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丽水市2007年春运工作意见的通知
转发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丽水市2007年春运工作意见的通知
丽政办发〔2007〕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丽水市2007年春运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和困难,请及时与市春运办公室联系。
二○○七年二月二日
丽水市2007年春运工作意见
根据国家发改委统一部署,2007年春运从2月3日开始至3月14日结束,共计40天。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家发改委《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2883号)和全国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做好春运工作,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努力营造和谐春运的氛围,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做好春运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体现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以人为本,安全有序,方便快捷”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春运工作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春运的各项工作,确保春运期间公路、铁路、水路和城市交通运输以及渡口渡运安全、优质、有序。
为了加强对全市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市政府已成立丽水市2007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春运办公室。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交通、建设、经贸、公安、安监、人劳社保、旅游、工商、教育、气象、交警、运管、地方海事、火车站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春运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地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确立春运工作目标,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春运工作协调机制,掌握春运动态,及时协调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并设立由交通、交警、安监、治安、公管、运管、建设、地方海事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的春运办公室,负责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根据本行业(系统)工作特点和需要,成立行业(系统)春运工作机构,组织领导好本行业(系统)春运工作。各县(市、区)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及春运办公室、市级行业(系统)春运工作机构的成员名单、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地址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春运办公室。
要建立健全春运工作督查督办和奖惩机制,各地、各有关单位及春运办公室组织开展春运各阶段的检查工作,组织明查暗访,对检查发现和群众反映的春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要督促其及时解决。要深入春运工作第一线,慰问干部职工,了解掌握春运工作进展情况,深入现场及时协调解决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所需的人力、物资、经费等应重点予以确保。各级政府应安排一定经费,对春运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奖励。同时,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科学安排运力,保障运输需要
据预测,2007年春运期间全市旅客运量将达到398.81万人次(未包括渡口渡运),比上年同期增长10.68%,其中:公路383万人次,比去年增加10.02%;水路8.31万人次,比去年增加43.27 %;铁路将运送旅客7.5万人次,比去年增加17%。全市可投入春运的运力为:客车1646辆,37040座,分别比去年减少7.53%和1.5%;客船98艘,1331客位,分别比去年增加3.15%和23.01%;金温铁路图定旅客列车15对,增开临时客车10对,其中延伸至鹰潭1对,局管外临时客车6对,局管内临时客车4对。全市160个渡口渡运115万人次,投入春运的渡船188艘。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预测运量,针对今年春运学生流、民工流、探亲流、游客流将形成叠加,2月11―16日、2月20―24日、3月1―5日将出现三次客流高峰以及天气变化无常的特点,及早做好各项准备。各交通运输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关注客流动态,在分析往年春运客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今年客流的特点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加强监测分析,根据不同阶段的客流特点和变化规律,充分考虑不同群体流动特点,科学安排运力,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提前做好运量预测和运力调配工作,尽可能满足旅客出行需求,尤其要适时调整短途和旅游热线运力。要特别关注农民工群体平安返乡问题,将民工平安返乡运输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采取措施开行民工专车,并严格执行专车行驶路线和车辆及驾驶员审查制度。除正常班次外,应酌情增加临时班次,提高班次密度。在保持正常运输和临时运力安排之外,应留有一定的备用运力,避免在紧急突发和气候异常等情况下出现大量旅客严重滞留现象。运管机构要特别重视对春运加班车辆企业的资质审查,申请加班线路的企业必须符合相应的经营资质要求。要制定多种运输预案,提高应急保障能力,以应对各种异常情况的出现。城市公共交通部门要加强与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客运枢纽的衔接疏运工作,及时掌握旅客集散信息,及时进行运力调度,妥善安排好清晨和夜间客运服务,保证旅客及时疏散。
运输部门在坚持“以客为主”,优先保证客运的同时,要兼顾货物运输,统筹安排,组织好煤炭、石油、粮食、化肥等国计民生物资以及节日市场供应商品的运输,确保市场供应稳定有序和一季度生产持续稳定增长,为完成全年经济工作目标打下良好基础。
三、强化安全管理,确保春运安全
交通运输安全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和谐,是春运工作的核心。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春运安全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把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落实到春运全过程。
春运开始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春运交通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督促各交通运输单位对运输工具和设施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春运开始后,市政府领导将带领安监、交通、建设、经贸、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对重点单位进行一次春运安全督查,各县(市、区)政府也要组织春运期间的安全督查,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交通安全监管。
