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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金政办发〔200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金华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二月十四日

金华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

前       言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谐,是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切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把安全发展理念提到了新的战略高度。
目前,我市正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城市化加速发展的重要时期,按照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这个时期既是经济高速发展的黄金期,又是安全生产事故凸显期。当前,受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程度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相当严峻。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实施和促进浙中城市群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十一五”安全生产规划及《金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我市“十一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规划提出“十一五”时期(2006年―2010年)我市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以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一、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现状
(一)“十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简要回顾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逐步完善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2005年,我市下发了《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政发〔2005〕135号),充实完善了市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建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在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的领导责任体系。二是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市政府每年初与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每年达到100%,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安全生产监管体系逐步健全
一是建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截止2005年底,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均按《安全生产法》要求组建了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安全生产监察执法队伍。全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共有行政编制103人、事业编制72人,实际到位近170人,为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也在逐步健全。兰溪、东阳、义乌、永康、浦江、武义等县(市)相继建立了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对基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有效监管。三是健全了市安委会工作规则和有关制度。四是建立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市政府先后制定完善了《金华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金华市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一系列应急管理办法,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了演练,提高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水平。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明显实效
“十五”期间,我市围绕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主要在7个方面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使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一是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以抓好“三项重点”、“双超”(超速、超限)治理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营运车辆安全管理体系,突出抓好农村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二是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规范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秩序,开展了城镇人口密集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限期整改、搬迁或关停工作。在2005年基本完成关停市区大黄山化工功能区后,位于城市居民区的浙江环球制漆集团公司整体搬迁也已列入重点工作。三是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专项整治。市政府下发了《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烟花爆竹企业退出生产领域的通知》(金政发〔2006〕8号),对烟花爆竹生产行业实行萎缩化管理,加快推进该行业整体退出生产领域。四是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市政府下发了《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金政发〔2006〕9号),对地下矿山实施萎缩化管理。2005年关闭了53家小矿山,今后几年还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等落后开采技术的矿山企业进行关闭。五是消防安全及“三合一”企业专项整治。重点抓好生产、仓储、居住“三合一”企业安全源头管理和客运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宾馆、酒店、文体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单位、耐火等级低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民出租房等人员密集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六是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施工方案编审及实施、施工设备及防护设施、开发区(工业园区)施工安全管理为重点,以企业安全资质认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程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为手段,全面加强建筑及市政施工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和取缔无资质施工、非法转(分)包等违法行为。七是用电及电力设施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了电力安全监管主体职责,集中开展了无证、私自安装自备电源、“三线”无序交叉跨越、外力破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
4.建立完善了安全生产执法规程
一是建立了安生生产案件审理委员会,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建立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机制。对所发生的工矿企业事故,均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并按照事故查处的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认真及时严肃处理。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和奖励制度。四是积极开展了各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5.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明显增强
“十五”期间,我市以《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重点,积极做好安全文化建设,运用各种传媒,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注重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一是邀请专家来金举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讲座,推动相关法规的贯彻实施。二是以当地媒体为平台,通过电视讲话、刊播公益广告、新闻报道、回答群众提问等形式,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三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四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
总之,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经过“十五”期间的不懈努力,通过加大投入、落实责任、强化防范、加强监管、严肃执法,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仍居高不下。2001―2005年五年间我市共发生各类事故42644次、平均每年发生8528.8次,共死亡3920人、平均每年死亡784人,直接经济损失25435.86万元、平均每年直接经济损失5087.2万元(见表1)。
表1:

2001―2005年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表

单位:人、万元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5年

平均
占比

(%)

