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政风行风督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政风行风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地矿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厅和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度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加强我市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水平,树立良好形象,决定在全市开展政风行风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政风行风督查工作,使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落实,政风行风建设全面加强。
二、督查内容
重点督查:(1)查学风、会风,看是否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学习活动,参会人员是否遵守会议纪律,是否有学习制度、学习记录、会议记录;(2)查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看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问题;(3)查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和服务态度,看是否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是否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仍推诿扯皮不按规定及时解决的现象;(4)查工作纪律、办公环境,看是否有上班无故迟到早退、脱岗、离岗、上网聊天、玩游戏、长时间电话闲谈等现象,服务、投诉电话无人接听或处理不及时现象,办公场所环境不整洁、不卫生等现象;(5)查干部廉洁自律,看是否有“吃、拿、卡、要、报”和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监督举报电话是否登记,落实到人,举报信箱是否设立;(6)查干部队伍人员素质,看是否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是否有失职、渎职、滥用职权损害部门形象的人和事;(7)查制度建设,看相关制度是否健全规范,是否得到较好的落实。
三、时间安排及方式
督查工作从2007年6月1日开始,7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6月18日至6月24日)。各单位根据督查内容,逐条对照,对所辖部门和直属单位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结束后报总结材料。
第二阶段:督查暗访(6月25日至6月31日)。由市局统一组织四个督查组进行明查暗访。第三阶段:(7月11日至7月31日)。省厅组成3个督查组,分赴各地进行互查暗访。组织18个省辖市进行互查暗访,至少查两个县一个区六个乡所。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建设高素质队伍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督查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认真自查,切实纠正。要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不准弄虚作假,维护督查工作的严肃性。
(三)严肃纪律,确保实效。各督查组要深入基层、单位,不打招呼、不要陪同,实地督查暗访,并将督查情况及所发现的问题每天向市局纪检监察室进行一次汇报。
(四)狠抓典型,奖惩分明。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人员,要查处到位。对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经查实后要严肃处理。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好的典型,要及时总结推广,采取多种形式予以表扬,坚持弘扬正气。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国土资源局“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对在督查工作中敷衍了事、消极应付、流于形式,或者弄虚作假、知而不查、查而不纠甚至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本次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督查工作结束后,市局将对本次督查工作予以通报。
附:督查组名单
二00七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