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湖州市区建设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
湖政办发〔2007〕42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湖州市区建设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构建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创建科技强警示范城市,扎实推进“平安湖州”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经研究,决定建设湖州市区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按照建设“平安湖州”的要求,力争通过两年努力,在全市重点集镇建成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的动态视频监控系统,使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在社会治安管理及其他社会综合管理等方面得到充分运用,形成统一协调的动态视频管理、指挥系统。
2. 2007年目标
(1)完成统一规划的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市区建成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点1750个,其中吴兴区 800个,南浔区 650个,湖州开发区200个,太湖度假区100个。
(2)完成市际车辆侦控系统建设;完成现有交通道路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实现并网联接,建立长效管理和运作机制。
二、建设任务
国道、省道、高速公路出入口、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部位以及学校、居民住宅区主要出入口的监控点建设维护由各级政府和交通、城建部门承担;金融系统网点等重点单位周边、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网吧、车站、医院等单位的监控点建设维护由相关单位承担;居民住宅小区内道路和商业店铺等段点的监控点建设维护要积极调动广大业主和受益人的积极性,探索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社会化,多方筹措建设资金。
三、建设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共建原则。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以政府为主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业主)共同参与,确保建设维护工作顺利完成。
坚持需求与应用统一原则。各区和有关部门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根据当地现实需要和长远需要,统筹规划、科学布点,认真制定和实施本地、本部门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方案。
坚持统一标准、科学规划原则。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统一采用“全球眼”视频监控系统技术和标准,即所有新建的视频监控执行《湖州市社会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技术标准》,实现联网运行、资源共享。要加强资源整合,科学合理改造现有资源,节省资金投入,避免重复建设。
坚持与城市建设规划、道路建设规划同步推进原则。要把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城市建设紧密结合,将它纳入城市建设规划、道路建设规划、新建住宅小区规划,达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市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见附件),组织协调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工作。各区和有关部门要把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纳入全年工作部署,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能单位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任务,确保责任到人。
2.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拟定工作计划,抓紧启动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并加强对各阶段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3.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各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建设任务和职责,落实好资金和人员,做好本地区和部门的建设工作。要根据总体部署,既各司其责,又协调配合,加强整体推进力度。
4.广泛宣传,加强管理。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意义,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系统建设的良好氛围。各区和有关部门要建设和应用结合,制定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维护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人员,结合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系统发挥实效。
各县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参照此意见执行。
附件:湖州市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湖州市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扎实推进“平安湖州”建设,创建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全面构建社会治安动态防控体系,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优化发展环境,特制定湖州市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条 联席会议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统筹全市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推进工作,制定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规划,检查指导各县区、各部门落实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协调解决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中相关问题,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推进工作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保障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顺利推进。
第三条 联席会议由吴水霖任总召集人,王伯安(市政府)、宋建新(市政法委)、李泽福(市公安局)任召集人,蒋谧兵(市政法委)、汪蚕清(市发展改革委)、沈舟山(市经委)、张恩林(市财政局)、徐永林(市规划建设局)、李泽福(市公安局)、张伟林(市行政执法局)、凌伯勋(市文广新局)、吴康丽(市卫生局)、闻桂荣(市交通局)、张鸿斌(市旅游局)、冯明(湖州银监分局)、吴惠红(市贸粮局)、林建设(市供销社)、李建秋(市体育局)、柳燕(湖州电力局)、嵇宇成(电信湖州分公司)等组成。
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主持召开,必要时也可由召集人主持召开。
第四条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公安局),李泽福兼任办公室主任,汪蚕清、张恩林兼任副主任,其他成员单位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
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通报全市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情况,分析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存在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工作,向联席会议提出工作建议,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 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通报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制定落实推进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工作具体措施,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相关县区和部门。相关县区和部门应按照成员单位职责要求,分工负责,贯彻落实。相关部门就落实情况要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查。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通知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
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会议。
第六条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和所承担的职责,积极参与系统建设工作。
市政法委:牵头负责系统建设工作,协调相关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并协调有关部门将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纳入建设规划;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系统建设公共部分的建设资金,确保系统建设顺利开展;
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局:负责整个系统的规划、使用和治安复杂场所、城区主要出入口监控系统的建设;
市规划建设局:负责将监控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新建道路建设规划之中;做好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中涉及的审批事项的审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落实所辖单位监控系统的建设资金,并做好并网工作;
电信湖州分公司:负责动态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维护中心的建设和技术支持;
湖州电力局:做好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的电力保障,将公共场所视频监控系统的供电纳入路灯管理之中;落实所辖单位监控系统的建设资金,并做好并网工作;
教育、卫生、文化、工商、贸粮、银监、供销、旅游、体育等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责,落实所辖单位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资金,积极开展系统建设,并协助做好现有系统的并网工作;
凡未依法履行职责,工作推进不力,造成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未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追究有关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