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目标管理工作的意见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目标管理工作的意见
信政〔2006〕5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实现目标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目标管理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加强全市目标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制订原则
(一)突出发展是第一要务的原则。
(二)体现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及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的原则。
(三)体现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的重点和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的原则。
(四)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五)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目标制订程序
(一)县、区目标制订程序
1、市政府目标办拟订目标体系。
2、各县、区报送目标建议。
3、市政府目标办组织市发改委、统计局、财政局、商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人口计生委、旅游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林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局、农开办等部门对相关责任目标进行细化、分解。
4、市政府目标办协调、汇总并征求各县、区意见后呈送市政府领导审核。
5、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
(二)市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目标制订程序。
1、市政府目标办拟订目标体系。
2、各单位向市政府报送目标建议。
3、市政府办公室各业务科室把关。
4、主管市长审核。
5、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
三、目标体系内容、分值设定及记分方法
(一)目标体系内容
1、县、区目标体系内容。参照省定目标体系内容并结合我市中心工作,由市政府目标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方案,其内容设置包括五个部分,即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投资和消费拉动目标,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教育、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其中,列出13项重点考核指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率、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对外贸易出口总额、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实际利用外资、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新增就业人数、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和安全生产等。
2、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包括6个管理区、开发区)目标体系内容。分为共性工作目标、重点工作目标和日常工作目标三部分。
共性工作目标:内容包括引进市外资金目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信访工作目标、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行政审批工作目标、城市民兵及双拥工作目标、行政执法工作目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等,由市政府目标办协调相关部门统一制订。
重点工作目标:内容是根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所确定的市政府年度重点经济工作及重要工作部署,由市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确定的应由市直单位分别承担和落实的重点工作责任。没有承担上述工作责任的单位,由分管副市长确定其重点工作。每个单位一般2项。
日常工作目标:主要包括年度本单位主要业务工作安排,当年要抓的重点工程、项目,主要业务指标在全省应保持和争取的位次等内容。由各单位根据职能提出方案,报请分管副市长审定。每个单位一般不超过4项。
另外,6个管理区、开发区的目标体系还包括其它主要经济发展指标。
(二)分值设定。县区目标综合考评总基分设200分(见附件一)。市直各责任单位目标综合考评总基分设100分(见附件二)。
(三)记分方法。量化目标纳入统计系统的,以统计局数字为准,未纳入统计系统的,以各监控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全面完成某项目标的计满分;重点量化指标超额完成部分按基分的20%奖励加分;未完成某项目标的按比例记分,但完成60%以下的,该项指标不得分。定性目标由监控单位依据日常监控情况,实事求是地进行考评,共分为四个层次:被市以上主管部门认定为优秀或先进格次的,得该项指标基础分的100%;被市以上主管部门认定为完成格次的,得该项指标基础分的95%;被市以上主管部门认定为基本完成格次的,得该项指标基础分的75%;被市以上主管部门认定为未完成格次的,该项指标不得分。市直责任单位某项目标没有任务的,该项基分统一调整。目标责任单位受国家级奖励的加3分,受省(部)级奖励的加1分;受国家、省(部)级批评和处罚的按相应分值扣分。
四、目标监控和考核
(一)目标监控
市政府目标办及有关认定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地对目标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或组织抽查,做好目标监控工作,分析目标运行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向全市通报。
(二)目标考核
目标考核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激励先进的原则,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自查、抽查、部门认定、统计结论等方式进行。
1、自查自评。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年度工作总结,逐项对照检查市政府年初下达的各项责任目标的执行结果,实事求是地向市政府写出自查总结报告,以正式文件行文报市政府(一式15份)。
2、考核认定。市政府目标办组织市政府相关监控部门对各目标责任单位目标执行结果进行考核认定(具体分工见附件)。各监控单位在对监控目标考核时,都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报送考核认定结果,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以本单位正式公文报市政府(一式5份)。考核认定结果报市政府后,无特殊原因,任何单位不得变更考核结果。市政府目标办将加强对考核认定工作的监督检查,对部分监控单位进行重点抽查,防止不按程序和考核办法操作的违规现象发生。
对各目标责任单位目标执行结果进行考核认定,是市政府赋予各监控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各监控单位要高度重视,以对市政府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做好考核认定工作。对因考评工作需要,确需到各县区、各部门进行检查和考核认定的,监控单位要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和控制各种检查的通知〉的通知》(信政办〔2004〕143号)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报市政府目标办备案后方可进行。未经市政府同意,任何单位不得以目标考评为名到各县区、各部门进行检查和考核认定。对经市政府同意进行的检查和考核认定工作,要把平时掌握的情况与年底检查有机结合,严格控制检查规模和次数,不搞层层检查、重复检查,不得要求县区和部门的党政领导陪同、座谈、宴请,不得干扰和影响各县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增加各县区、各部门负担。要严肃考核认定工作纪律,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对违反上述要求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分口评议。市直单位的重点工作和日常工作目标由市政府各位副市长召集分管和联系单位(包括管理区、开发区)听取工作汇报,评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肯定成绩,查找问题,在此基础上,对分管和联系单位提出评价意见并进行打分。
4、综合评定。市政府目标办负责收集各责任单位的自查自评报告、各监控单位提供的考核认定报告、市政府考核组考核结果以及分管口副市长对分管单位的评价意见和排序。根据上述结果进行综合汇总,按得分多少排出前后顺序,并提出初步的考评、奖惩意见,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对各县区目标执行结果按目标完成度综合排序,排序办法是:首先按考核的目标完成情况依次排序,完成项目多的排前,依次类推;然后对完成目标项相同的县区,按照得分的高低再分出先后顺序。
五、目标奖惩
目标奖惩工作按照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教育和惩戒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进行。在评奖过程中,坚持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承担省定目标的责任单位,如未完成本年度省定目标任务,不得获年度目标优秀奖;没完成13项重点目标其中任何一项指标的县区不得获年度目标优秀奖。“一抓一”考评得分后10名的单位要从总得分中扣除5分,得分后3名的单位不得获年度目标优秀奖;对未完成《政府工作报告》“十项重点项目”和“十件实事”的责任单位从总得分中扣除5分。
