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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新政[2007]13号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防灾减灾以及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豫政〔2006〕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气象事业发展全局,坚持“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气象观测基础,提高预报预测水平,加快科技创新,提升气象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与支撑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打造经济强市提供可靠的气象服务。
  (二)奋斗目标。到2010年,全市初步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气象综合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地面气象观测站点间距达到10-15公里,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准确率在现有水平上提高5%-10%,气象服务公众覆盖率达90%以上;到2020年,全市建成结构完善、布局科学、功能先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科技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气象科技创新水平显著提高,气象事业整体实力位居全省先进行列,若干领域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二、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
  (一)加快气象综合观测系统建设。气象综合观测系统是我市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是开展气象业务与科研工作的基础。根据我市气象事业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建设新型天气雷达站和县(市)自动气象观测站,提高我市对局部地区突发气象灾害的监测能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专业监测网、雷电监测网、生态与农业气象监测网等建设,形成功能齐备、布局科学、运行稳定的区域综合观测系统。
  (二)推进气象信息共享系统建设。气象信息系统是我市基础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气象预报预测的主要信息来源。要以提高信息资源数字化、标准化、网络化为目标,不断提升市级气象数据处理中心的功能,建成全省先进的地市级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气象观测数据的共享工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积极提供和共享大气、水文、环境、交通、生态、农业、林业、地质灾害等方面的有关数据信息,互相支持科研和业务建设,提高全市基础信息资源的使用效率。各县(市)政府要加强本地信息网络共享系统建设,促进气象信息和其他有关基础数据信息的共享使用。
  (三)完善气象预报预测系统。以提高天气、气候预报预测准确率为核心,进一步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完善气象预报预测业务系统,充分利用气象综合观测系统获取的资料,依托雷达、高性能计算机等先进设备,以数值预报产品为基础,结合我市地形、天气变化特征等,综合应用多种预报预测技术和方法,努力实现精细化、无缝隙预报预测。加强短时临近天气预报系统建设,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警报和旱涝趋势气候预测。建立涵盖天气、气候、气候变化、生态与农业气象、雷电、人工影响天气等轨道的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精细化预报预测业务系统,努力提高预报预测水平。
  (四)建立气象灾害预警应急体系。高度重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坚持避害与趋利并举。市、县两级要把气象灾害预警应急体系纳入政府灾害管理体系,建立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管理体制。要加快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应急系统建设,建立多要素移动式自动气象站,构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专用发布平台,建立多部门协作的气象信息快速分发体系,提高气象灾害预报预测和应急服务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进一步完善现场应急指挥系统,切实加强气象灾害的调查和影响评估体系建设,增强对暴雨洪涝、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农林业病虫害等自然灾害和危险化学品的扩散、区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
  (五)加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积极构建气象科技创新体系,推进创新主体、创新机制建设,优化创新环境,合理配置科技资源,不断增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根据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加强气象预报预测、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人工影响天气、生态与农业气象等领域的研究,并做好科研成果的应用和推广。要大力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的科技合作、交流,实行优势互补。市、县两级政府和科技、教育等部门要大力支持气象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在实施科技规划时要重视气象领域的科学研究,确保气象科研有稳定的经费投入;支持气象部门的科研机构、开放实验室设施建设,推动气象科技自主创新。
  三、加强气象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发挥气象综合保障作用
  (一)健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强化气象公共服务职能,加快现代化进程,提升公共气象服务能力。积极支持公共气象预警发布系统建设,完善报纸、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和气象12121电话自动答询系统等公众媒体气象信息发布功能,建立通畅的气象信息发布渠道,新闻媒体、网络通信等单位要依法做好公共气象信息的播发工作,对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的预警发布要随时安排时间,增加播出次数。在电视媒体黄金时段,要安排天气预报播出,使更多社会公众了解气象信息。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在各大广场、公园、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立气象信息发布多媒体显示终端,扩大气象信息的公众覆盖面,提高公共气象服务的时效性。
  (二)强化农业气象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天气、气候和气候变化对我市农业生产、粮食安全的影响研究及应对工作,不断提高气象为农业服务的能力。紧紧围绕我市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开展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和农业气候可行性论证,指导农业生产,为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服务,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积极发展“新乡兴农网”和农村气象预报警报网,加快农村气象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气象信息进村入户问题,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效的气象保障。
  (三)拓展气象服务领域。加强专业气象服务系统建设,构建水库防汛预报预警、森林防火、城市生态环境预估等气象服务系统和重点工程气象服务决策咨询系统。重点开展水库防汛、交通、旅游、森林防火、重大活动、城市卫生等气象预报服务工作。
  (四)加强雷电监测和预防。建立雷电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加快雷电监测网络建设。积极做好防雷知识宣传教育,制定和完善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雷电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防雷减灾管理,严格落实防雷减灾工作责任制,重点做好电力、通信、石化、交通、教育、矿山等重点行业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储等单位的防雷减灾工作。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责,安监、规划、建设、消防等部门要协助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防雷检测、防雷工程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工作。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方案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批准施工,从源头上遏制雷击事故的发生。
  四、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和利用气候资源
  (一)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认真落实全市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大力实施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工程项目建设,缓解水资源压力。围绕农业抗旱、水库蓄水、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环境改善、防雹减灾等建设不同类型的作业示范基地。建立科学规范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完善市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系统,开展标准化固定炮站建设,使作业控制能力达到全市总面积的80%以上。积极探索建立应对严重空气污染、城市高温、森林火灾、重大社会活动保障等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机制。
  (二)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市、县两级政府要积极支持开展气候资源的普查和规划利用工作。加强气候资源评估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做好气候资源普查和区划工作,建立气候资源综合信息数据库,为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科学依据。各级气象主管机构依法组织对城镇规划、水库建设、电厂建设、农产品区域化布局、旅游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大型风能、太阳能开发项目选址等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避免和减少重要设施遭受气象灾害和气候变化的影响,或对城市气候资源造成破坏而导致局部地区气象环境恶化,确保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积极开展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工作,建立风能资源监测评估系统,为风力发电场、太阳能电站的建设、运行、调度提供实时气象监测和气象保障。
  五、建立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对气象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气象工作,将气象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科技发展规划,将气象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制定和落实各项具体措施,统筹安排,加强协作,促进我市气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县两级政府要积极支持地方气象事业发展,把增强气象服务能力建设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并且要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和财力的增长逐步加大对气象事业的投入;切实加大对气象台站基础设施、气象公共安全设施、气象科研和技术开发项目建设及运行维护的投入力度;切实采取措施,改善气象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有条件的地方应考虑安排气象职工的各种补贴津贴等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气象部门职工的房改、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工作。
  (三)大力加强气象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气象执法监督,严格保护气象设施及探测环境,依法管理和规范气象灾害监测、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害防护、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象信息发布、气球施放等活动,严禁非法从事气象探测活动。扎实做好气象行政审批工作,积极推进气象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管理。建立执法部门间的执法协作机制,强化气象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气象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气象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气象法律意识和灾害防御能力。
  (四)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气象事业发展、改革创新需求,继续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着力抓好人员聘用和岗位管理,不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和评价体系,加大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力度,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重点抓好领导干部、高层次人才、一线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吸引、使用,全面提高气象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以上意见,望遵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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