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

衢政发〔2007〕51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06〕41号)精神,加快建设浙闽赣皖四省边际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现就全面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确立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明确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充分认识职业教育的战略地位。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我市实施“工业立市、特色竞争、借力发展”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培育产业集群的必然选择;是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是促进就业再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是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构建和谐衢州,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统一思想认识,把职业教育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推动我市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改革为动力,进一步树立大职教观念,把加快职业教育发展与服务经济、促进就业、消除贫困、维护稳定、建设教育名市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形成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中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职前教育与职后培训并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十一五”时期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十一五”期间,高等职业院校为社会输送7500名毕业生,在校生规模4500人以上;高中段教育职普比例继续保持1:1以上,中职学校为社会输送6.5万名毕业生,在校生规模达到4.5万人以上;认真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培养技能型人才3万人以上,获职业资格证书2.5万人。到2010年,全市技术工人的总量增加到18万人,初级、中级与高技能人才比例达到45:40:15,初步建立起一支以初级工为主体、中级工为骨干、高技能人才为龙头的适合经济发展要求的技术工人队伍。

二、实施职业教育“六大计划”,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浙政发〔2006〕41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浙江省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为进一步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十一五”期间重点实施职业教育“六大计划”,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一并抓好落实。

(一)职业院校助学奖学计划。为解决职业院校学生生活困难,鼓励优秀学生报读职业院校,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要实施职业院校助学奖学计划。

1、扩大资助职业院校家庭困难学生的规模。对全市中职学校(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专,下同),在原低保家庭子女、福利机构监护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未成年人以及残疾学生免收学费、代管费的基础上,将贫困助学的资助对象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子女,同时实施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爱心营养餐工程。各级政府要安排经费,并开展多形式的捐资助学活动,资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子女。鼓励学校组织学生勤工俭学、半工半读等方式减轻贫困家庭学生的负担,使之不因贫失学。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资助,按国家有关高等院校学生资助政策执行。

2、设立职业教育奖学金。职业教育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和培养紧缺专业的中职学校在校学生。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受奖学生总数控制在在校生总数的5%左右,所需经费由各级政府给予保障。高等职业教育奖学金仍按高等学校奖学金有关规定执行。

(二)实训基地和专业建设计划。为切实改善中职学校实训条件,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服务能力,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重点建设好一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品牌专业。

1、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以培养紧缺人才、提升技能水平为目的,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到2010年,全市建立国家级实训基地1―2个,省级综合性公共实训基地1―2个,省级实训基地7个,市级实训基地10个。各县(市)和衢江区至少要建设好1个适应当地特色产业发展、为学生技能培训服务的市级以上实训基地。对被评为市级实训基地的市直中职学校,由市政府给予每个50万元的经费补助。

2、加强专业建设。各中职学校要根据我市主导产业发展需要,面向市场、企业和社会,瞄准我市当前用工紧缺程度较高的行业,合理设置专业,积极扩大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专业规模,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规模效益。要加强人才需求预测,及时开设部分急需的新专业。对与我市主导产业紧密结合的专业,在各级实训基地、示范专业评审中要予以重点倾斜。到2010年,全市中职学校争取拥有20个省级示范专业,市级示范专业达到40个。对被评为市级示范专业的市直中职学校,由市政府给予每个示范专业10万元的经费补助。

(三)职校师资素质提升计划。建立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高技能“双师型”师资队伍,是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效益和实施职教品牌战略的重要保证。为帮助中职学校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要对中职学校教师进行全面培训和重点培养,培训经费根据隶属关系由当地政府承担。

1、专业课教师全员培训。用2年时间对全市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进行培训,每位教师必须完成96学时的培训。培训以“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为主要内容,重点培养教师的实训指导能力。“十一五”期间,市政府安排20万元作为市本级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的培训经费。到2010年,全市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80%以上要成为“双师型”教师。专业课教师每2年必须到企业挂职或研修2个月,作为教师参加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

2、专业骨干教师及负责人培训。采用专业知识和技能训练并重、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业骨干教师培训。市政府每年安排10万元专项资金,选取若干个专业或项目,举办全市中职学校师生技能大赛。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国家、省级高技能教师培训。通过理论研修、技能培训、校企挂钩等途径,用3年时间培养一支中职学校专业建设和管理的带头人队伍。全市每3年开展一次学科带头人评选,在特级教师、名师等的评选中,中职学校教师名额要单列并适当给予倾斜。到2010年使全市高技能“双师型”教师在专业课教师中的比例达到50%以上,力争培养技师100名、高级技师20名、特级教师1―2名。

