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市重点建设项目及计划的通知
湖政发〔2007〕25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市重点建设项目及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今年的重点建设工作,保持我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湖大城市,实现在杭湖宁发展带中间率先崛起,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市政府确定2007年度全市重点建设项目202项(见附件),现予以印发。
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重点建设工作的领导,全力做好服务,狠抓项目实施,逐项抓好落实。要加强协调,强化管理,制定科学严谨的实施计划,有效解决重点工程实施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确保完成当年投资建设目标任务。
各重点建设单位在实施中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切实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抓好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确保项目建设如期完成。
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体制,全力做好重点建设工程的审批审核、资金筹措、土地征用、电力供应、政策处理等服务工作,努力拓宽投融资渠道,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市重点办要加强对全市重点工程建设的管理,加大督查力度,掌握和综合反映工程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宣传、推广重点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和典型。
附件:2007年市重点建设项目及计划
二○○七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