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经济体制改革 “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经济体制改革 “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温政办〔2007〕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温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温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是承前启后、加快发展的黄金期,也是各种矛盾的凸显期。只有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促进资源优化配置,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实现建设“三个温州”的目标。本规划的主要编制依据是《温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目的是以率先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加快推进改革攻坚力度,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保障,规划期限为2006-2010年。本规划是我市“十一五”时期指导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依据。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五”时期经济体制改革进展情况。
“十五”期间,我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深入实施“三个温州”战略,不断深化和推进改革,微观主体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市场体系日趋完善,政府职能转变取得进展,改革为温州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动力和坚实的保障。
1.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战略性成果。积极实施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的国有企业改革,全面进行股份化改制,全面改革劳动用工制度,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到“十五”期末,国有工业企业已完成改制达到90%以上。在国有工业企业改革顺利推进的同时,非工业领域的国有企业改革也在稳步推进。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完善国有资产营运体系与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
2.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历史性跨越。“敢为人先、特别能创业”的温州人,续写了民营经济发展新辉煌,GDP中民营经济占比在80%以上,被评为“全国十大最具经济活力城市”之一。到2005年底,全市拥有27个国家级生产基地称号,15个中国驰名商标,25个中国名牌,82个国家免检产品,128个省级名牌,被评为“中国品牌经济城市”,有民营企业65487家,注册资本985.06亿元。一是非公有制企业制度创新成效显著。大量的个体、私营和股份合作企业向公司制企业转化,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企业的决策机制;许多家族企业打破了单一股权结构,吸收管理层、技术骨干入股,优化了企业产权结构;较大规模的企业普遍引进了职业经理制度,淡化了管理上的家族色彩;通过强强联合、与国内外资金或品牌进行合作,加快了企业做大做强的步伐。二是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人才信息、信用担保、行业自律等服务支撑体系。三是完善了扶持非公有制企业的政策体系。出台实施了《温州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推进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若干意见》、《扶持大企业大集团若干意见》、《推进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激励办法》等一系列政策,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创造了广阔的空间。
3.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商品和专业市场向更高层次发展。人才、技术、土地等要素市场建设步伐加快。地方资本市场建设富有成效,金融综合改革试点顺利推进,获得全国金融生态一级城市称号。区域产权交易市场取得成效,出台《温州市公有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公有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企业上市工作积极推进,初步确定上市第一梯队12家、第二梯队28家作为今后几年的重点培育对象。中介机构与行业协会不断发展壮大,全市共有各类社会中介组织3600多个,各类商会、经济性行业协会321家。外贸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对内、对外合作交流不断深化。“信用温州”建设初见成效。
4.农村改革进展顺利。在鹿城区成功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试点后,现已向其他县(市、区)推开。瑞安市启动“四位一体”改革,在全省领先。为欠发达地区脱贫致富的139富民攻坚计划进展顺利。全面实施农村税费改革,率先停征农业税,全面减轻农民负担。顺利推进统筹城乡的户籍、就业、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改革,着力消除城乡二元体制结构。积极拓展中心城市发展空间,加快中心镇培育,一些中心镇通过行政区划调整,重新组合成新的发展优势,并相应进行了行政机构、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和财政体制的改革。小城镇综合改革工作继续推进和深化,对4个国家级和9个省级综合改革小城镇按照“体制突破、政策到位、权责统一、综合配套”思路,借助国务院体改办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组织对试点小城镇考核的契机,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
5.社会领域改革继续深化。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积极探索办医多元化格局,改革农村卫生体制,医疗市场竞争机制初步形成。卫生监督和预防保健体制逐步完善,提高了卫生执法、疾病预防水平。深化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提高了卫生医疗服务质量。科教文卫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取得成效,九年制义务教育顺利实施。认真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出台实施《温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改制试点工作实施办法》。
6.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初步建立了涵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险种的社会保险体系,率先构建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三位一体的大社保体系的框架。“新五保”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社会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都取得明显成效。2005年末,全市参加养老保险在职职工94.7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45.34万人,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2.36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52.57万人。2005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7.2万个,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数3.0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