工矿商贸企业职工伤亡事故
事故次数
78
95
83
80
74
82
0.01

死亡人数
79
100
87
86
85
87.4
11.1

受伤人数
14
14
9
10
4
10.2
0.01

直接经济损失
709.2
1123.9
1013.3
1149
878
974.68
0.19

道路

交通

事故
事故次数
7869
8762
7249
4654
4049
6516.6
76.4

死亡人数
641
684
650
627+88
691
676.2
86.3

受伤人数
5061
5621
4800
5581
4786
5169.8
99.5

直接经济损失
4172.22
4566.33
3971.26
1464.16
1112.3
3057.25
60.1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5年

平均
占比

(%)

火灾

事故
事故次数
1897
2464
3209
1181
893
1928.8
22.6

死亡人数
14
19
20
32
14
19.8
2.5

受伤人数
24
9
13
12
9
13.4
0.01

直接经济损失
1134.42
1098.5
1535.06
920.8
547.1
1047.18
20.6

水上

交通
事故次数
2
2
1
2
0
1.4


死亡人数
2
0
1
0
0
0.6
0.08

受伤人数
0
0
0
0
0
0


直接经济损失
15
13.02
10
2.5
0
8.1


全年

事故

合计
事故次数
9846
11323
10542
5917
5016
8528.8


死亡人数
736
803
758
745+88
790
784


受伤人数
5099
5644
4822
5603
4799
5193.4


直接经济损失
6030.64
6801.74
6529.62
3536.46
2537.4
5087.17




2.重大事故时有发生。2001―2005年,全市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54起、死亡206人,平均每年发生10.8起、死亡41.2人(见表2)。
表2:

2001―2005年全市一次死亡3人以上各类生产安全重大事故统计表

单位:起、人


2001年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5年

平均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
事故次数
0
3
1
3
3
2

死亡人数
0
10
4
11
9
6.8

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次数
11
11
7
3
9
8.2

死亡人数
45
37
23
9
39
30.6



3.部分领域、行业事故频发。道路交通、工矿商贸、消防等领域事故呈高发态势。2001―2005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32583起、死亡3381人、受伤25849人,平均每年死亡676.2人、受伤5169.8人,其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占全市总数的76.4%、86.3%、99.5%。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消防火灾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总数的11%、22.6%、2.5%(见右图)。