(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培育计划。扩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提高专业水平,强化办学特色,做大做强骨干职业学校,增强职业学校为县域经济服务的能力,打造衢州职业教育品牌,实现建设浙闽赣皖四省边际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的战略构想。

1、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在推进衢州学院(筹)升本工作的同时,努力改善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之成为我市产品开发、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的研究中心和技能型人才的培养中心。

2、加快骨干中职学校建设。市本级继续办好衢州中专等学校,支持衢州交通中专迁建项目建设。同时,要根据我市产业结构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推动市直职业学校的特色建设。各县(市、区)要按照“调大、调强、扶优、扶特”的原则,统筹辖区内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重点建好1―2所骨干职业学校。开展市级重点中职学校的评估。到2010年,全市要有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4所,省级重点中职学校12所,每县(市、区)至少要有1所省一级重点中职学校;全市公办中职学校在校生校均规模达到1800人以上,民办中职学校达到800人以上。

3、大力发展和规范民办职业教育。认真落实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政府主导,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在区域教育规划许可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举办职业学校。建立民办教育发展奖励资金,对发展民办教育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各民办职校(含部门、企业办学)被评定为省、市级重点,且本年度毕业生在本地就业率达到30%的,由当地政府按其在校生数给予学校每生每年100元的生均公用经费奖励,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公派校长或教师。在招生、创建示范专业、建设实训基地等方面,民办职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样的扶持政策。对于政府补助的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鼓励和支持中外合作办学。

4、切实提高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充分发挥我市的区位、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和就业市场优势,做大做强衢州职业教育,切实解决我市企业用工难问题,努力提高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鼓励我市职校通过对口支援和联合办学等形式,扩大对市外招生,为中西部地区学生提供更多的就学和就业机会。建立中职学校本地就业年度考核制度,对中职学校招收的毕业生留在衢州本地就业1年以上的,由就业企业所在地政府按此类毕业生实际数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补助。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中职学校的评估年审制度,将本地就业率和用人单位认可情况列为重要评估指标,对本地就业率低、用人单位认可度不高的中职学校要加强指导,限期整改。

(五)校企合作计划。深入开展校企合作是激发职业教育发展活力、破解当前企业招工难的有效举措,对发挥校企双方积极性、加快培养应用型人才、促进职业教育与地方经济建设相结合具有重要作用。

1、建立职业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市、县建立由教育、劳动部门和行业、企业、学校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劳动力需求预测、制订专业设置标准和培养目标、编写专业课教材、组织教学交流和技能大赛、就业指导等。

2、建立校外实习示范基地和职工培训示范基地。校外实习基地主要是充分利用企业的先进设备,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到2010年,在全市确定50个校外实习基地,其中10个为市级校外实习示范基地。依托各重点骨干职校、示范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建立10个校企合作的职工培训示范基地,为中小企业开展职工教育培训提供服务。对被评为市级校外实习示范基地和市级职工培训示范基地的市直职校,由市政府给予每个基地一次性5万元的经费补助。

3、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各企业要把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制订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和计划,鼓励和支持在职职工参加培训,提高职工技能水平。各企业应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必须专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工人的教育和培训。企业要做好校企合作工作,在合作共赢的前提下,创建培训载体,争取到2010年完成所有在职职工的素质提升培训工作。

(六)新型农民技能等级培训计划。为提高新增劳动力的素质,万名农民素质培训工程要着力做好“对象延伸”和“质量提升”的工作,积极实施新型农民技能等级培训计划,促使农民素质培训从阶段性任务转入经常化、制度化阶段,为我市新农村建设和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1、开展新型农民技能等级培训。对全市应届及近五年毕业的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分别进行6个月到1年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工作由农办、教育、人劳等部门认可的基地承担,受训学员参加相关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培训基地和劳动部门帮助推荐就业或指导自主创业。培训经费除省政府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适当补助。

2、实施农业种养专业免费就读制度。根据新农村建设需求,“十一五”期间为农村培养2000名种养技术和农产品加工与经营的专门人才。对就读省内大中专院校农业种养技术类专业的本省学生免交学费。

3、建设10个新型农民培训示范基地。根据新农村建设需求,依托职业学校、示范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在原有新型农民培训基地的基础上,评选10个市级培训示范基地。对被评为市级示范基地的市直职校,由市政府给予每个基地一次性5万元的经费补助。

三、创新职业教育工作机制,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一)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坚持育人为本,始终把德育放在首位,把学做人和学技能结合起来,突出以诚信合作、爱岗敬业、习惯养成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职业学校德育工作要充分体现时代感,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德育课教学要生动活泼,注重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工作。加强职业学校党、团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学生党、团员。要发挥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作用,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构建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模块化课程体系。根据市场和社会需求及我市产业发展实际,联合行业、企业参与课程改革,及时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加强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鼓励开发地方、校本课程。积极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引进先进的课程、教材和教学方法。加强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现代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把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就业率作为考核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指标,逐步建立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人才培养、选拔与评价的标准和制度。