7.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展开。积极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自2001年开始,我市已开展了三轮行政审批改革,第一轮共削减审批、审核、核准事项654项,减幅为48%,第二轮把第一轮保留的769项减少为450项,减幅为41.5%。在行政审批制度第一、第二轮改革的基础上,推行行政审批制度第三轮改革。建立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削减审批环节,并对审批程序和时限进行规范。全面推进投资体制改革,颁布实施《温州市关于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放宽社会资本投资领域,培育承接社会资本的投资和运营主体,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完善投资中介服务体系,规范政府对投资行为的服务与管理。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科学决策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效能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公共财政体制、规划体制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
(二)“十一五”时期经济体制改革需要突破的体制障碍和矛盾。
我市经济体制改革进程虽然相对领先全国,但因改革没有完全到位、体制尚不完善,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不少。
1.政府改革滞后,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要求。在微观主体充分发育的同时,政府主体改革还远未到位。政府职能及其作用发挥与政府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政府行为的规范性、行政效能与建设法治基础上的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改革任重道远。政府改革滞后从根本上制约着发展转型和改革本身的全面深化。改革的中心环节迫切需要向政府改革转变。
2.社会服务体系发育不健全,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后劲。非公有制经济虽然已成为我市经济最主要的支柱,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社会服务保障体系远没有形成。非公有制企业产权股权流动没有合法的保障,社会资金转化为企业资本仍困难重重。法律虽然已明确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垄断行业、基础设施、社会文化事业等领域与其他所有制享有同等待遇,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困难重重,具体操作程序仍不配套。非公有制经济融资难问题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软环境仍不尽如人意,企业外迁、做大难等问题仍需要通过软环境的改善去化解。
3.要素市场化改革滞后,不适应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要求。在商品市场充分发育的同时,要素市场化配置程度亟待提高。土地等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不能很好反映市场供求稀缺程度,科技、人才等创新要素集聚能力不强,环境污染的成本太低,不完善的市场环境驱动市场主体采取粗放增长市场行为。市场体系创建的重点迫切需要由商品市场向要素市场纵深推进。
4.社会领域体制改革滞后,不适应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社会发展水平远落后于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发展总体水平位居全省第9,属于第三层次。农村卫生、教育等公共事业有较多薄弱环节。社会公共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社会分配制度存在诸多弊端,社会利益表达机制、协调机制和保障机制亟待完善。弱势群体受保护程度不够,容易引发社会摩擦和冲突,影响社会稳定。事业单位改革面广量大,任务很重。改革的领域迫切需要由经济体制改革为主向协调推进经济、社会、文化等其他领域改革转变。
5.城乡二元体制改革滞后,不适应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社会流动性趋势日益增强与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矛盾进一步加大,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与生态补偿等方面机制薄弱的矛盾进一步显现。中心镇(小城镇)综合改革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体制性障碍有待进一步突破。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工作需加快推进。以工补农、以城促乡的长效机制亟待完善,区域互动合作的机制亟待加强。改革的出发点迫切需要由注重激发微观市场主体活力向体现“五个统筹”要求的以人为本改革导向转变。
此外,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伐有待加快,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有待完善。垄断性行业、基础性行业仍然是传统的国有经济一统天下,严重影响了这些行业的效率和资源的配置。社会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等。
(三)“十一五”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的趋势。
我国正从初步小康向全面小康过渡,改革面临新的趋势。改革开放28年来,我国社会矛盾发生了深刻变化,从改革开放初期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变为当前我国社会面临的两大突出矛盾:一是经济快速增长同发展不平衡、资源环境约束的突出矛盾;二是公共需求的全面快速增长与公共服务不到位、基本公共产品短缺的突出矛盾。这表明中国的改革发展进入新的阶段。
1.改革理念发生深刻变化,科学发展观成为新阶段改革的总体指导思想。与过去20多年的改革相比,我国社会正由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因此,新一轮改革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与过去有很大不同。过去我们主要解决的是物质生产的匮乏,现在关注的核心则是人的全面发展。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按照“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成为新一轮改革的指导方针,改革的理念从“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效率优先”等转化到改革的成果要惠及全体人民上来。
2.改革的任务要求更高,局部领域改革积极性减弱。今后5年是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和结构转换的关键时期,与“十五”时期相比,改革的任务更重,创新的内容更多,对改革的要求也更高。改革不仅要消除生产力发展的体制障碍,还要重点解决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问题;不仅要增强发展动力,还要重点解决产业结构调整、增长方式转变等问题;不仅要寻求促进经济发展的体制保障,还要重点创新城市社会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实现和谐社会的制度安排;不仅要着眼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还要适应国际要求,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但是,改革推进至今,普惠性改革、即期收益的改革基本结束,改革的出发点已从注重激发微观市场主体活力向营造公平和谐的制度环境转变,改革的动力正在向建立在利益协调基础上的以人为本的改革导向转变,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的难度逐渐增大,局部领域改革积极性减弱。
