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制工作的意见

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制工作的意见

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制工作的意见   

平教办〔2007〕48号


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目前,全市正在开展“五五”普法和“三五” 依法治市活动,教育系统有占全市总人口近四分之一的各级各类学生,有数以万计承担着教书育人任务的广大干部教师,教育系统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在整个“五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市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搞好全市教育系统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既是重大的法律责任,也是重大的政治责任。

“四五”普法以来,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四五”普法的方针政策,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执教,教育法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为了在“五五”普法期间和“三五”依法治市工作中进一步深入开展教育法制工作,结合我局2006年11月转发的《河南省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提出如下意见。望各地各学校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一、切实做好法制宣传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学期应开展一次大型法制宣传周或宣传月活动。

2.每个学校都要开辟学法宣传专栏,并每月更换一次学习内容。

3.每个学校所在地,要有两个以上的墙体法制固定标语。

4.每个县(市)区每年要在当地新闻媒体上,举办一次法制宣传活动。

二、加强法律学习

1.加强干部教师法律学习。除学习宪法以外,重点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

2.每个干部教师每年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3.学习形式: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0个学时。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干部教师学习法律知识的组织、领导、监督和指导,给予经费及其他支持。

5.要加强对干部教师学法情况的考评、考核,考评、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先、晋级的重要依据。

6.学生学习。指小学三年级以上和中等教育阶段学生,以学习法律知识,领会法律精神为主,重点学习教育部、司法部组织编审的《法制教育读本》。

7.学习形式与要求,各学校要以课堂教学为主,要按照教育部等六部委提出的法制教育“四落实”要求组织教学。除此以外,还应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报告会、演讲比赛,组织模拟少年法庭等适合青少年身心教育特点的一些教育活动。

三、搞好教育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遵守、认真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规定,要强化法制意识,在管理方面要管理好各个层次,要体现出法律的严肃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管理制度、管理行为不得与有关法律相抵触。

2.干部教师在学习法律的基础上,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工作和教学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的依法执教水平。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做执行法律的模范。

3.学生尤其是中学生要不断增强法律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以自己的行动自觉抵制一些违法行为,同时要提高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4.有条件的教体局、学校、乡(镇)中心校,应该建立青少年维权机构,法制顾问机构,成建制学校必须在校内明确分管法制的副校长,并聘请公检法司合格人员担任兼职法制副校长。

四、搞好教育法制的科研工作,不断提高法制教育工作水平,要探索开展法制论文评选,法制优质课的评选,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

五、继续搞好“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要求,积极创造条件,抓紧计划、课时、教师、教材“四个落实”。按照我局与市政府签订的2007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责任目标,今年全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要达到总校数的25%。







                                                                                                                                                                 二??七年八月十五日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