上图:2001―2005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比例图
4.重点领域、高危行业事故隐患依然突出。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和领域事故隐患依然突出。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机动车驾驶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较为普遍,道路安全设施不完善的问题比较突出,康庄工程配套设施落后也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一些新建化工区块没有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制度,安全设施不全;一些企业设备老化,技术落后,诱发事故的因素增多;一些危险化学品企业被居民区包围,周边安全间距不足的情况越来越突出;危险化学品泄漏及运输翻车事故时有发生,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现象依然存在。消防安全方面,“三合一”企业屡禁不止,人员密集场所、建筑、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娱乐场所、生产车间等的消防设施配备不足,运行不正常。建筑施工、水上交通、特种设备、民爆物品等领域也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工业项目无资质施工、非法转(分)包以及农村建房安全问题突出。
(三)问题的成因
1.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正确看待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还未有效落实,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责任”意识也不够,有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存在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生产的倾向,将发展仅视为单纯的经济增长,未能将安全生产真正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企业总体发展战略。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有待提高,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有待加强。
2.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生产基础设施薄弱和历史欠帐多,是影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最大瓶颈。目前,我市市级安全监管机构是按照省里的最低标准建立的,部分县(市、区)的安全监管机构、人员配备尚没有达到省里要求,经费、装备、办公条件缺乏有效支撑。各级安全监管机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与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
3.基层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基层的安全生产工作在组织上、制度上和管理措施上都还比较薄弱,相当数量企业没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有资质、有管理能力的安全管理人员。
4.行业安全监管漏洞较多。当前,我市部分行业存在安全管理弱化的趋势,尤其机械制造、轻工、纺织、造纸等行业的安全管理力量十分薄弱,如永康的冲压和机械加工行业、兰溪的水泥、金华市区的纺织和造纸行业。这些中小企业注重加快发展,但安全生产投入少、欠帐多,机构人员缺乏,造成管安全少、懂安全更少的状况。
5.对安全违法行为查处还不力。个别地方对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查处还不到位,有的甚至流于形式、走过场,不能有效地从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中认真吸取教训、不能起到应有的警示教育作用。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面临的新形势与挑战
1.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与现实安全状况反差较大。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人民群众对自身安全的期望值和安全需求亦日益强烈。我市经济发展相对落后,面临着保持赶超发展压力,势必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新的挑战;少数基层领导安全责任意识不强,“安全发展”、“依法治安”的理念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来;部分企业负责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在生产经营中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安全法制观念淡薄,管理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缺乏,自我保护的知识能力不足,违章操作现象较为普遍,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民工,往往既是事故的肇事者,又是事故的受害者。多种因素导致我市现阶段的安全生产状况与人民群众的安全需求存在较大反差。
2.有限的监管力量与量大面广监管工作矛盾突出。一方面,我市辖区内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超过24万余家,从业人员多达240余万人,监管工作量大面广,任务繁重。另一方面,我市安全监管力量仍显薄弱,一是在技术装备和人员素质等方面离监管高要求还有一定距离,综合监管能力有待加强,尤其是处于基层监管第一线的乡镇一级,其安全监管力量还相当薄弱;二是监管机制不完善,尚未从根本上实现从事后查处向事先防范的转变,还存在职责不清、无人负责的盲区(如通村公路安全管理等问题);三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及其安全知识和业务水平、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知识培训等,与规范要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
3.经济快速增长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矛盾比较突出。随着经济增长速度加快和产业结构调整、企业规模扩张、就业人口急剧增加,给安全生产带来巨大压力。目前,我市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快,从业人员结构变化快,外来务工人员多、流动性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还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安全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工矿企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域中工艺技术落后、安全保障水平低的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家庭作坊,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大量存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状况短时间内难以改变。
4.面临国际形势发展变化的挑战。国际职业安全健康标准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健康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我市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5.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还需健全完善。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围绕建设“平安金华”和“和谐金华”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和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管理,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努力建立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
(二)总体目标
从2005年至2007年,我市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在确保零增长前提下,力争有所下降;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等高危行业事故多发状况得到扭转;工矿、火灾、水上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得到有效控制,重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法规标准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信息保障体系、安全培训体系、宣传教育体系、中介服务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努力建立起我市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机制。到2010年,全市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明显好转,重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各类控制指标好于全省平均水平;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47%以上,控制在0.40以内;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比2005年下降20%以上,控制在2.83以内;全市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起数比2005年下降23%以上。
(三)分类目标
到2010年部分重点行业和领域目标(以2005年为基数)
1.工矿企业,全市死亡人数继续确保零增长,力争有所下降。其中:
(1)非煤矿山,死亡人数下降15%以上;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死亡人数下降15%以上;
(3)建筑业,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2.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3%,控制在6.0以下。
3.消防火灾,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4.水上交通,死亡人数控制在低发状态。
三、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整治
“十一五”时期要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的力度,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完善各项专项整治方案,特别要进一步深化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和消防火灾等高危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提出进一步加强监管的有效措施。