3.改革面临率先突破和统筹协调的双重难题。一方面,在新形势下我市的改革迫切需要率先探索、率先突破、率先创新。但是渐进式改革能改的都改了,留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改革将从更具关键性的领域和核心环节进行突破,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风险性明显加大。另一方面,进行了28年的改革在打破束缚经济发展体制障碍的同时,也形成了更为复杂的制度环境。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改革越来越互相制约,和谐改革的成功有赖于各项制度的共同完善。改革越深入,触及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越多,越需要各领域改革统筹协调、综合配套。如推进企业和事业单位改革,一方面需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另一方面需要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跟进,通过完善社保体系,解决企业和事业单位改革的后顾之忧。“十一五”期间,必须将改革融于经济社会发展之中,从经济体制、社会管理、民主法治等多个方面整体推进,实现由单兵独进、自发探索向协调配套、整体推进转变,强调改革的系统性和整体性;由各自为政向统一规范转变,强调政策的全局性、科学性和一致性。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三个温州”战略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改革全局,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关键,以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社会服务支撑体系建设为重点,努力打造民营经济先行区,推进企业体制、市场体制、城乡体制、社会体制、开放体制等改革,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突出重点、适度超前,率先在改革攻坚上取得新突破,为我市全面建设和谐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体制保障和强大动力。
(二)基本原则。
“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
1.必须全面树立以人为本的改革观。改革要适应社会矛盾的变化,有效满足广大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充分保障广大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使多数人能不断地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协调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从而形成对改革最广泛的共识。要使改革政策的制定与抉择立足于多数人的利益。要把以人为本作为判断改革、评价改革的基本标准。
2.必须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坚定不移地推进市场化改革,在更大程度、更大范围内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把改革的关键环节主动转移到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上来,着力推动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突破。依靠改革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依靠改革推进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靠改革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3.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的改革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改革的力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把握好改革的时机和节奏,用最小的波动换取改革的推进和社会的稳定。注重兼顾多方利益,立足于“多赢”推动改革实质性突破。注重改革的综合配套,加快社会体制等非经济领域改革,提高改革的协调性。全方位对内对外开放,以更高层次的开放推动更深层次的改革发展。加强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总体指导。
4.必须坚持规范完善的改革手段。注重把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规范化、制度化,加快改革创新立法进程。由探索型改革转向目标型改革,更加注重改革的理性指导和自上而下推动。保持体制与制度设计的先进性,经济规则体系与国际通行做法相适应,全面增强制度环境优势。
(三)改革目标。
“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加快经济体制由初级市场经济体系向更具活力、更加开放、更加健全的现代经济体系转型,到2010年率先建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1.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政府行政管理体系。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建立决策科学、权责对等、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
2.建立更加健全的非公有制企业社会服务支撑体系。建立以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及必要的行政手段相结合的完善的非公有制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健全管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确立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形成市场竞争公平、政府保障有力、社会服务完善的企业保障体制格局,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3.建立更加开放、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要素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市场秩序公平规范,市场机制充分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基本形成富集创新资源、激发创新潜力、抢占自主创新制高点的制度环境,形成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机制。涉外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经济运行环境与国际经济规则相接轨。基本建立有利于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有效机制。
4.建立更加普惠、完善的社会和谐体制。基本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健全区域协调互动的机制。加快建立更加注重公平的社会分配体制,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管理体系、社会信用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体系,形成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律制度环境。
三、主要任务
面对新一轮改革攻坚,必须坚定不移地把改革创新作为经济社会新一轮发展的强大动力,向改革要发展的动力、优势和资源,向改革要发展的空间。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加快推进改革,使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必须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使改革措施符合实际情况、反映客观规律,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必须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统筹兼顾、综合配套、协调推进,形成共同推进改革的整体合力。
