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唐政办函〔2005)192号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芦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汉沽管理区管委会:
入秋以来,我市雨雪量较少,草木异常干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防火形势非常严峻。市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非常重视,近日,在森林防火工作专项督查报告上,张耀华市长做出了重要批示:“森林防火要切实抓好,防止发生重大火灾,确保安全”,王元孝副市长批示:“要认真落实耀华市长的批示精神,死看死守,确保森林安全”。
根据目前我市安全生产严峻形势,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领导指示精神,确保森林资源管理安全,现就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北部山区重点火险单位要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当前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采取措施,认真抓好,确保不出大的问题。南部平原县区,近年来随着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的大力实施,有林地面积大幅度增加,林下植被非常茂密,也同样存在着火灾隐患。各地要大张旗鼓地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要采取发放明白纸、播发电视宣传广告、给中小学生上森林防火课等多种形式,大力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在重点部位要树立醒目的防火警示碑牌,加大宣传密度,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火源管理力度。各级防火检查站要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风景旅游区、乡村结合部等关键部位,要加大巡查密度,严禁各类火种进入山林。要坚决落实市政府规定的“野外用火八不准”制度,严格执行林区用火审批制度,遇有5级风以上天气或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要切实加大对非法用火的打击力度,对违规用火的人员要依法从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要加强火情的监测巡查,对重点旅游风景区、国有林场等重点地区,以及林区内呆傻人员、外来人员、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要实行重点防范,死看死守,力争从源头上杜绝火灾隐患。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目前头等大事来抓,适时组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野外用火的森林火灾案件,依法追究肇事者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要全力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加大监测巡护力度,及时发现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确保“打早、打小、
打了”。全市各级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保持高度戒备,关键时期要集结待命,进入临战状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高度重视扑火安全工作,强化火灾扑救的科学指挥和调度,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妇女儿童参加扑火,坚决杜绝亡人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完善防火应急处置预案,一旦遇有火情,要立即赶赴现场,科学组织扑救工作,力争将火灾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四是要严格落实值班调度制度。要继续严格落实24小时防火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情况,确保全市防火信息畅通,指挥到位,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的发生。严格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关键时期实行森林火灾零报告和一灾一报,及时、归口、如实报告火情信息和火灾扑救情况,对因瞒报、迟报、漏报火灾情况而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是要强化组织领导。要切实按照温家宝总理提出的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五条标准”要求,狠抓贯彻落实。尤其是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还没有专项编制和专职人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还没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的单位,要认真研究,尽快解决。对于因机构不健全、经费不落实、人员不到位、火源管理不力、发生火灾后处置不及时,造成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失职渎职行为,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五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