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绍政办发〔2007〕150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绍兴县、越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我市已承诺参加由建设部倡议的“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为认真履行承诺,积极做好“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相关活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做好绿色交通工作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开展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符合我市城市发展和交通发展的实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指导协调,把参加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作为我市创建联合国人居环境奖和生态建设的有效载体,努力在全社会倡导绿色交通,落实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
二、机关事业单位带头执行活动的各项要求
活动期间,绍兴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执行活动的各项要求,主动放弃机动车出行而选用绿色交通工具出行方式,采用步行、骑自行车或乘坐公交车辆,并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无车日”(9月22日7:00―19:00)当天,尤其要带头做好机动车封存工作,确需上路的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线路行驶、停放。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见附件1),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对全体干部提出明确要求。
三、精心组织准备,加强监督检查
(一)绍兴市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细化活动实施方案,加强协调联动,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活动周期间机动车使用管理工作方案以及“无车日”当天机动车封存计划,工作方案和计划要通过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活动周期间,绍兴县、越城区机关,市级各部门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在中心城区的车辆,应当加强使用管理,尽量减少车辆使用率。在“无车日”当天,上述车辆除必需使用之外均予以封存。
(三)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活动周期间的道路交通管理,确保交通秩序正常。公交运输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增加营运车辆,改善服务质量,提高运输能力,满足活动周及无车日当天群众出行需求。
(四)各级监察机关要对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在活动周期间特别是“无车日”当天的公车使用、封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1.2007年度绍兴市“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
2.2007年度绍兴市“中国城市公交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部门职责分解表
二○○七年九月十日
附件1:
2007年度绍兴市“中国城市公共
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
为履行我市参加建设部倡议的“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 活动的承诺,根据建设部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7年度绍兴市“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实施方案。
一、时间范围
活动时间:2007年9月16日(周日)―22日(周六)为城市公共交通周,9月22日(7:00―19:00)为无车日。
活动范围:绍兴中心城区。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绍兴市“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机关事务局等部门和越城区政府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建设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下设活动综合协调组、宣传报道组、公交保障组、交通管理组,组长分别由市建设局、市委宣传部、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安排
(一)启动阶段(9月4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讨论和完善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职责。
(二)发动准备阶段(9月5日―15日)。有关部门按照分工积极做好各自准备工作,向广大市民宣传活动方案,并积极配合、参与本次活动。9月5日―10日活动方案征求市民意见,9月11日―13日确定活动方案,9月14日―15日公布活动方案。
(三)实施阶段(9月16日―22日)。按照活动内容开展各项工作。
(四)总结阶段(9月23日―28日)。公布环保技术评估结果,媒体报道社会反响,做好活动总结。
四、活动内容
(一)实行公交出行便捷措施(9月16日―22日)
1.增设临时路线
线路一:汽车东站――胜利路全路段――绍兴一中。间隔时间约5―8分钟。
线路二:秀水苑――延安路全路段――和畅堂――环城西路――快阁苑三期,间隔时间约5―8分钟。
2.延长营运时间
对10路、12路、16路、17路、19路、25路、27路、29路、35路、36路、37路、126路、306路、307路、310路、317路、318路、319路、322路及二级公交201路、202路、203路、206路、208路、209路共25条线路延长营运时间,末班营运时间延长20―30分钟。
3.增加车辆密度
对2路、4路、5路、8路、12路、28路、32路、35路、37路、317路、318路、319路增加营运车辆密度,缩短营运间隔时间。
4.提升服务形象
强化司乘人员教育培训,规范服务,提高质量,展示公交的良好形象。
5.限车辆左转措施
对与公交专用车道交叉的中兴北路龙洲路口、乐苑新村路口、昌安东村路口,以及洞桥新村路口、引虎弄路口、昌安后街路口实行车辆禁左。
(二)举行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启动仪式(9月16日)
市长发表专题电视讲话(15日晚),《绍兴晚报》发布市长倡议书(15日),其他媒体发布市长倡议书(16日)。倡导全社会干部群众在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期间采用步行、骑自行车或乘坐公交车辆上下班、接送孩子,倡导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在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期间带头实行健康交通方式,“无车日”当天,除特殊车辆外,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在绍的车辆实行封存、禁止上路。