(一)着力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
1.创新政府运行管理体制。以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为中心,完善和创新政府决策、运行和监督体系,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现代化行政管理体制,切实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积极运用政府指导、行政规划、行政委托等间接管理、动态管理等多种手段,不断完善政府对经济社会的调节方式。加快电子政务建设,2010年前实现绝大多数乡镇以上政府部门上网工程的建设和运用。加强和完善统计体制建设,健全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基层组织能力建设,提高基层组织的行政能力。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强化政府内部层次监督和人大、政协的纵向监督,完善行政决策自我纠错机制。进一步理顺市、区管理体制,合理划分市与区、区与街道的事权,充分发挥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的作用。推进县、乡行政管理体制分类改革,建立乡镇政府权责对等、事权一致的管理体制,增强乡镇公共服务职能。
2.创新公共事业管理体制。根据《温州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和《温州市事业单位改制工作实施办法》,加快生产经营类、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加大监督管理类、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的优化重组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全市事业单位改制工作。大力培育社会中介组织、行业商会(协会),赋予其应有的自我管理职能,将政府承担的部分社会服务职能从政府行政职能中剥离出来,通过授权、转移、委托等方式,移交给各类行业商会(协会)等社会中介机构。加快政社分开,进一步理顺行业商会(协会)管理体制,实现政府部门同行业协会全面脱钩。建立扶持行业商会(协会)健康发展的相关机制,加大对行业创新服务中心、行业共性技术研发中心、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行业信息中心等行业服务机构的财政扶持力度。加强对行业商会(协会)的指导和监管,确定其法人地位,促进各类行业商会(协会)等的健康发展。
3.完善行政许可制度。全面实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设定权限,进一步减少行政许可项目,完善配套制度,加强事后监管和责任追究。全面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提高行政许可办理效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高效规范、公正透明的全市网上审批系统,增强行政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效能。加强审批事项的基础性、前期性建设,努力做到“两集中、两到位”。健全监督机制,实现行政许可项目、条件和程序向社会全面公开。加快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制,实现政府执法体制从多头执法、分散执法向综合执法、规范执法的转变。
4.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逐步从一般性、竞争性领域退出。加大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力度,加大社会公共领域的支出力度,保证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必要投入。努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快公共设施建设,促进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采购制度、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等方面改革。积极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机制,规范财政收支管理。健全财政支出监督机制,加大财政执法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地方财政风险。
5.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要在“广”和“深”两方面取得进展。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省、市有关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实施《温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政府投资范围和行为,提高政府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招投标制、后评价制,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加快推进重大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制,按照“分步实施,平衡过渡”的原则,调整我市现行的“指挥部+基建办公室”的政府项目管理架构,逐步实行“投资、建设、运营、监管”四分开。牢固确立企业投资自主权,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完善投资调控机制,提高投资综合管理水平,促进投资结构优化,提高投资效益。
6.推进规划体制改革。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全方位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规划调控作用,加快建立层次分明、功能清晰的规划体系。进一步强化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融合,进一步发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各类规划中的统领地位、龙头作用。切实强化规划空间功能,增强区域规划在特定区域的空间约束性,统筹协调好区域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完善规划综合管理,规范立项程序,整合规划资源,注重衔接协调,扩大公众参与,健全专家论证,完善审批发布,强化实施检查。坚持以规划带项目,按规划排资金,进一步发挥规划配置资源的导向作用,有效增强规划对于开发建设活动的约束性。
(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社会服务支撑体系。
1.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产权股权流动体系。一是进一步明晰非公有制企业的产权归属。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总体要求,根据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地界定非公有制企业因历史或政策原因造成的模糊产权,理清产权归属。二是规范非公有制企业产权股权管理制度。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规范股东出资行为,完善股权结构。建立非公有制企业股权登记中心,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实施股权登记托管。三是建立非公有制企业产权股权流转体系。规范与发展地方产权交易市场,搭筑产权交易平台,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产权股权进场交易。尽快研究制订关于产权股权交易的规则、中介机构监管与管理等涉及产权股权交易的规章制度,完善产权股权交易政策体系。
2.建立通畅的非公有制经济市场进入体系。一是开放投资领域。实行非禁止即许可原则,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业、领域和商品,均允许非公有制经济经营。二是放宽市场准入。非公有制经济从事对企业注册资本要求不高的行业,应允许降低注册资本标准,并允许分期注入。允许人力资本、智力成果等无形资产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计价入股,并提高可抵充注册资本比例。三是实行平等待遇。对现行的政策、规章和管理措施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不符合市场公平、公正和国民待遇原则,存在所有制差别和不适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求的,一律取消或修改。
