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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四类人群凭证乘坐公交车实行免费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四类人群凭证乘坐公交车实行免费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四类人群凭证乘坐公交车实行免费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通知

经2005年9月12日廊坊市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对四类人群(凭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乘坐公交车实行免费:

1、70岁以上的老人(含70岁);
2、1.2米以下儿童;
3、革命伤残军人(二等及以上);
4、盲人。

望公交企业及从业人员严格照此办理,本通告自即日起实行。

廊坊市人民政府
200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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