考评结果送市委组织部。省直单位的考评情况,由市政府向上级机关通报。
(一)对县、区人民政府的表彰和奖励。对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特别突出、综合评定位居前列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将授予“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对目标完成情况比较好、综合评定位次靠前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将授予“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获奖比例原则上分别为县区总数的30%和30%。
(二)对市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的表彰和奖励。对全面完成责任目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政绩突出的单位,市政府将授予“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对完成责任目标比较好、政绩比较突出的单位,市政府将授予“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对单项工作突出,受到国家和省政府表彰的单位,市政府将授予“完成单项责任目标先进单位”。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获奖比例原则上分别为单位总数的30%和30%。
(三)对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市政府对在目标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目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目标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四)惩戒。对因主观原因未完成责任目标,工作中有重大失误,上报材料有虚报瞒报行为,被否决和综合排序在后 三位的单位及责任人,将进行通报批评。
六、其它
由于政策调整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未能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应在下年度1月中旬前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报告,经市政府目标办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报市政府批准认定,作为当年考核依据。
本办法由市政府目标办负责解释。
附件:1. 县区责任目标权数分解(200分)
2. 市直各责任单位责任目标权数分解 (100分)
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一
县区责任目标权数分解(200分)
目 标 名 称
基分
考核认定及监控单位名称
一、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
65分
1★、县区生产总值
21分
市统计局、发改委
其中,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
3分
市统计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非公有制经济占县区生产总值的比例
2分
畜牧工作
3分
市统计局、市畜牧局
2、三次产业结构
4分
市统计局、发改委
3★、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
7分
市统计局、市发改委
4、限额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
4分
市统计局、市发改委
5、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
4分
市统计局、市发改委
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
15分
市财政局
其中,国税部门地方税收
3分
市国税局
地税部门地方税收
3分
市地税局
财政部门地方税收
3分
市财政局
7、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生产总值的比例
3分
市统计局、市财政局
8★、对外贸易出口总额
7分
市商务局
二、投资和消费拉动目标
40分
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11分
市统计局、市发改委
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
5分
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4分
市统计局
11★、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
7分
市商务局
12★、国债项目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9分
市发改委
其中:1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
4分
13、国内旅客人数、国内旅客旅游收入、旅客投诉率、旅游安全事故
5分
市旅游局
14、城镇化率
4分
市统计局、市建委
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
35分
15★、农民人均纯收入
6分
市统计局
1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5分
市统计局
17、扶贫开发工作
4分
市农办
18、城市居民低保工作
2分
市民政局
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2分
殡葬改革工作
2分
19、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发放
2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20★、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5分
21、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
5分
其中,4050人员再就业人数
2分
22、城镇登记失业率
2分
四、教育、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30分
23★、人口出生率
4分
市统计局、市人口计生委
24、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
2分
市财政局
治理教育乱收费
2分
市纠风办
25、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
3分
市统计局、发改委
26、万元生产总值能耗
2分
市统计局、发改委
27★、环境保护
7分
市环保局
28、造林绿化
4分
市林业局
29、关闭实心粘土砖瓦窑厂、土地管理与耕地保护
3分
市国土资源局
新增新型墙材产量、市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3分
市建委
五、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
30分
30、廉政建设
4分
市监察局
31、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5分
市农业局
3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4分
市综治委
民兵整组、训练和征兵等工作
2分
市军分区(政治部)
33、信访工作
4分
市信访局
34★、安全生产工作
4分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5、消防工作
3分
市公安局(消防支队)
36、行政执法
4分
市法制办
37、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
考查
市统计局
注:1、3、6、8、9、11、12、15、16、20、23、27、34等十三项目标的超额完成部分按基分的20%奖励加分。
附件二
市直各责任单位责任目标权数分解 (100分)
一、共性工作目标 50分
(一)引进市外资金(10分)
由市政府目标办组织市发改委、统计局等部门考核。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5分)
由市综治委考评。
(三)党风廉政建设及政务公开(6分)
由市监察局考评4分,市政务公开办考评2分。
(四)信访工作(3分)
由市信访局考评。
(五)精神文明建设(3分)
由市文指办考评。
(六)城市创建工作(3分)
由市公用事业局考评。
(七)农村定点帮扶工作(3分)
由市农办考评。
(八)计划生育工作(3分)
由市人口计生委考评。
(九)安全生产工作(3分)
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评。
(十)行政审批工作(2分)
由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考评。
(十一)城市民兵工作(2分)
由市军分区政治部考评。
(十二)推行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4分)
由市法制办考评。
(十三)治理教育乱收费(3分)
由市纠风办考评。
二、重点工作目标(20分)
(一)“一抓一”竞赛活动(10分)
由市政府督查室考评。
(二)《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十项重点项目”和“十件实事”涉及的任务;《政府工作报告》分解的要落实完成的目标任务。(10分)
由市政府督查室考评。
三、日常工作目标(30分)
由各位副市长召集分管和联系单位听取工作汇报,评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并对分管和联系单位进行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