3.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的金融保障体系。一是争取组建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地方性金融机构,解决当前非公有制经济融资难问题。二是积极发展适合非公有制经济特点的金融产品。推广经营者个人或第三人财产抵押的担保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帐款质押贷款、保全仓库业务、保险业务、个人资产抵押贷款、创业贷款、企业专利权、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等业务。三是建立多层次的融资担保体系和监管机制。在发挥政府资金导向性作用的基础上,鼓励社会资金尤其是民间资金进入担保领域,壮大信用担保机构资金实力。四是努力开辟直接融资渠道。进一步改变非公有制经济的股权结构,通过私募等形式,改变传统的家族制、单一产权的企业股权结构。积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在国内外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4.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的中介服务体系。一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中介服务组织。加大政府对中介机构的支持力度,坚持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原则,不断完善中介服务体系。二是推进中介组织脱钩工作。推动各类中介机构与挂靠的政府部门脱钩,凡从事经营性业务的中介机构都要成为独立主体,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在会计、评估等经济鉴证类中介组织与政府脱钩的基础上,加大其他检验、检测等具有社会公正职能的非鉴证类中介机构与政府脱钩步伐。三是大力扶持中介组织提升服务能力和经营资质。四是大力引进国际知名中介组织。通过与国际知名的会计、法律、咨询、评估等中介组织的合资、合作等形式,引进先进中介管理和经营理念、手段和技术,提升我市中介服务水平。
5.建立和完善行业服务和自律保障体系。一是加强对培育行业协会的规划,并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对现有的行业协会进行必要的重组和整合,促进其向专业化、社会化发展。扩大行业协会的社会覆盖面,增强行业代表性。从提高行业协会运行质量出发,适当引入行业协会的淘汰机制。二是通过立法和制订地方规章,树立行业协会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威性。明确行业协会的地位、作用、职能及运行方式,使行业协会成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力量。三是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行业协会的自律机制,以“有为”促“有位”,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形成优质快速的服务机制。行业协会要建立一种能够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工作机制,如应对贸易摩擦的工作机制、研究虚拟经营模式等。努力加强行业协会内民主建设,完善自我约束机制。行业协会内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发扬民主作风,接受会员的监督。
6.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的信息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城市公用基础信息数据库。从全局的角度出发,切实打破部门垄断,有效地整合信息资源,形成城市公用基础信息数据库、法人单位数据库、经济信息数据库等,方便企业使用。二是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着力解决电子政务建设中部门“各自为政”所造成的标准不统一问题。加快抓好网上审批系统建设,使行政审批由目前的集中审批逐步向网上审批过渡。三是以提高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信息化为宗旨,推进城市信息化。建立涵盖电子商务、城市管理、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旅游服务、环境保护、灾害预防、智能社区等的综合集成应用系统,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建立包含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内容的社会保障服务信息系统,为非公有制企业服务。
(三)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1.提速资源性产品和要素的价格改革。深化资源要素价格改革,形成反映资源稀缺程度、污染排放数量和市场供求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以推动结构调整和节约能源资源。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逐步推进工业用地招拍挂,建立政府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和土地征收区片综合地价,完善征地过程中二、三产留地制度。加快建立差别电价和阶梯式水价调节机制,全面实施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和超计划用水加价制度。加强政府对价格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力度。建立环境资源化、资源有偿化的有效机制,开展排污权交易、水权交易等试点。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开展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和环境污染损失调查试点,建立健全有利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探索建立绿色GDP核算体系和“环境保护问责制”,形成节约型社会的导向机制。进一步健全环境监管体制,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实施排放总量控制、排放许可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加快地方资本市场发展。深化地方金融机构产权多元化改革,吸引民资、外资参与地方金融企业改造,做大做强一批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行安全的现代金融机构。继续完善金融生态环境,深化金融体制改革试点。继续推进农村信用合作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和经营机制的完善。通过增资扩股,优化股本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做大做强城市商业银行,争取组建温州银行,并积极争取组建社区银行试点,积极引进外资银行。培育优质上市后备资源,推动企业多渠道上市,努力打造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特色鲜明的“温州板块”,争取在5年的时间内,组建股份有限公司30家,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超过10家,融资总额争取30亿。扩大发行企业债券,积极开拓信托、期货、保险、租赁市场,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证券中介机构,强化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3.推进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发展。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体系,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制定和采取有利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政策措施,高标准待遇对应高层次人才,解决高层次人才的后顾之忧。完善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畅通机制,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可以选择多种方式落户。