(三)加强职教教育科研工作。充实职业教育教科研力量,切实加强职业教育研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科研先导作用,进一步增强“科研兴校、科研兴教、科研兴师”意识,把教育科研与职业学校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与教师的专业成长结合起来,研究专业,研究市场,研究职业教育如何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指导学校教学,开展前瞻性研究,凸显职教特色,为职业教育宏观管理和职业学校改革发展服务。

(四)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加强学生的生产实习和社会实践,改革单纯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建立职业学校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的制度,实习时间不少于半年。实习期间,企业要与学校共同组织好教学、实习以及劳动保护和安全工作,并支付实习学生合理报酬。企业有责任接受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同时要鼓励企业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学校兼课,参与学校教学改革。鼓励职业学校结合当地经济特色,依托优势骨干特色专业,依法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以此作为相关专业学生实践基地,走“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路子。

(五)深化职业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公办职业学校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改善教师队伍的结构,要建立有利于职业院校发展的教师队伍建设机制,允许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允许职业院校招聘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作为专业课教师。制定有别于普通教育的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实行分类单独评审。已取得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符合相应评审条件的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可兼评与现工作岗位紧密相关的第二个相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也可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职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六)推进职业教育区域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我市地处四省边际的有利条件,本着合作、交流、发展、共赢的原则,加强和周边地市的联系,逐步构建跨区域合作办学和实习实训基地共享机制。以“区域职业教育合作与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主题,定期或不定期的举办四省九市职业教育发展论坛。通过构建交流合作和共同发展的平台,推进区域职业教育资源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互通教育信息、共享教育资源、促进区域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为我市社会进步与经济繁荣做出贡献。

四、加大领导和扶持力度,保障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对职业教育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各县(市、区)政府要把职业教育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在发展规划、办学规模、经费投入、基本建设等方面加强领导,科学决策,促进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协调发展。市政府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定期研究协调解决职业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市教育局要加强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同时做好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工作。市发改委要将职业教育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在职业教育发展项目建设等方面予以支持。市财政局负责职业教育经费的支持,并有针对性地安排经费补助。市人劳局要着力推进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工作,并牵头企业职工培训、农民工培训、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工作。市农办负责牵头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作。市经委要致力于推进校企合作,及时向职业学校提供急需专业、用工数量等信息,努力在产业政策等方面提供支持,负责牵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作。市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也要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参与和支持职业教育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严格目标考核责任制和督导检查制度。各地要把职业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并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依法加强职业教育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建立职业教育工作定期巡视检查制度,把职业教育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职业教育的评估检查。

(三)加大财政扶持和政策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措施,确保省政府实施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各项配套经费按时足额到位。“十一五”期间,市政府每年投入30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我市职业教育“六大计划”及市本级中职学校上述的各项补助。上述经费要全额用于职业教育,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和挪用,并对使用情况实行定期审计。各地用于职业教育的财政性经费应逐年增加,确保教育费附加地方可用部分不低于30%用于发展职业教育。中职学校生均经费标准按高于普通高中的标准安排,并做到逐步提高。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或出资办学,对通过政府部门或非赢利组织的资助和捐赠,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本意见精神,加大职业教育的投入,出台鼓励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实验实训基地等项目的建设。

(四)全面推进和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一步推进学生职业资格考证工作,注意发挥和利用职业学校的优势,优先在教学质量高、社会信誉好、基本符合条件的省级以上重点中职学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初、中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确保职校毕业生参加所学专业的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率达到90%以上。省重点职校的主体专业或省示范专业的毕业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下(含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免除理论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直接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进一步加强就业指导,用人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的,应当从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人劳、工商等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从2007年起,规模以上企业要逐步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准入制度,到2010年开始全面执行,对从事技术岗位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工人,企业要争取在3年内对其进行全面轮训,其他企业要逐步参照执行。

(五)营造职业教育发展良好氛围。坚持有利于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舆论导向,加大正面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发展职业教育的重大意义、发展成果、鼓励政策和正确的人才观、成才观,大力宣传成人成才和技术致富的先进典型,理性引导社会。定期表彰在发展职业教育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加大对优秀技能型人才的宣传力度,推行“首席工人”制度,建立“首席技师”评选制度,结合总工会开展的万名职工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每年表彰、奖励一批生产一线的优秀技术工人。各新闻媒体要丰富宣传形式,拓展宣传载体,注重宣传效果,要积极开辟职业教育专刊、专栏、专题、专访等活动,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