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政府2007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市政府2007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7〕29号
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丽水市人民政府2007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报送单位按照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订办法的要求,认真遵照落实。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一类项目
序号
文件名称
报送单位
1
丽水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管理办法
市发改委
2
丽水市瓯江干流莲都段生态河道管理办法
市水利局
3
丽水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市政府
法制办
4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制度的规定
市政府
法制办
5
丽水市中小学生接送车管理办法
市公安局
6
丽水市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实施办法
市气象局
7
丽水市物业管理办法
市建设局
8
丽水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修订)
市建设局
9
丽水市区村集体留地政策补充规定(修订)
市国土局
10
丽水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暂行规定(修订)
市国土局
11
丽水市直非国有博物馆管理办法
市文广
出版局
12
丽水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市环保局
二类项目
序号
文件名称
报送单位
1
丽水市住宅建筑平改坡规划管理办法(修订)
市建设局
2
丽水市测绘管理办法
市建设局
3
南明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
市建设局
4
丽水市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
市烟草局
5
丽水市军人抚恤优待办法
市民政局
6
丽水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
市民政局
7
丽水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
市环保局
8
丽水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
市工商局
9
丽水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修订)
市防空办
10
丽水市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市水利局
11
丽水市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
市国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