建立通过购买先进技术来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的机制,引进一流的核心技术和人才。完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实行温州市突出贡献人才奖制度,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深化劳动力市场化改革,消除一切对外来劳动力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阻碍劳动力合理流动的体制性障碍,加快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化建设。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统筹城乡劳动力市场,全面建成覆盖乡镇、街道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4.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推进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建设为主体,以完善信用道德、信用制度和信用体系的基础建设为重点,以金融信用、中介组织信用和信用市场培育为突破口,在我市基本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和现代信用制度要求的、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个方面的现代社会信用体系。建立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培育信用产品的应用市场,建成企业征信体系、个人征信体系、政府信用体系、行业协会信用服务体系。完善相关地方性政策、制度及标准支撑,提升企业的信用风险预警能力、提升政府的良好形象、提升经济的综合竞争实力、提升社会整体的“美誉度”。
(四)加快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改革。
1.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基本完成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控制化解乡镇债务、村级组织运转机制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建立我市农村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新型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在科学界定新时期乡镇政府职能、理顺县乡权责关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高乡镇服务水平上有新的突破。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确保农村公共支出的基本需要,基本完成化解乡村债务问题。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建立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
2.深化城乡配套改革。贯彻《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制定《温州市城乡一体化纲要》,建立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评价体系,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统筹城乡就业制度,全面实行就业政策、失业登记、劳动力市场、就业服务和劳动用工管理的城乡“五统一”制度,形成城乡平等就业格局。统筹城乡户籍制度,逐步取消城镇户口、农业户口等各类户口性质划分,建立按居住地登记的城乡统一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强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的集中供养,保证优抚对象生活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并建立正常的增长机制。完善具体政策,加大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力度。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准。加大对贫困乡镇的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公共财政向农村覆盖。全面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改革,科学管理农村集体财产,建立公平分配的机制。
3.加快建立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机制。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统筹安排市、县域生产力布局和公共资源配置,搞好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和村庄整治建设规划。加大公共财政支出对新农村建设的倾斜力度,加大农村的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教育卫生、科技进步、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促进城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农村社区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继续实施“139富民攻坚计划”,加大欠发达地区扶持力度。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形成社会力量对提供资源地区的帮扶机制。继续推进小城镇改革,以小城镇发展带动新农村建设。
4.深化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和纠纷化解机制,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引导农村居民有序转让宅基地,逐步建立统一、公开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基本完成基层农技推广体制改革、畜牧兽医体制改革,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扩大农村信用合作机构扶持“三农”发展的信贷比例,加强农贷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小额信贷组织。全面推开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加快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建立农业抗风险新机制。进一步发展和规范农民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新型合作体系。
(五)深化社会事业体制改革。
1.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确立科技创新多元化发展体制。充分发挥政府机构、科研机构、骨干企业、各种社会团体或中介组织的作用,形成不同主体、同一目标、多元参与、相互协作、共同推广的科技创新局面。加强我市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进非公有制经济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紧密合作,针对行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问题协同攻关,形成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建立非公有制经济加大科技投入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鼓励企业增加技术开发费用,鼓动企业积极使用科研成果,提高科研产出效能。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积极培育和发展多种形式的技术投资风险担保机构,减少新技术应用时必然出现的技术成熟度不足、市场成熟度不足、市场存在变化因素、融资难等制约因素。
