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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会一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会一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会一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07]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新乡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会一标”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消防支队)。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新乡市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会一标”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公安部61号令,不断增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全面提升社会单位抗御火灾能力,按照省防火委实施方案要求,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决定在全市社会单位大力开展以“会查改火灾隐患、会处置初起火灾、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为主要内容的员工消防素质教育和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工作(以下简称“三会一标”建设),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公安部“三基”工程建设的战略部署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文件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国发〔2006〕15号文件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豫政〔2006〕52号)文件精神,通过深入开展“三会一标”建设,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促进消防安全管理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社会单位防控火灾能力,为建设平安新乡、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三会一标”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三会一标”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丁保东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双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宗万太、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申家星为副组长,公安、消防、安监、建设、商贸、民政、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三会一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申家星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消防支队。具体协调指导“三会一标”建设工作的开展,定期分析研究全市“三会一标”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明确职责,制定措施,加强指导,认真抓好“三会一标”建设。
  三、工作目标
  (一)通过“三会一标”建设,大力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消防安全素养,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在单位内部建立层级负责的工作运行机制,实现消防安全管理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建立消防工作“人人参与,群防群治”的工作机制,全面构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二)通过“三会一标”建设,大力提高单位防范火灾的整体能力,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会处置初起火灾、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实现消防标识位置固定化、格式统一化、内容规范化、责任明晰化、宣传普及化、工作经常化,切实做到消防宣传到位、防火检查到位、隐患整改到位、标识规范到位,逐步建立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工作机制,全面构建社会单位火灾防控体系。
  四、方法步骤
  “三会一标”建设工作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检查验收、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3月27日?30日)。
  1.安排部署。在胖东来百货召开“三会一标”建设现场会,总结成绩,交流经验,全面部署“三会一标”建设。各单位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落实方案,召开会议,层层发动,狠抓落实。
  2.参观见学。支队将在召开现场会期间组织各大队负责人到安阳市“三会一标”建设示范单位和市区重点单位观摩学习,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统一标准。
  3.宣传发动。各县(市)、区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三会一标”建设的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传“三会一标”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相关要求,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3月31日?9月30日)。
  1.普查摸底(3月31日?4月5日)。要对所有列管重点单位标识化管理情况开展一次普查摸底,从标识种类、内容、设置位置、工作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掌握工作进度,登记造册,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不同类别的重点单位进行综合分析,积极研究进一步推进“三会一标”建设的工作措施。
  2.明确标准(4月6日?15日)。要结合本地实际,分门别类,制定出宾馆、饭店类场所,商场、市场类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不同类别单位“三会一标”建设的标准,统一“三会”内容、目标和要求,统一标识位置、内容和式样,明确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3.选取试点(4月16月?30日)。各县(市)、区要分别从备案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选取公共娱乐、易燃易爆、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工矿企业、学校医院等不同类型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试点建设,细化标准,明确要求,建立示范单位。
  4.全面推进(5月1日?9月30日)。在试点的基础上,要及时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铺开,全力推进,确保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到要求。市消防支队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2007年8月30前必须全部按要求完成。各消防大队、公安派出所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2007年9月30日前分别完成80%、60%。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10月1日?20日)。
  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将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标准,对各县(市)、区“三会一标”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将“三会一标”建设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考评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并适时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工作滞后、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各县(市)、区也要对本地“三会一标”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验收,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总结提高阶段(2007年10月21日?11月30日)。
  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三会一标”建设工作经验教训,针对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其存在的深层次原因,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要立足“三会一标”建设,着眼长远,探索建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夯实社会消防安全根基。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全员消防知识培训。各县(市)、区要依托公安消防机构,组织开展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日常管理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要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精心组织培训教员,确保培训质量,做到一个不漏、人人过关。结合“三会一标”内容,在重点单位内部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即每天组织一次岗位隐患自查;每周组织一次岗位隐患互查;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宣传活动和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员培训和一次灭火实战演习;每年组织员工到消防站进行一次参观。要将“三会一标”等消防知识纳入劳动、人事、教育等部门培训、教学内容,扩大消防教育培训覆盖面。
  (二)开展消防知识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在新闻媒体开辟消防专栏、编辑消防宣传版面、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悬挂消防宣传横幅、编发消防知识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三会一标”建设的目的、标准、内容和要求,使社会公众普遍了解“三会一标”建设的重要意义,同时要将“三会一标”知识纳入“安全生产日”、“119消防宣传日”、消防宣传“五进”等活动宣传内容,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开展消防技能比武活动。要组织社会单位结合对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组织重点工种人员、特殊岗位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分岗位、分层次开展一次“三会”知识和消防器材设施操作技能比武活动,激发单位员工学习消防知识、重视消防安全、参与消防管理的积极性。市防委将适时组织开展 “三会一标”消防知识竞赛,进一步推动“三会一标”建设工作的扎实深入开展。
  (四)开展全方位应急疏散演练。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指导社会单位结合实际,修订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明确职责,规范程序。同时,指派专人深入辖区单位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一次综合灭火应急疏散演练,使全体员工在实战演练中掌握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社会单位处置初起火灾的实战能力。
  (五)开展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活动。要推动社会单位按照公安部61号令的标准和要求,开展一次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行动,根据“三会”素质建设的标准,使单位员工进一步明确查改火灾隐患的基本知识、操作程序和整改措施,提高查改火灾隐患的能力和水平。
  (六)开展单位互评和优秀标识单位评比活动。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三会一标”建设情况开展互查互评活动,通过观摩评比,交流经验,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全市将组织优秀标识单位评比活动,对各地选定的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示范单位进行评比,评选出优秀标识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在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会一标”建设是适应当前新时期消防工作需要,进一步推进社会单位落实公安部61号令,落实单位消防工作主体责任,提高社会防范火灾能力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社会单位的消防工作规范化水平,大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把“三会一标”建设工作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心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强力推进,保障人力、物力、财力,狠抓落实。同时,要将“三会一标”建设纳入政府消防工作目标考评体系,确保“三会一标”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指导,科学部署。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强化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三会一标”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要根据单位具体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具体细化“三会”内容,增强消防标识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教育性;要对“三会一标”建设工作中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给予重点帮扶,帮助解决制约单位消防工作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把“三会一标”建设情况纳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和日常消防监督抽查的内容,加强“源头”控制,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三会一标”建设工作措施,强化员工培训,完善标识设置,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与单位自身建设同步开展、同步推进。
  (三)统一标准,狠抓落实。对消防标识化管理,在设置上要达到“十个一”标准,即每个单位在醒目位置设置一张总平面布局图;每个楼层或房间设置一张疏散示意图;每个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一个名称及使用方法标识;每个安全出口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标识;每个安全出口设置一个提示性或警示性标识;疏散走道每20米设置一个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车通道每50米设置一处提示性标识;每个危险场所或部位设置一个警示标识;每200名员工设置一个不小于2平方米的固定消防宣传栏;每个消防控制室设置一个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合格标识。各地要充分发动政府各部门、社会各单位广泛参与,明确任务、明确人员、明确方法、明确进度、明确时限,明确奖惩,逐一细化各项工作措施,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严防工作棚架。
  (四)完善机制,规范管理。要通过“三会一标”建设,大力推动社会单位自觉贯彻落实公安部61号令,切实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 完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防火检查巡查、消防教育培训、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机制,推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推动“三会一标”建设融入社会单位自身文化建设,转化为单位的自觉行动,真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消防工作新机制,全力构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和火灾防控体系,不断提高社会单位防范火灾和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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