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市直各单位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市直各单位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
信政文〔2007〕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按照《中共信阳市委、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信发〔2007〕1号)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市政府对市直各单位行政许可项目重新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决定保留的223项行政许可项目(不含市直单位保留的近二年内没有实施过的27项行政许可项目)予以公布,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信阳市市直各单位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详细目录请点击)
http://www.xinyang.gov.cn/news/html/2007/20070404.doc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