非煤矿山:至2005年底,我市有非煤矿山292家,其中露天矿山237家、地下矿山55家。加强安全监管的主要措施: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建立现代安全管理模式,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的专项整治,督促非煤矿山企业逐步实现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企业加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系统的技术改造,对其生产系统、设备和主要安全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积极推广中深孔爆破新技术,争取到2010年底前,全市所有适合于中深孔爆破的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推广率达到100%。加强对采空区、露天矿山边坡失稳等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管理。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至2005年底,我市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29家、经营单位1345家、储存单位7家、剧毒品使用单位188家、运输企业49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8家、批发经营企业12家。共有重大危险源335个。加强安全监管的主要措施: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许可、安全评价制度。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治,进一步摸清家底,排查隐患,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实行分类管理,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积极推行标准化管理,认真开展全员培训。加强新(改、扩、迁)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检查验收和监管工作,对不符合“三同时”要求的建设项目,要坚决予以查处。着力使每个从业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协调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加强联合执法,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协查。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推广行车记录仪和卫星定位安全监控装备,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及运输过程实时监控系统。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及废弃物处置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形成全方位的安全监管体系。指导督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单位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加大对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企业的搬迁、关闭力度,对已被列入省政府搬迁计划的14家危化企业,要确保在2007年底前全部完成搬迁。同时要加大烟花爆竹企业的整治力度,继续实行萎缩化管理,确保在2006年底前完成关闭4家的任务,争取在2008年底前基本退出生产领域。
民爆器材:调整和优化民用爆破器材产品结构和生产布局,加强和规范生产和流通领域爆炸危险源的管理,提高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道路交通:2005年底,我市道路总里程10454.01公里、其中乡村公路2988.7公里,机动车77.568万辆。加强安全监管的主要措施:全力推进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机制,全力以赴做好交通事故预防与控制。进一步深化落实“三项重点整治”工作和“五整顿、三加强”工作要求,对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实行“户籍化”管理,采取超常规举措,集中优势警力强化路面管控,坚决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健全市、县、乡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的组织领导协调机构。加大对列入省、市两级交通事故黑点、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进行道路事故多发点的分析与交通工程和基础设施改造工作,加强对山区临崖、临水、高落差、急转弯等险要路段的治理,增设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提高道路的安全性;建立道路设计、建设和改扩建的交通安全审核机制;建设道路安全示范工程。同时加快对康庄工程道路存在安全隐患路段安保实施工作。
建筑业:进一步理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明确监管责任。加强建筑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评价工作。促进建筑业安全生产的机制创新,强化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管理工作,落实建筑业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对工人安全防护、救护、安全法制等方面的培训,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大力开展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塔吊倒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等多发事故的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和检查重点地区、重点企业专项治理方案的制定与落实。完善建筑业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立建筑业安全事故快报系统,完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大安全投入,提高建筑行业的装备、工艺技术水平,努力实现建筑业的本质安全。
消防: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编制实施城乡消防规划,加强各级消防站、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力量建设。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设智能化、数字化灭火救援指挥平台,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建立重大火灾隐患政府定期挂牌整改制度,消除重大火灾隐患。落实《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并加强相应的保障工作,提高全社会灭火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将农村消防工作列入新农村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省、市有关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标准,积极推进农村消防工作深入开展。按照浙江省新一轮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要求,大力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我市消防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知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水上交通: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建立水上运输安全管理的各项法规制度,完善现有的法规体系。严格客船、危化品运输船舶的船龄控制,达到使用年限或船检不合格的,一律停止使用或强制淘汰。严格船员管理,船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严格乡镇渡船、游船的安全管理,对非法运输行为及时查处,坚决取缔“三无”船舶。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安全法规,有效整改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伤亡事故发生。
农业机械:以健全基层农业机械安全管理网络建设为重点,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体系。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注册、牌证核发、年检的规范化管理,严把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关、驾驶人培训考试关。加强驾驶人的日常教育管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建立农机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农机平安县、平安乡镇以及农机安全村的创建活动。
特种设备: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落实企业、检验检测机构、安全监察机构的三方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各级政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的职能。严把特种设备安全许可准入关。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充分利用检验检测机构的人才、技术、装备及管理优势,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能力。
(二)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在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的领导责任体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综合监管职能,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权威。二要组建高素质的安全生产监管专业执法队伍,完善监管体系,充实县和乡镇(街道)、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察监管执法力量,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能。三要推动乡镇(街道)设立安全生产监察所,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监察员,村、居委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监察员,延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基本形成适应本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安全监管体系。完善交通、建筑、消防、水利、电力、电信、旅游、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制度,建立和完善事故举报和事故查处制度。四要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和装备水平,加强和完善市、县、乡镇(街道)三级安全监管机构的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监察监管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