各交通运输单位要提前做好运输工具和设施的检查维修,严把技术条件关,严禁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对未参加定期检验的运输工具,有关部门要查明原因和去向,并按规定处理;延缓报废的客运车辆不得从事跨省营运;对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运输工具,发证单位要收回有关营运牌证。
对参加春运的企业及职工要逐一签订春运安全责任书,把春运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人。要严格对春运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凡在2006年发生过致人死亡事故负有责任或本次记分周期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的驾驶人,不得从事春运。杜绝无从业资格证书(船员适任证书)从事营运活动。公安交警部门要对2006年以来发生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记分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通报交通运输单位。所有参加春运的企业要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集中进行一次以遵章守纪和遵守驾驶规则为重点内容的安全教育,并发给道路交通安全记录卡,对经常违法、新参加春运或有其它影响安全行车因素的重点驾驶员,要进行重点教育管理。要教育广大驾驶员和乘务员特别是个体和联户的司乘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遵章守纪,增强不超载、不超速、不超时、不疲劳驾驶的自觉性。
交通和公安交警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治和监管,特别是要针对近年来春运期间乡村公路、山区公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多的状况,加大对公路非法客运行为的查处力度,消除不安全因素。交通部门要增设标志标线和防撞设施,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公路施工路段的检查与管理,影响交通的公路施工在春运期间原则上要暂停,不能停工的要加强管理,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公安交警部门要科学调整警力,加大路面管控特别是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和影响客运安全的路段、时段的路面管控力度,提高巡逻密度和广度,从严查处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低速载货车及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及直属二大队,青田、缙云、云和、龙泉、遂昌、松阳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要与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丽水支队及各大队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高速公路入口处的管控工作。公路沿线的乡(镇、街道)要组织工作人员协助做好重点路段的秩序维护工作。
春运期间,各交通运输单位要加强对运输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例行检查,确保运输设备及其相关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要加强源头管理,不让一辆(艘)技术性能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船和违规卧铺客车出站、出航。要加强对危险路段运输的安全管理,三级以下(含三级)的公路夜间不得通车。要严禁无牌无证、非法改装车辆和农用车参加春运。要根据运距情况合理配备驾驶员人数,高速公路单程运距600公里以上、其它公路单程运距400公里以上的客车必须配2名以上驾驶员,且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总共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各乡(镇、街道)要采用广播、横幅、标语、黑板报等各种形式,加强对其他交通参与人以拒乘超载车船、不乘农用车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意识教育,以提高广大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交通部门和有关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渡口和乡镇船舶等水上渡运的安全管理。要摸清本辖区的渡运高峰规律,渡运高峰期、恶劣天气等重点时段要组织力量到现场维护秩序。对不符合渡运安全要求的渡船要及时组织维修,对不符合渡运安全要求的渡工要及时更换,确保渡船适航、渡工适任、渡埠适靠。地方海事机构要集中力量加强渡口巡查,重点渡口要派员现场监管,维护秩序,制止超载,确保安全。对紧水滩、石塘、乌溪江等库区、瓯江水系青田段渡口和市区南明湖水上旅游要严加监控,针对各水域特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要切实做好恶劣气候条件下的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制定突发情况下车辆通行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气象部门要切实做好春运期间气象预测预报工作,预报春运天气总趋势和各阶段天气情况,并通过彩信短信群发平台和有关媒体,提前通知交通、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和交通运输单位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及时采取防雨、防雪、防冻、防滑、防雾等措施,防范因恶劣气候条件诱发事故。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丽水支队要通过有关媒体及时发布异常情况封道信息。
要继续把制止超载作为确保春运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共同制定反超载方案,联手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依法严厉查处严重超载、农用车载客等违法行为。青田、缙云、遂昌三县要设立市际春运服务站,其他县(市、区)也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春运服务站,春运服务站实行领导驻点指挥、全天候24小时勤务制度,对过往的7座以上客运车辆要逐车检查、登记,重点查处超载等非法行为,对超载人员必须卸客转运。在继续抓好制止公路客车严重超载的同时,进一步巩固治理超载超限成果,防范高等级公路上货车超载现象,确保国道、省道畅通,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丽水支队要就近及时通知有关运输单位,共同做好高速公路过驳分流和卸客转运工作。
四、强化治安管理,创造良好环境
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平安建设活动,组织有关部门强化对运输沿线和车站、码头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整治,防止蓄意破坏,确保广大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工具运行安全。要重点抓好国道、省道、县道干线公路的安全畅通,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力度,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拉客”、“倒客”、“倒卖车票”、“欺行霸市”以及危害行车安全、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春运期间,交通、公安、工商、物价等部门要做好对运输车辆、船舶经营行为的规范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方便广大市民和旅客投诉。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超类别经营予以纠正和进行相应的处罚。对旅客和市民投诉要及时核实处理。要加强源头管理,切实加强防火、防爆和和危险物品查堵工作,完善检查制度,增设检查设施,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乘坐车船。要严防恐怖、分裂和极端分子的各种破坏行为,防范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维护国泰民安的大好局面。
