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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唐政办函〔2005)180号  




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唐山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唐山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05〕21号)要求,就我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职责分工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地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工作,市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负责本级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工作,其职责是:


(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审查、确认、公布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依据、主体资格、执法岗位、执法职责、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责任;


(二)制订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需要统一规范的配套制度;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考核;


(四)检查、督促、指导下级政府和本级各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协调解决本级各执法部门之间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五)负责本级政府各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考评和总结表彰工作;


(六)研究解决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普遍性的问题;


(七)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


市、县(市、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工作,部门法制机构负责本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工作,其职责是:


(一)制订本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


(二)汇集并梳理由本部门负责实施和配合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


(三)依法确认本部门的执法人员、执法岗位、执法职责、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责任,并细化、分解、落实到执法岗位、执法人员;


(四)制订评议考核、责任追究办法,组织开展本部门的评议考核工作;


(五)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对于触犯刑律或者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将案件移送有权机关处理;对其他应当给予责任追究的,由行政机关按照责任追究办法决定;


(六)培训本系统、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提高政治、业务和法律素质;


(七)制定并组织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各项配套制度;


(八)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报告推行行政执法

责任制的情况,搞好与相关部门的执法配合。


二、任务及要求


(一)界定执法职责


1、梳理执法依据。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对本部门的执法依据进行梳理,做到分类清晰,编排科学。


2、分解执法职权。在梳理执法依据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将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解决执法交叉、重复和权限过于集中等问题,做到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


3、确定执法责任。要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要根据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违反法定义务的不同情形,依法确定其应当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内容。


(二)建立考评机制


1、制定考评办法。市、县(市、区)政府及部门要制定相应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将考评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2、严格考评程序。考评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客观评价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兑现奖惩。评议考核的标准、过程和结果要以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3、优化考评方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方法可采取组织考评、自我考评、互查互评相结合的方法,日常考评与年度考评相衔接。对行政执法的评议考核要与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目标考核、岗位责任考核等相结合,避免重复评议考核。


要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作为考核的一个重要方式。评议采取内部评议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外部评议情况作为最终意见的重要依据。


政府对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实行年度评议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依法行政情况考核范围,并在其中占20%的比重。


(三)落实执法责任


1、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2、追究违法行政责任。市、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监察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要依照法律规定及各自的职责对行政执法部门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予以追究,责任追究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和教育与惩戒相结合。


三、步骤与时限


(一)梳理执法依据


所要梳理的执法依据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政府规章以及“三定”规定。


1、梳理:市、县(市、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机构理清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明确主管实施与配合实施,主要职权与职责,执法程序与标准,法律责任等,经本部门领导审定。


2、批准:执法部门汇总的梳理结果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审核;政府法制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规定,审核确认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依据,商编制部门同意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核准。


3、公布:经政府批准的执法依据向社会公开。


全市执法依据梳理工作要在2005年12月30日前完成。其中:政府执法部门要在2005年12月10日前完成,法制机构和编制部门要在2005年12月30日前完成审核。


(二) 分解执法职权


行政执法权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用、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和行政命令等。


1、分解主管部门和配合部门。各级政府法制机构根据执法依据梳理结果,界定各部门的执法依据范围,分清主管实施和配合实施部门。


2、分解执法机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根据内部执法机构设置,将本部门的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


3、分解执法岗位。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根据本部门执法岗位设置将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岗位。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在2006年1月20日前,完成分解执法职权工作,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

(三)确定执法责任


要在分解执法职权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承担责任的行为、主体和内容。

1、明确责任行为。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机构、行政执法人员的任何违反法定义务的不作为和乱作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明确责任主体。行政执法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行政执法的第一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行政执法部门内设执法机构负责人及分管该机构的领导人是行政执法主管负责人,对所管理的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行为承担主管责任;直接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人员是行政执法直接责任人,对本人的行政执法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3、明确责任内容。执法责任分为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对行政执法人员一般轻微的违法行为要追究行政责任;对行政执法人员严重的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2006年2月10日前,完成行政执法责任的确定工作。


(四)制定考评办法


市、县(市、区)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办法,办法要明确具体考评方法、内容、标准和程序。

市、县(市、区)政府的考评办法由政府法制机构起草审核,由本级政府批准后执行;市、县(市、区)政府执法部门的考评办法由部门法制机构主持起草,经部门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报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考评办法制定工作要在2006年3月20日前完成。


(五)制定责任追究办法


市政府法制机构会同人事部门、监察部门起草我市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执行。办法要明确追究主体、行为、程序、责任种类和救济途径等。


责任追究办法的制定工作要在2006年4月30日前完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关系到各级政府所属各行政执法部门和每个行政执法人员,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坚持“行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本地、本部门(本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协调、跟踪检查、督促落实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在认真总结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抓紧建立和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具体包括:1、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2、行政执法程序制度;3、案卷评查制度;4、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5、公民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制度;6、法律、法规、规章学习宣传和培训制度;7、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8、行政执法规范;9、评议考核和奖惩制度。


(三)强化监督检查


市、县(市、区)政府法制办要加大对本级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实施方案是否健全,配套制度是否完善。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并要求有关部门及时纠正。


(四)完善长效机制


要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内容的学习、宣传和培训,使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熟知职权,明确责任;使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了解其内涵,积极参与执法活动的监督和评议,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要不断总结、推广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经验。要建立健全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2006年5月以前,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对同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


各级各部门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附件:行政执法责任制结构内容参考样式






唐山市***局(委、办)行政执法责任制手册






基本情况


主要职责


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一章  总则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第二章  执法主体责任


一、执法依据


(一)行政处罚依据


(二)行政许可依据


(三)其他行政权力依据


二、配合部门


三、法定责任人


第三章  岗位责任


第一节  领导岗位责任


一、主要领导职责


二、主管领导职责


第二节  处室责任

一、政策法规处职责


二、各执法处室职责


第三节  下设机构责任


一、下设处室责任


二、下设分局责任


三、下设站(所、队)责任


第四章  执法程序


第一节  行政处罚程序


一、简易程序


二、一般程序


三、听证程序


第二节  行政许可程序


第三节  行政复议程序


第四节  其他程序


第五章  行为规范


第六章  法律责任


一、行政法律责任


二、内部追究责任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八章  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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