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安排2007年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的通知
衢政发〔2007〕40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安排2007年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的通知
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安排2007年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现将计划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安排房地产项目用地供应量。城市规划控制区内安排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782亩,并落实到具体地块;城市规划控制区外安排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133亩,由柯城区、衢江区政府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安排落实到具体地块。
二、涉及重大项目建设筹资需要的特殊地块供应市场的时机,由市国土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市场需求情况提出意见,报市政府研究后确定。各区域因特殊需要需追加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指标的,由区域提出申请,报市政府一事一议,严格审批。
三、加强房地产项目用地出让管理。房地产项目用地出让原则上要做到净地出让,统一进招投标中心严格按招拍挂程序出让,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出让。严格土地出让金征收,对出现拖欠出让金情况的,按拖欠出让金的地块面积扣减下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严格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对土地不按期开发造成闲置的,要依法处理。
四、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的规划管理。严格执行公开出让约定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和高度、住房结构比例、营业用房面积、绿地率等规划设计条件,不得随意改变。
五、本计划下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在当年内使用有效,以市政府批准具体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方案的时间为准,年内供地方案未经市政府批准的结余指标不得结转使用。
附件:衢州市区2007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表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衢州市区2007年度房地产开发项目供地计划表
单位:亩
区域
计划指标
具体地块
用途
土地面积
备注
城市规划控制区内
市本级
361
斗潭西公园地块
住宅
4
储备土地
衢化七溪道以北储备土地2号地块
住宅
11
储备土地
荷二路以北、衢化路以西出让地块
住宅
15
储备土地
市公安局天长宾馆储备土地
商住
24
储备土地
荷五路以南3号储备土地
商住
74
储备土地
荷五路北侧储备土地
商住
40
储备土地
原通力公司彩印包装厂地块
商住
28
储备土地
江西山村储备土地
商住
42
储备土地
原衢师附小、人武部地块
商住
22
储备土地
原武警支队地块
商住
25
储备土地
巨化北苑村改造地块
商住
50
巨化生活区改造
原市民政局收容所地块
商住
12
储备土地
原市检察官学校地块
商住
14
储备土地
小计
361
西区
300
蓝天花苑
商住
75
根据市场供求状况从中选择推出项目
月亮湾小区(一期)
商住
119
月亮湾小区(二期)
商住
147
月亮湾小区(三期)
商住
98
世纪大厦
商住
120
核心区
商住
21
新湖以北07年6号
商住
20
柯城区
71
崇文小区
住宅
30
双港出口产品园区
住宅
41
小计
71
衢江区
50
衢江新区14号地块第一期
商住
50
小计
782
城市规划控制区外
柯城区
60
商住
具体地块自行安排
衢江区
73
商住
具体地块自行安排
小计
133
总计
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