2.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巩固发展九年制义务教育,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从学前到高中阶段的15年教育。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下教育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落实“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全面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的制度,初步实现城乡教育、区域教育发展均衡化。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合理分离政府和学校的职能,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形成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投资、学校自主办学、权责明确、运行顺畅的新体制。完善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和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实行在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学校建设、教师待遇、贫困生救助等方面一视同仁政策。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深入实施“百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加大对农村及欠发达地区教育的扶持力度,深入实施农村办学条件提升工程、教育资源共享工程、教育结对帮扶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四项工程),安排专项资金促进职业教育发展,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和标准化学校建设,促进城乡和区域之间教育的均衡、优质、协调发展。
3.深化文化、体育体制改革。发挥温州地域文化、体育资源和非公有制经济优势,打造一批具有较强活力、实力和竞争力的文化、体育产业主体,培育一批具有温州文化、体育产业特色和个性的文化、体育产业群,创建一批文化、体育产品专业市场和文化、体育要素市场,发展一批规模大、结构佳、效益好的民营龙头文化、体育企业、品牌文化、体育企业。基本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体育管理体制,实现政府办文化、体育为主向管文化、体育为主转变,健全文化、体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富有经营活力的文化、体育市场微观运行机制,重塑市场主体。改革和创新公益性文化、体育事业单位管理和运行机制,提高服务竞争力。积极推进经营性文化、体育单位转企改制,加快产权多元化改革。优化和整合文化、体育资源配置,更多向农村基层倾斜。全面落实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体育产业的市场准入政策,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体育产业。
4.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卫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开管理,切断医院、医生与药品销售的利益关系。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重新整合医疗资源。大力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全面建立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深化农村卫生院改革,加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积极探索公立医疗资源的多种实现形式,推进办医主体多元化,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动植物疫病防控机制。改革医院投融资体制,多渠道筹措办院经费。推进部分公立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引导社会资源兴办医疗机构,解决看病难问题。建立规范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全民健康促进工作机制。完善政府对医疗机构的投入补偿机制,加快建立公共卫生体制和基本医疗保障体制,增加政府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障的投资。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制定政策措施,创造宽松环境,引导社会资金,发展壮大医疗卫生资源和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
(六)完善分配和保障体制。
1.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妥善处理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按照“提低、扩中、限高”的要求,兼顾国家、企业、群众三者利益,兼顾发展能力强群体与发展能力弱群体的利益,兼顾改革中得益较多群体与得益较少群体的利益,兼顾社会中先富群体与后富群体的利益,兼顾不同行业群体之间的利益。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政策。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在经济发展基础上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认真解决低收入群众的住房、医疗和子女就学等困难问题。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管理体制,健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加强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促进城乡居民公平地享受教育、医疗、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
2.深化就业体制改革。建立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促进就业机制。强化政府在促进就业方面的公共职能,完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资金投入机制和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的相关优惠制度,完善针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政策,建立困难群众就业和农民工进城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全面推行统筹城乡就业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制度。
3.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强化政府的社保职能和公共服务责任,发挥大社保体系的公共保障作用,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人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助、贫有所济。继续扩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覆盖面。逐步建立合理的外来务工人员基本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切实提高社会保障能力。
4.建立健全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建立完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重点建立和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优惠政策相配套,以社会互助为补充,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完善社会慈善事业体系,扩大社会慈善事业在社会救助中的作用。
(七)深化国有经济改革。