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坚决杜绝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制止利用春运之机乱涨价、乱罚款、乱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好今年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票价不上浮的政策,保持客运价格的基本稳定。
五、落实保障措施,确保道路畅通
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要根据春运期间的气象预测,预先制定抢修预案,落实抢修力量,保障道路尤其是国道、省道和重要县道的畅通。春运前,交通部门要针对我市公路施工路段多的情况,对主要施工路段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对马路市场的管理,确保公路畅通。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分别在施工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设立各种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夜间要设置警示灯。要做好公路特别是危桥险段、隧道挡墙和高边坡的巡查工作,必要时对重点路段和构筑物进行24小时巡查,发现险情及阻车情况要及时协调疏通。要对三级以下(含三级)乡村和山区公路排查出的危险路段、路口进行一次再清理,对尚未完成整改的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要落实整改或补救措施。春运期间,各收费站要建立领导值班制度,调整好值班人员,开足车道,保证畅通。
六、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和谐氛围
????春运期间,各运输部门要以客运汽车站、客运中心、火车站、码头为重点,以方便旅客出行为目标,努力克服客流量大幅增加、运输设施和场所满负荷运转、工作环境和条件相对艰苦的困难,把春运作为检查行业服务水平和展示自身风貌的良机,按照全国总工会等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以优质服务、安全运输为主题的劳动竞赛活动,改善服务设施,全面提高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在售票服务、站容车貌、通行秩序、运输信息等方面要继续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如增加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增加预售票期限,有条件的车站要专设学生和民工窗口。要创新售票方式,方便旅客购票,开展异地售票,对重点、大批量团体旅客组织送票上门或流动售票。学校和用工企业要创造条件积极联系和提供团体购票的条件。要增设进出通道、设立服务和监督电话,及时发布运输信息,开展信息咨询,维持站场秩序,加强卫生管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高运输正点率,对因雪阻、路阻和运力不到位而导致的客流积压,车站要提供24小时开放服务。要特别关注老、弱、病、残旅客。要依法严厉打击“甩客”、“卖客”、“倒客”、“宰客”、“兜客”等损害旅客合法权益的行为,妥善处理因运输时间延误而引发的各类纠纷。
七、做好疾病防控,防止疫情扩散
冬春季节是呼吸道传染病易发季节,春运期间人员流动性大、密度高,易于疾病传播,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运期间的疾病防控工作。春运期间,各交通运输部门要科学有效地开展疾病防控工作,决不能因春运工作繁忙而有任何放松,在安排春运工作时要将疾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落实措施及责任人。要认真落实车站、码头和运输工具的清洁、消毒和通风措施,配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保证各项疾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各运输部门要在各级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禽流感防控工作以及禽类产品运输,对防控所需的物品要特事特办,力争按时限要求运抵目的地。
八、加强媒体宣传,及时发布信息
春运期间,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在春运期间应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有关春运的政策规定和措施、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及时播发春运动态信息,积极开展安全出行的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气象和交通线路拥堵情况、车船安排、客票供需、旅游景点状况、安全注意事项和劳动力市场需求等方面的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事前信息服务。要加强对春运情况的正面宣传报道,弘扬好人好事,同时也要批评不正之风,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春运工作的监督促进作用。
九、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县(市、区)春运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丽水支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丽水管理处、丽水火车站要与市春运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报送春运动态信息:遇有封航封道、路阻、塌方及旅客滞留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市春运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重大路阻等突发性事件,在查明基本情况后要立即同时报告市政府领导、市春运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实行春运信息资料旬报制,分别于2月12日、2月22日、3月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本旬运力安排、交通拥堵、客运量完成和旅客周转、交通安全、治安管理、疾病防控、各类投诉等方面的数据和情况汇总。春运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各县(市、区)春运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丽水支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丽水管理处、丽水火车站于3月14日11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春运汇总数据和春运工作总结报送市春运办公室。各级与春运工作直接相关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春运值班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其他春运工作相关部门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市春运办公室将随时抽查春运值班情况,并将抽查结果报告市政府领导。
市春运办公室地址:丽水市继光街27号二、三楼;电子信箱:lsawb@163.com;办公电话:2521008、2521023;传真:2521021、2521025;值班手机:13905887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