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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关于深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关于深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关于深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台政办发〔2007〕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卫生局制订的《关于深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宣传月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00七年九月三日



关于深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宣传月活动方案
市卫生局


  为切实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在农村的覆盖率,落实农民医疗保障措施,促进农村群众健康水平提高,经研究决定,从2007年10月开始,在全市深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宣传月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深入农村,加强对农户的政策宣传,使农民人人知晓、户户明白新农合政策,引导农民群众不断提高参合意识,逐步形成农民自发、自愿参合的长效筹资机制,促进新农合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到年底前实现全市农民群众新农合政策知晓率达到85%以上,以县为单位新农合参合率达到76%以上。
  二、宣传时间
  10月至12月为下一年度新农合的发动筹资时期,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个月时间,深入开展新农合宣传工作。
  三、宣传内容
  参加新农合对于减轻患者医疗负担、抵抗大病风险、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意义;新农合的基本知识;本地新农合政策;新农合工作的进展情况,特别是今年各地加快实施新农合信息化建设,进行普通门诊补偿,带给参合群众更多的便捷与实惠等情况;本着知情同意的原则,报道农民参加新农合得到实惠的典型事例。
  四、宣传形式
  各地要因地制宜地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农合制度。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电台等宣传媒体作用,通过制作广播和电视专题节目让受益农民谈切身体会,持续专题报道新农合进展情况,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依托村级健康俱乐部,充分利用政务和村务公开栏、宣传标语、咨询活动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宣传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各级卫生部门和经办机构要主动提供新农合政策资料、农民受益情况、受惠典型等相关情况,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共同做好新农合宣传工作。
  五、组织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执政为民高度,充分认识建立和完善新农合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抓好这项民心工程。各地要精心部署,认真组织,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各自职责,层层抓好落实,扎实推进我市新农合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明确职责,各方配合。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订宣传方案,层层落实组织责任,确保本次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宣传、文化等部门及各新闻单位要制作宣传专刊、专栏,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各县(市、区)卫生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业务指导工作,提供宣传内容和宣传素材。各乡镇(街道)和村干部要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行动,落实宣传任务,营造宣传氛围。各有关工作人员和责任医生要主动参与宣传和讲解,确保宣传的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监督,确保效果。各县(市、区)要于10月15日前制定相应的宣传活动方案,上报市卫生局。11月份下旬,各县(市、区)新农合领导小组要深入各乡镇(街道)及有关单位,对开展新农合宣传工作进行督查,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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