(三)构建安全生产多级监控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检测、评估、监控制度,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开发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市、县级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中心。督促和指导企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备案,并实施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落实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的主体责任。选择有条件的县(市、区)进行重大危险源的监测、预警应用试点,逐步构建重大危险源监控网络系统。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
整合和引导社会科技资源,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运行机制,构建安全生产科技保障体系。组建市安全生产技术专家组,完善安全生产专家信息库。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相关的设备、设施和工程项目建设。依托安全科研院校所,建立事故分析鉴定、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公共安全等专业技术支撑中心和安全生产技术研究中心,开展共性、关键性技术试验研究及重大灾害事故的技术鉴定与分析模拟,为安全生产及监管监察提供技术支撑。充分利用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安全生产科研资源,支持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科技研究,尤其要在重特大灾害预警、防治、应急救援、事故分析处理技术,危险源监控技术,安全管理技术等方面,组织科技攻关。引导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依靠技术进步,加大对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及时淘汰落后技术装备,促进我市安全生产整体科技水平的提高。
(五)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有效整合现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加快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统筹规划、专业实施”的原则,以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中枢,加快9个县(市、区)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建设,形成统一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系统。以现有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消防等行业和领域专业救援队伍及社会救援力量为基础,形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立应急救援指挥信息、应急救援物资保障、紧急运输保障、现场应急通讯保障、应急救援专家和应急救援防范保障等系统,形成全市应急管理、响应、保障体制和机制。注重企业安全生产系统建设,指导企业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置应急设备与设施,建立专、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抢险队伍。
(六)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登记管理制度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和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普查,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档。建立重大安全隐患评估、分级、治理、跟踪监督制度和动态管理数据库。制定年度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计划,落实治理费用,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要把社会影响恶劣、性质严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作为重点,加大治理整改力度。
(七)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以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转变。加快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健全机构,配备完善必要的专业监督和检查装备。开展职业危害普查登记,建立全市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系统。加强对矿山、建材、冶金、机械、化工、轻工、纺织等职业危害较严重行业的监督检查,推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实施。
(八)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加强我市安全生产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提升全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的功能。逐步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基本信息库、事故统计分析数据库、安全生产专家库等数据库建设。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重大危险源地理信息、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生产行政监管等系统,形成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
(九)强化安全生产培训
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开展多层次的安全生产培训,重点强化职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加强对各级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执法能力。强化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培训工作,严格持证上岗,使持证率达到100%。同时,加强对工矿商贸从业人员的全员培训工作,“十一五”期间全市争取完成200万人的培训任务。加快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心的建设,规范各级培训机构,逐步建立由学校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构成的全方位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社会化。
(十)推行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
在全市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机械、电力和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推行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由企业主负责组织实施,企业生产各环节、各岗位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质量责任制,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并在体制、机制和投入等方面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制定各行业的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并开展必要的监督考核,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推动我市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有效、深入持久的开展。
四、规划实施的重点工程
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围绕规划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以重点工程带动我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全面实施。主要规划实施以下七项重点工程:
(一)安全生产监管技术装备建设工程
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的装备水平和科技含量,在全市配置和装备各监管机构的技术装备,主要包括监管执法专用交通工具、监管监测专用设备、监管执法人员防护装备、现场取证与分析演示设备、办公场所和办公通讯设备等。
(二)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
建立全市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和监管应用系统,逐步实现与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市安监局与县(市、区)级对应职能部门间的网络连接,实现网上政务信息的快速传递。
(三)重大危险源监控工程
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实时查询。对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实现动态监控和预警。重点建设市级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中心以及重大危险源网络化动态监控预警系统,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网络监控系统建设、数据库及软件开发等。
(四)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建设工程
开展安全生产理论与法规标准、公共安全、矿山安全技术、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管理技术等课题研究,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与事故调查分析鉴定、安全评价等技术中心。在重大危险源辨识、监测预警、灾害防治、应急救援、事故分析处理等方面开展安全技术的研究工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实验、科研装备、检测分析设备配置等。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以公安部门110指挥中心为平台,在建立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的基础上,设立市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分)中心、9个县(市、区)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市级综合性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完善应急救援专家库和相应的骨干救援队伍,主要包括市级综合基地建设,指挥装备、救援设备配置、应急救援训练、演练与培训设施以及应急救援视频、通讯等信息平台建设。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程
