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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台州市“十一五”“菜篮子”工程建设规划2007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台州市“十一五”“菜篮子”工程建设规划2007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台州市“十一五”“菜篮子”工程建设规划2007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台政办发〔2007〕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7年是实施《台州市“十一五”“菜篮子”工程建设规划》的第二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进一步推动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提高“菜篮子”商品生产水平和应急调控能力,保障市场供应和群众食用安全,促进和谐台州建设都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现就2007年“菜篮子”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完善调控手段,保障“菜篮子”商品供应基本稳定
  民以食为天。“菜篮子”商品供应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涉及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办法,丰富调控手段,确保市场供应基本稳定。
  (一)搞好商品基地建设,提高基地生产水平
  2007年全市安排可调控蔬菜基地25000亩(其中市区11900亩),建立无公害蔬菜示范基地11000亩(其中市区2250亩),商品猪基地92000头(其中市区45000头);为提高市本级调控能力,建立市级商品猪基地5000头(详见附件1)。规划中确定的禽蛋基地、水产基地建设计划,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发展计划,分步组织实施。
  各地要按照《台州市“十一五”“菜篮子”工程建设规划》精神,继续实行扶持政策,对可调控蔬菜基地、无公害蔬菜示范基地和生    猪基地给予适当的补贴,吸引更多社会力量投资“菜篮子”产业。要按照城市化建设要求,科学布局,大力发展规模化、工厂化、集约化和安全化的蔬菜、生猪基地。要进一步提高已有可调控蔬菜基地、无公害蔬菜示范基地和高山蔬菜基地的产品档次和管理水平,使之成为城市居民夏秋高温淡季和灾期蔬菜供应的主要供应渠道。巩固现有商品猪基地,积极发展产区生猪生产基地,努力提高市场组织化程度。对拆迁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基地,要及早落实土地、资金,积极支持,尽快建设,确保基本生产能力不变。
  (二)加强运销网络建设,增强市场组织供应能力
  我市主要“菜篮子”商品供应对外依存度高,加强运销网络建设,对提高市场应急反应能力和供应稳定至关重要。要加强生猪、蔬菜贩销员队伍建设,培育“菜篮子”经纪人队伍,扶持骨干经营企业和经营大户的发展,充分发挥食品龙头企业信誉、网络、信息和资金等优势,与生猪产地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形成稳定的货源供应渠道。加强蔬菜批发市场建设,密切与产区蔬菜基地的联系,发展壮大蔬菜运销队伍。加快培育骨干食糖经营企业,帮助企业解决资金、仓储等问题,增强市场调节能力。
  (三)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提高市场调控能力
  建立生猪、蔬菜和食糖等“菜篮子”重要商品储备制度,是防范应急情况下市场出现波动的有效手段。各地要按照省、市政府规定的生猪、蔬菜市场风险基金和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的筹措渠道和办法,足额提取,专款专用。落实好商品猪基地和活体储备计划,实现生猪生产和储备的有效结合;以生产储备为主,适量储备蔬菜加工品,做到缺期定种、灾后抢种,应急时重点搞好叶菜类等速生性蔬菜生产。2007年全市食糖储备安排2900吨(详见附件3),储备食糖所需资金及费用补贴政策保持不变。
  (四)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市场应急管理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监测、及时反应、处置得力”的原则,完善“菜篮子”市场应急预案,建立市场异常波动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做好在台风、畜禽疫病发生时主要“菜篮子”商品的价格监控、货源组织和市场供应,防止因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造成的肉类、蔬菜等重要商品供求关系突变导致价格异常波动和商品脱销问题的发生。
  二、加强商品质量监管,确保群众食用安全 2007年要以食品安全为中心,继续推进“菜篮子放心工程”建设,切实加强质量监管,进一步促进猪肉、蔬菜等骨干产品的无公害化生产。
  (一)以“管理年”活动为载体,深化屠宰管理工作
  2007年生猪屠宰管理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加大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宣传力度。开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十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生猪屠宰管理成果,形成全民关心和支持定点屠宰的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加强定点屠宰场监管。组织开展定点屠宰场管理年活动,加强定点屠宰企业规范化、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继续整合屠宰场资源,坚决取缔不符合规划要求、设施简陋的小型屠宰场,提升屠宰行业整体水平;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检查监管,做到检疫检验和屠宰加工同步,严禁未经检疫检验的生猪产品出厂。三是加强肉食品质量控制。要对生猪调出地进行风险评估,建立产销联防,严禁从疫区调入生猪,认真把好调入关;实行市场准入制、肉品质量追溯制、不合格产品退出市场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把好准入关。