1.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和运营体制。完善合理有效的国有资产运营体系,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扩大授权范围,整合国资经营公司,探索市场化、契约化委托代理方式。改进和加强对国有资产经营主体的监督,进一步健全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体系,积极推进企业总会计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所监管企业财务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积极探索对国有资产经营者监管的有效形式,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推广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经营者年薪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对应的规范的国有资产经营责任考核办法。
2.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继续做好工业企业改革的扫尾工作,妥善处理改革遗留问题。加快推进非工业国有企业改革,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完成一般竞争性非工业国有企业的改制工作。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已改制企业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3.加快垄断行业市场化改革。加大垄断、公用行业改革力度。开放城市要素资源,进一步深化城市供水、供气、公交、排污等公用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广泛吸纳境内外社会资本参与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逐步建立政企、政资、政事分开的市政公用企业特许经营管理体制和城乡统筹的公用事业体系。加快水利和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构建企事分开、管养分离的市场机制。推进基础设施领域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特许经营制度试点,推行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业主招投标试点。对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设施,尽可能试行先批收费标准的方式。不断完善政府补贴机制、价格形成机制和竞争机制,加强对公用事业和垄断行业的监管。
(八)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1.完善利用外资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民营经济发达的优势,注重利用“三胞”众多的优势,切实推进“以民引外”、“民外合璧”,把民营企业作为招商引资主体,引导民营企业以行业协会为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境外招商引资活动。完善外资项目并联审批、告知承诺等制度,强化重大项目的“绿色通道”建设,健全重点外商投资项目专人负责制、全程代办制和跟踪联系制,切实提高外资项目到位率。发挥海外侨团、各地温州商会招商引资的作用。多渠道加强与港台联络,主动承接港台地区的产业转移。鼓励企业通过境外上市、国际风险投资、国际融资等方式加大对国际金融资本的利用。“十一五”期间,力争实现累计利用外资30亿美元。
2.完善国内外合作交流机制。加快“走出去”步伐,积极拓宽对外投资的区域和领域。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收购品牌、企业和研发机构,充分利用国外的技术、原材料和市场网络资源。加强国内区域经济合作与交流,重视引进内资、引进人才。继续推动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地区合作与交流,完善在市场互通、产业互补、设施共建、信息共享、环境共保与金融合作等方面的有效合作机制。
四、规划实施保障
要确保实现本规划确定的改革目标,顺利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必须加强对经济体制改革的统筹协调和总体指导,建立改革工作新机制,为规划实施提供组织、制度和措施保障。
(一)加强改革的总体指导。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改革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用更大的力量来推进改革,切实加强改革工作的领导。
1.以组织建设为平台,统筹改革。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改革工作协调机构。以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为平台,建立横向联部门、纵向联县(市、区)的改革工作组织体系,形成“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密切配合、发改部门统筹协调”的改革工作新格局。
2.以改革规划为导向,统领改革。中长期改革规划的期限为5年,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步编制,经市政府同意后下发实施,作为指导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3.以年度改革实施意见为指导,推进改革。把中长期改革规划分解为年度改革目标和任务,每年市政府制订出台改革实施意见,明确改革重点、工作目标、工作进度和责任主体等,指导和推动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改革的统筹协调。
为增强改革的方向性、主动性、实效性,应把握发展的需求,建立起“方向明确、责任落实、程序规范、信息共享”的改革工作机制。重点建立以下四个机制:
1.建立重大改革方案前期工作制。重大改革事项由各部门、各县(市、区)书面申报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该办公室综合考虑并提出年度重大改革方案前期计划,报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进入工作程序。市政府专门安排改革前期工作经费,推进改革各项任务的落实。
2.建立重大改革事项协调论证制度。综合性的改革方案由发改部门负责拟定,专项改革方案由职能部门负责拟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的重大改革方案,经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论证后上报。对普遍涉及公众利益的改革方案,坚持用公示和听证等形式,引入科学决策机制。对风险较大的改革事项,坚持先试点后推广,引入试点纠错机制。对重大改革工作事项实施一段时间或基本完成后,还要启动后评估机制。
3.建立高效灵敏的改革信息交流制度。建立市、县(市、区)和各部门改革工作季报、年报制度,及时把握改革进展,反映改革动态。建立改革经验宣传推广制度,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和有效形式营造良好氛围。
4.建立社会公众参与改革机制。建立改革满意度调查。让更多的社会公众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有效参与改革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监督,推进公众参与改革实施的规范化、制度化。完善新闻舆论、社会和人大对改革的监督机制。
(三)加强改革的责任落实。
按照改革工作“目标要准、方向要明、措施要实、效果要好”的要求,要像抓重点建设项目一样抓重大改革任务的落实,用项目管理办法推进改革。
1.分工落实责任。年度重大改革任务,按职能分工分别由市级部门和相关县(市、区)政府牵头实施。重大改革任务的落实情况,列入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
2.分类推进实施。按照规划的部署,根据改革项目的成熟程度和出台的时机,分类推进。对已经启动实施的改革,要集中精力,周密组织实施、加快改革进程,务必抓出成效。对条件已经成熟的改革,要精心设计方案、认真制定政策,务必尽早迈出实质性步伐。对必须着手研究的改革,要进一步深化研究制定改革方案、适时推出。
3.检查监督落实。根据改革规划确定的改革任务与目标,定期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检查规划实施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年度确定改革任务事项的实施情况,组织督促检查,年底向市政府报告进展情况。做到改革工作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切实提高改革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