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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迎接纪念抗震30周年活动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迎接纪念抗震30周年活动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唐政办函〔2006)50号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迎接纪念抗震30周年活动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唐山市迎接纪念抗震30周年活动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唐山市迎接纪念抗震30周年活动


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迎接纪念唐山抗震30周年活动准备工作的统一部署,为确保活动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制定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的发展观总揽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从展示新唐山30年经济社会发展辉煌成就的高度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净化交通环境、规范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遏制交通事故”为目标,大力组织实施道路交通秩序整顿活动,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向世人展现我市日新月异的城市化建设进程和全体市民文明守法的新风貌,为迎接“纪念唐山抗震30周年活动”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顿的时间、范围及重点


(一)时间安排


从现在开始至2006年7月底结束。3月份为发动准备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为各类硬件建设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为集中整治、规范提高和检查验收阶段;7月16日至7月底为巩固提高阶段。
(二)整顿范围


全市所有城市道路、国道、省道、西外环高速、唐港高速公路、县乡道路、旅游景区道路。


(三)整顿重点


1、市(城)区以平安畅通为主要内容。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法占道、酒后驾驶车辆、出租汽车不按规定停车上下客人、公交车不按规定停靠阻碍交通、公务用车、军警车以及第三类机动车(特别是客运机动三轮车)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车、报废车、未年检车辆上路行驶;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违法行为;悬挂影响交通安全视线的广告牌匾等违法行为。


2、农村以保交通安全为主要内容。重点整治国、省道和高速公路超速、超载、超员、强超强会、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逆向行驶、违法停车;省、县、乡道路和旅游景区道路客货车超载、超员,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客,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整顿的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顿活动,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使我市市区、县(市)城区及国、省道交通秩序明显改观,交通事故下降,管理水平提高,群众对交通秩序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为纪念唐山抗震30周年活动创造一个全新的道路交通环境。
具体目标:


1、市区主干道机动车违法率不超过2%,非机动车违法率不超过5%,行人违法率不超过5%;县(市)城区主干道机动车违法率不超过5%,非机动车违法率不超过10%,行人违法率不超过15%。


2、国道、省道机动车严重违法率不超过5%;唐港、西外环高速公路机动车严重违法率不超过1%;县乡道路机动车严重违法率不超过10%;非机动车违法率不超过15%。


3、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要下降20%;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要下降30%;全市杜绝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整顿道路交通秩序的措施


(一)以“五进”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1、按照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的要求,各县(市)区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开展以“珍爱生命、安全出行、做文明交通使者”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对道路交通秩序整顿活动的意义、措施、典型案例、好的经验等及时进行报道,做到家喻户晓,切实提高交通参与者特别是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和法治意识。


2、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车让人”的文明行驶风尚。
使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明白行人在人行横道上的绝对优先权,履行机动车通过人行横道必须减速、遇行人通行必须停车让行的义务;对机动车通行时不能按照《交通安全法》避让行人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通报驾驶人所属单位,由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同时,也要大力宣传和教育行人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不能在斑马线外穿行马路,珍爱生命,积极参与整顿道路交通秩序活动。


(二)强化源头管理,消除隐患,切实解决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


1、加强驾驶员管理。公安部门要严格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发证制度,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质量;严把机动车驾驶人定期体检关,认真核查违章肇事记录,对违章记分达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一律执行复考制度;严格实行驾驶人倒查制,落实驾驶人考试的源头监管责任。农机部门要强化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培训和考试管理。交通、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行业的监管,开展对驾校、培训班和教练员队伍的清理整顿工作,取缔一批不合格的驾校、培训班,清理一批不合格的教练员,采取通报倒查制度,对凡一年驾龄的汽车驾驶人超过10%记满12分的培训单位,进行3个月的停考整顿。


2、加强车辆管理。市公安部门在办理新车注册登记时,要严格按照汽车产品《公告》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办理牌证,对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坚决不予办理登记;严格车辆报废制度,加大对应报废车上路行驶的查处力度,坚决予以强行解体。农机部门要加强对拖拉机的管理,严把新车上照关。公安、城管、交通、残联等部门今后原则上不得再为三轮车办理载客营运手续,对无牌无证的三轮车、改装三轮车要限期退出市场;对办理了牌照没办理营运手续的,要坚决禁止参与经营活动;已办理客运经营手续的,要规范其经营行为。各县(市)区要组织公安、城管、交通、农业等部门认真摸清两轮摩托车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底数,入村入户对各类无牌无证车辆登记造册,采取各种措施,促使车主依法办理注册登记;强化对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管理,禁止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上路。要组织公安、安监、农机、商务、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加大对非法拼装车的治理力度,彻底取缔非法生产点。