16日上午9:00(或9:30)开始,在城市广场举行简短的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启动仪式,进行公交宣传和活动咨询,现场解答有关问题,把公交线路手册、公交服务有关资料和《绿色交通城市未来》宣传手册、宣传画发放给群众。
(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带头放弃驾乘小车(9月17日―22日)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带头参与活动,采用乘坐公交车辆或步行、骑自行车上下班、接送孩子。
(四)媒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
1.宣传公交优先的意义(9月18日)
大力宣传公共交通的出行效率、经济效益,突出公共交通的便利、环保,加深市民对公共交通给日常生活带来便利的了解。
2.绿色交通未来大家谈(9月19日)
对绿色交通进行宣传,对有关部门开展车辆尾气检测和污染严重车辆执法活动进行报道。
3.公交优先对策大讨论(9月20日)
对政府支持公交事业发展、实施公交优先所采取的措施进行宣传介绍。组织社会各界和专家进行大讨论。
4.无车日活动准备工作大采访(9月21日)
新闻媒体就市民参与无车日活动的认识、无车日活动准备工作情况进行采访。
(五)实行无车日公交道路优先通行措施(9月22日7:00―19:00)
1.设置无车路段。在解放路(人民路―胜利路段)实行只对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校车、通勤车、特殊车辆开放的无车活动(东街、县前街、劳动路与府横街之间的车辆双向穿越除外)。
2.在环城南路的解放路口、中兴路口采取限北向通行的措施(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校车、通勤车、特殊车辆除外)。
3.严格执行禁左、禁右限制措施,在无车日当天做好车辆疏通工作,加强对违规行为的处罚。
4.学校门口道路500米范围内禁停接送车辆。
附件2:
2007年度绍兴市“中国城市公共
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部门职责分解表
序号
责任部门
主 要 内 容
配合部门
1
市委宣传部
1.在活动开展前两周,落实媒体连续播放15分30秒左右的公益宣传片和30秒的公益广告片,并持续到活动结束。(公益广告片每天20:00―22:00播放不少于1次,每天其他时间不少于2次;宣传片可每周不同时间播放2―3次)
2.落实媒体对活动进行全面报道,及时向市民传递活动相关信息
3.落实媒体做好启动仪式和9月18―22日的系列宣传活动,落实媒体组织好大家谈、大讨论、大采访活动
4.活动结束后要求新闻媒体对活动产生的影响和群众的评价及反响进行后续报道
5.按照建设部活动组委会与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开展网络宣传的要求做好宣传工作。需把启动仪式的实况录像剪辑成10分钟左右的专题片;需将无车日相关活动内容拍摄成2分钟电视新闻;需及时提供有特色的视频、图文新闻报道参加网络评比(不少于10条);需制作10-15分钟整个活动电视宣传片参加人民网展播
6.做好活动宣传方案的其他工作(见附件1)
市建设局
市公安局
市交通局
市环保局
市教育局
2
市政府
办公室
1.拟文倡导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停驶小车,督促各单位落实
2.拟文禁止9月22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的车辆使用
3.协调与“体育节”等其他有关活动的关系
4.指导、协调有关工作
市委宣传部
市建设局
3
市监察局
负责对9月22日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的车辆封存情况进行督查
市委宣传部
市公安局
4
市建设局
1.落实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组织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各部门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与建设部和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做好联络工作
3.活动前印制并向群众发放由活动指导委员会编写的《绿色交通城市未来》宣传手册
4.负责做好启动仪式相关工作
5.负责做好公交停靠站道路的维修工作
6.做好系列宣传活动报道的有关资料、材料的准备工作
7.牵头做好活动结束后的考核总结工作
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5
市公安局
1.活动前做好公交道路优先通行措施的准备和宣传告知工作
2.9月16-22日,做好交通组织工作,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保障公交车辆行驶的快速和优先
3.加强9月22日无车日活动的交通管理工作,实行公交道路通行优先措施
4.会同交通、卫生部门做好活动的应急保障工作。维护启动仪式的交通秩序
5.对有关交通技术指标(如交通事故发生率)进行检测和分析
6.做好其他有关工作(见附件1)
市交通局
市建设局
市环保局
市教育局
市城管执法局
市卫生局
6
市交通局
1.组织开展“公交出行便捷措施”的相关活动
2.牵头做好公共交通周活动期间应急预案有关工作
3.活动前利用车辆、站点、车载电视开展活动以及公交信息宣传,在公交车移动电视中滚动播放活动宣传片和公益广告片
4.组织公交咨询和活动安排的解答工作,制定公交线路手册、提供公交服务信息,发放给群众。在公交车身做好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的宣传工作
5.做好系列宣传活动报道的资料、材料的准备工作
6.对有关交通技术指标(如道路交通量)进行检测和分析
7.无车日当天组织进行问卷调查(1200份)
8.做好其他有关工作(见附件1)
市委宣传部
市公安局
市建设局
市环保局
市教育局
市城管执法局
7
市环保局
1.对有关的各项环境指标(如空气中的二氧化碳、颗粒物、氮氧化物等含量)进行检测,会同公安部门开展车辆尾气排放执法
2.做好系列宣传活动报道的有关资料、材料的准备工作
3.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市建设局
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8
市教育局
1.1.组织市区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的宣传工作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目的、意义的宣传,号召学生积极响应活动的安排,鼓励中小学生提高自立能力
2.落实学校对活动宣传画的张贴和宣传手册发放工作
市建设局
9
市城管
执法局
1.负责活动期间对车辆的乱停乱放行为的管理
2.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市公安局
10
市卫生局
1.活动前,确保新人民医院入口公交专用道施工段畅通
2.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做好活动期间应急工作
3.配合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市建设局
市交通局
市公安局
11
越城区
政府
活动前,落实街道社区做好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宣传画的张贴和宣传手册的发放等工作
市建设局
12
市机关
事务局
负责布置对在绍公车实行计划管理,未经审批同意在无车日当天严禁上路
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