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自动雨量站管理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乡镇自动雨量站管理的通知
新政办[2006]1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气象局全省乡镇自动雨量站建设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5〕7号)精神,我市自2004年开始,在全市建立乡镇自动雨量站,目前已建成乡镇自动雨量站130个,完成了站点建设任务。自动雨量站数据处理中心一期工程也已建成。乡镇自动雨量站是由省、市、县三级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建成的,是一种全自动雨量遥测仪器,是抗洪救灾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对防汛抗旱、防灾减灾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对提高天气预报准确率、开展人工增雨等十分有利。因此必须加强对自动雨量站的管理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现就乡镇自动雨量站的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认识到乡镇自动雨量站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乡镇自动雨量站的管理工作,要有专项经费,保证自动雨量站的正常运行。每年要组织一次乡镇有关人员参加的工作经验交流会。党委、政府领导和防汛等各有关部门要经常登陆河南省无线雨量查询网站,随时掌握当地及周边地区的雨情、汛情,在防汛关键时刻作出科学决策,以减轻自然灾害。
二、各乡(镇)政府在加强自动雨量站的管理方面,要指定专人负责自动雨量站的日常管理工作,要给管理人员提供便利条件(配备梯子、电源和一些小的维护工具),要对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纳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自动雨量站管理人员要加强责任心,定期按照有关要求对仪器进行维护,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和县、市气象部门。各乡镇要确保自动雨量站的正常运行,在防汛的关键时刻不出故障。
三、新乡市气象局、各县(市)气象局负责乡镇自动雨量站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自动雨量站的安装、迁移、维修以及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新乡市气象局负责自动雨量站数据处理中心的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确保雨量网络在关键时候不出故障。各级气象部门负责自动雨量站的网络监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及时解决。
四、自动雨量站设备属精密仪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和移动,确因需要迁移的,应及时报告市气象局,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拆卸和重新安装。
五、强化责任意识,严格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严格加强管理造成设备人为损毁、丢失的,由所在乡镇出资修理或重新购买,并对相关乡镇和人员通报批评。对不按照要求定期进行维护,出现堵塞、电路不通等情况,造成重大雨情不能及时上报的,要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六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