3、加强运输企业的管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协调督导有关部门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及时发现、纠正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市公安部门要通过及时向客运企业通报其所属驾驶人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市交通部门要对客、货运输市场进行严格的清理整顿,凡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责令停业整顿,直至清除出运输市场;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督促客运场站加强对客车载客等情况的检查,确保不超员。市公安部门、交通部门要加强对客运车辆的路面检查,确保客运主要线路、主要时段,特别是跨省的长途客运路段,不出现超员运输现象。


4、加强交通设施的管理。交通部门要及时完善各种交通标志,重点完善缺失道路标志、标线、信号灯;完善重点路段及急弯、陡坡、村庄、学校和交叉路口等地点的限速标志;更换增设国、省道干线交叉路口的支路进入主路处的停车让行或减速让行标志、减速带等设施。公安部门要对市区现有的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更换增设交通标志和信号灯;在更多路口施划左转、右转标线,分开左转和直行信号;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因左转车辆造成交通拥挤的路口,禁止左转弯车辆行驶,从而提高路口通过能力。城管部门要努力提高市区路面完好率,亮化、美化市区道路环境;在市区部分易拥堵路段最大限度的增加机动车道,改善路口环境,适当调整港湾式公交车停靠站和出租车停靠站;深化实施“自行车上便道”工程,清除路阻路障,5月底之前彻底消除各种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对影响自行车道通行的电线杆拉线市供电部门要积极配合城管部门进行调整;设置标准化无障碍坡道,部分小区路口设置交通安全减速垫,确保自行车安全、畅通;精心打造行人交通环境,确保盲道畅通无障碍;要做好市区道路建设和维护工作,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对存在的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规划、公安等部门要配合“自行车上便道”工程,对涉及的道路重新规划停车位,确保在5月底之前全面完成。


(三)严格执法,强化路面管理


1、提高科技强警水平,增强路面掌控能力。公安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对全市现有的电子警察、电视监控等道路交通监控设备进行一次调试和检查,对未能正常使用的设备5月底前全部完成修复,使设备正常使用率达到100%。要对市区目前没有安装电子警察的十字路口进行一次摸底,优先选择涉及纪念活动的主要路口和交通繁忙的路口,力争5月底之前再安装10个电视监控设备和10个电子警察。各县(市)区要根据自身情况增加电视监控设备和电子警察,努力提高全市自动监控设备的覆盖率。同时,要加强路面巡控,增加固定和流动测速装备,提高对机动车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监控力度。


2、结合实际,整顿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重点整治机动车非法占道、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车、报废车、未年检车辆上路行驶。进一步加大对车辆违法占路、乱停乱放行为的整顿力度,使市区道路基本实现“禁停无车、准停入位、停放有序”的良好局面。一方面公安、城管等部门要及时惩处非法占道停放的车辆,尤其是对占用“自行车上便道”工程修建的自行车道停放车辆、影响交通的行为,通过记分、罚款等方式加大整顿力度,严重影响交通的先行拖车,确保自行车道安全畅通;另一方面组织发动道路沿线单位人员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违章停放进行劝阻、纠正,确保车辆摆放有序。


3、整顿非机动车、行人违法通行,违法悬挂广告牌匾。以教育为主,以罚款为辅,重点整治非机动车不按规定信号行驶、违法带人以及行人不走人行道、过街不按信号灯指示通行或不走斑马线等违法行为,切实增强广大市民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对未经审核批准私自设置悬挂影响交通安全视线的广告牌匾一律限期拆除,凡未按期拆除的根据有关规定强行拆除并依法予以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政府成立由董宝泉副市长为组长,市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城管局、规划局、交通局、农业局、教育局、工商局、卫生局、民政局、文化局、广电局、供电公司为成员单位的迎接纪念抗震30周年活动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整顿的组织、指挥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成员单位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立即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完成整顿目标。


(二)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针对难点问题,制订解决方案,把交通秩序整顿作为系统工程来抓,以大局为重,搞好衔接与协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分解任务,量化指标,落实责任。针对管理薄弱环节,改革交通组织模式,完善交通设施,科学组织交通。


(三)强化检查,灵通信息。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市迎接纪念抗震30周年活动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级各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相互推诿,欺上瞒下、敷衍塞责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及主要领导责任。7月初,领导小组将从各部门抽调工作人员,集中对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级各部门在交通秩序整顿工作中,要及时将工作动态和遇到的问题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以便研究决策。






附件:唐山市迎接纪念抗震30周年活动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工作领导小组



唐山市迎接抗震30周年活动


整顿道路交通秩序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董宝泉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崔武成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兼财贸办公室主任、金融办主任


董天利    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


成  员:郑文庆    市监察局副局长


魏文忠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立军    市安监局副局长


申宝祥    市城管局副局长


王旭春    市规划局副局长


杨荣博    市交通局副局长


付健民    市农业局副局长


姚玉格    市教育局副书记兼纪检书记


马臣堂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贺珍    市卫生局副局长


于  存    市民政局副局长


郑云川    市文化局助理调研员


赵宝安    市广电局副局长


李运平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刘学东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刘学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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