依托我市各方教学力量,建设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或行业安全生产专门培训基地,逐步形成多层次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的制度化和培训手段现代化,主要包括基地建设、多媒体教学设备、实验室设备、图书资料等。
(七)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普查和整改治理,重点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水利设施、地质等方面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的调查整改治理。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一步健全和强化各级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职责,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和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真正把安全生产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严格履行综合监管部门的监督职责。行业主管部门应将安全生产纳入行业发展规划,指导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问责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二)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
安全生产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要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完善和强化安全生产规划和实施体系,把安全生产发展规划、重大安全工程项目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十万人死亡率和亿元GDP死亡率等重要指标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进步。
(三)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以贯彻《安全生产法》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为核心,结合我市实际,加快建设项目“三同时”、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中介机构管理等方面配套制度的建设,逐步形成以法律法规为主线、相关规章为支撑和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配套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政策体系。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认真实施和及时制定相关安全生产技术基础标准,修订更新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交通、个体防护等有关行业与领域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
(四)建立与形势相适应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的创新,强化综合监管职能,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作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执法机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安全生产行政监督管理机构的规范化建设,提高监管监察队伍素质,保障监管机构、人员、装备等条件的落实,提高行政执法效能。贯彻“依法治安”方针,做到依法规范、依法监管,促进我市安全生产监管方式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向依法管理、从经验型转向技术型、从事后处理转向事前预防转变。
(五)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运行机制,把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纳入我市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把安全生产中亟待解决的共性、关键性技术难题列入市科技攻关计划。构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平台,初步形成安全生产科技成果推广及示范等科研体系,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加强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机制,注重科技人员的培养和知识更新,全面提高人员素质。积极推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岗位上专业人员的作用。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社会化,依靠市场机制配置安全生产资源,大力发展安全技术培训、检测、检验、评价、评估、认证、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为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监管提供技术服务。完善中介机构的准入制度,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资质认证、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培育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市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推进中介机构按照市场机制运行,实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解决工业化、城镇化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短缺问题,为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人才和技术服务保障。
(六)建立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监管监察保障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公共安全设施的完善、重大危险源的治理、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示范与推广等。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优惠政策措施,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逐步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和企业多元化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积极利用政策的引导,支持企业加大事故隐患治理力度。建立健全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制度和交纳风险抵押金制度,加强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和事故的抢险救灾能力。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积极探索商业保险机构服务安全生产的新机制,在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积极推行人身意外保险、雇主责任险,鼓励人员密集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公众责任险。
(七)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
落实新(改、扩、迁)建工程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严格工程项目安全审批和安全评价制度,防止安全设施出现新的欠帐,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许可证制度,严格市场准入,管住源头,控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入市场。依法淘汰落后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鼓励和引导企业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提高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加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逐步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和领域实施安全标志管理。
(八)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
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生产文化,全面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和公众安全素质。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生产文化产业,创造更多更好的安全生产文化产品。加大新闻媒体安全生产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公告和新闻发布制度,形成舆论和公众监督机制。开展安全生产社区推广活动,倡导安全生产文化。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社会性、群众性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九)加强安全生产领域交流与合作
加强与国内外安全生产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所、生产企业和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工作交流。积极参与区域性安全生产科学研究合作项目。努力吸收国内外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与成果,充分利用国内外的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资源,加快对安全生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的步伐,提升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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