四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密切部门配合,认真组织开展定点屠宰集中整治活动,坚决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
  (二)加强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无公害蔬菜
  生产基地要积极引进优良品种,严格按《浙江省无公害蔬菜地方标准》组织生产,大力推广应用防虫网、杀虫灯等物理防治技术,科学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可调控蔬菜基地、无公害蔬菜示范基地和高山蔬菜基地是城市居民的菜园子,各地要通过制订标准、技术培训、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强生产技术指导,提高菜农科学种菜和安全用药水平,加强对农药销售和使用的监管,严禁在蔬菜上施用“两高”农药。重视蔬菜产品的商标注册,积极组织蔬菜基地和产品认证,认真打造蔬菜品牌。
  (三)强化质量抽检,确保消费安全
  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检测监督制度,充分利用检测资源,加强“菜篮子”商品的质量抽检和监管。蔬菜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基地产品组织抽检,夏秋季节加大抽检力度,发现农残超标蔬菜,要及时告知户主不得采收上市,并采取补救措施。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的,应取消生产基地资格。要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四位一体”检测体系的作用,扩大抽检范围,增加抽检样本数。对检出的不合格食品,要及时封存和销毁。生猪定点屠宰场要严把检疫检验关,全面落实生猪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制度。切实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活动,严格“瘦肉精”主管部门抽检和企业自检制度,对每批调入或待宰生猪按 3%比例进行抽检,确保实现检出率低于1%的目标。
  三、加强流通体系建设,提升“菜篮子”商品流通现代化水平
  建立以集贸市场为基础,批发市场为龙头的现代化流通体系,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生产、经营和消费的机制,促进“菜篮子”商品流通顺畅、有序和市场供应繁荣稳定。
  (一)增加基础设施投入,提高市场建设档次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增加投入,加强蔬菜、肉品、禽蛋、水产等批发市场的建设。对设施简陋或临时性的批发市场实行改造,逐步形成若干具有地方特色的“菜篮子”商品专业市场,提高市场基本设施建设档次;同时,加强市场信息网络、功能服务和规范管理等建设,健全产销信息、网上交易、冷库贮藏和质量检测等综合服务功能。要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建设,引导其向净菜化、速食化、包装化和超市化方向发展。大力发展社区“菜篮子”连锁店、便民店,更好地满足市民生活节奏加快和生活水平提高后对“菜篮子”商品供应提出的新要求。
  (二)大力发展新型业态,加快构建现代流通网络
  要把“菜篮子”连锁经营和配送中心建设作为培育新型业态、构建现代流通网络的重点,在政策、资金上给予扶持。进一步发展以经营“菜篮子”商品为主的生鲜超市和便民连锁店,改善购物环境。以生产(加工)、流通骨干企业为龙头,加强“菜篮子”商品配送中心建设。对超市、专卖店等销售单位和机关、学校等集体伙食单位实行肉类、蔬菜等商品的配送供应。鼓励大型食品加工企业和专业生产大户开设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销售专区和专卖店。加强产销合作,积极开展生产基地蔬菜进超市工作,设立更多无公害蔬菜销售窗口。开辟“菜篮子”绿色通道,实现猪肉箱体吊挂运输、活禽箱体通风窗运输、冷冻保鲜运输和蔬菜箱体层式运输,形成从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到批发、零售、配送各个流通环节鲜活商品卫生安全无污染的快速运输通道。
  (三)加快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认真实施“万村千乡”工程建设,进一步扩大乡镇连锁超市的覆盖面,增加生鲜“菜篮子”商品比例,提高村级连锁店配送率。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村级放心示范店的连锁改造,建立健全督查通报和考核制度,确保2007年“千镇连锁超市”建设实现省、市工作目标。强化乡镇连锁超市生鲜商品质量监管,保证农村居民受益。
  四、加强对“菜篮子”工作的领导
  “菜篮子”工程事关国计民生,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是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各级政府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菜篮子”工程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落实“菜篮子”工作县(市、区)长负责制,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把保障食品质量卫生安全和市场供应基本稳定作为行政领导责任目标,出台扶持政策,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各级“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牵头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做好“菜篮子”工作。



二00七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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