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嘉兴市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和山海协作工作意见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7〕92号
关于2007年嘉兴市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和山海协作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发展改革委、市协作办关于《2007年嘉兴市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和山海协作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2007年嘉兴市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和山海协作工作意见
(市发展改革委 市协作办 二○○七年六月)
为认真做好2007年我市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和山海协作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对口支援和国内合作交流工作的若干意见》(浙委办〔2004〕73号)、《浙江省发改委 浙江省协作办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一五”国内合作交流发展规划〉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06〕567号)和《关于印发〈2007年度浙江省国内合作交流工作计划〉的通知》(浙协〔2007〕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口帮扶四川省广元市
2007年我市对口帮扶重点是继续做好广元市苍溪县和元坝区对口帮扶工作。一是帮助新建浙川扶贫新村6个;二是继续帮助做好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三是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合作”的原则,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对口帮扶工作。今年全市安排财政性对口帮扶资金320万元,即五县(市)财政各安排48万元,市本级财政安排80万元(其中南湖区、秀洲区财政各安排25万元,市财政安排30万元)。
二、对口支援重庆市涪陵区
2007年我市对口支援是重庆市涪陵区。一是援建三峡库区新农村示范新村1个;二是继续援建部分基础设施和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三是继续做好库区劳务培训输出、人才交流等工作;四是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合作”原则,继续推进两地经贸合作。今年全市安排财政性对口支援资金135万元,即五县(市)财政各安排20万元,市本级安排35万元(南湖区、秀洲区财政各安排10万元,市财政安排15万元)。
三、山海协作工程
一是继续为丽水市援建社会公益事业项目;二是帮助14个结对村发展农业产业化,力所能及建设农村公益事业项目;三是统筹推进文化、教育、卫生、劳务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四是推进两地资源与产业合作。2007年全市安排山海协作帮扶资金170万元,即五县(市)财政各安排25万元,市本级安排45万元(其中南湖区、秀洲区财政各安排15万元,市财政安排15万元)。
全市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和山海协作工程的具体组织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协作办)牵头,会同各县(市、区)协作部门与对口地区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对口支援项目协议共同实施。上述帮扶资金,请市财政和各县(市、区)政府抓紧筹集,并于7月底前划入市对口办专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