设查询终端60台;完成全市主要白酒生产企业的入网工作;配合省商务部门完成茅台、五粮液、古越龙山、女儿红等外埠酒类产品在生产企业的赋码应用工作。
农业部门:组织完成16家种子、农药、化肥生产企业的入网工作。
畜牧水产部门:组织9家饲料生产企业入网。
供销社:组织完成食用盐包装、加工企业的入网工作;制定重点乡镇和重点村“农家店”、“村村通”信息查询终端布设规划;在重点乡镇和重点村“农家店”布设查询终端200台。
第二阶段(2006年7月――2006年9月)。新增入网生产企业150家,在城区新设查询终端100台,在重点乡镇、重点村“农家店”(或农户)新设信息查询终端300家,完成入网生产企业生产线喷码技术改造,完成质监系统市县两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中心建设。
质监部门:启动建材产品入网工作,新增入网生产企业150家以上;配合中信国检公司完成质监系统市县两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中心建设。
商务部门:在城区新设查询终端100台。
农业部门:新增入网农资产品生产企业15家。
畜牧水产部门:饲料生产企业全部入网。
供销社:新设重点乡镇、重点村“农家店”(或农户)查询终端300台。
第三阶段(2006年10月―2006年12月)。新增入网生产企业120家,累计完成600家;在城区新设查询终端240台,累计完成400台;新设重点乡镇、重点村“农家店”(或农户)查询终端200台,累计完成700台;完成入网生产企业生产线喷码技术改造;全面建成质监系统市县两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并正式投入运行;启动执法部门信息化联动系统建设。
质监部门:启动日化产品生产企业入网工作,生产企业全部入网;配合中信国检公司全面建成质监系统市县两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并正式投入运行。
商务部门:在城区新设查询终端240台;配合省商务部门启动外埠酒类产品在生产企业的赋码应用工作。
农业部门:农资生产企业全部入网。
供销社:新设重点乡镇、重点村“农家店”(或农户)查询终端200台。
第四阶段(2007年)。全市所有适合加入电子监管网的企业全部入网,在全市城乡销售网点布设信息查询终端5000台以上,建成执法部门信息化联动系统。
三、工作要求
市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加强督促检查,密切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明确各方面职责、任务和工作完成时限,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按期推行。对工作中的问题,市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报请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解决,为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有效的技术和装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