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舟政发(200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舟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一月三十一日
《舟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
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舟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为确保《纲要》顺利实施,完成《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市、海洋文化名城、海上花园城市和海岛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现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如下。
一、分工原则
在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基础上,政府依法履行职责,调控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障《纲要》顺利实施。
(一)体现政府职责。分解落实《纲要》的目标和任务,目的在于明确政府实施《纲要》的职责,体现政府在实施《纲要》中的职能。
(二)明确责任主体。要按照各县(区)、部门的职责分工,将《纲要》的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县(区)、部门。任务分解落实后,相关县(区)和部门即为相应的责任主体。
(三)推进工作落实。通过分解落实《纲要》的目标和任务,推进政府各项工作的安排落实,形成《纲要》实施和政府工作紧密衔接的机制,确保“十一五”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二、工作分工及责任主体
(一)主要发展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确保年均递增13%,到2010年达到550亿元,力争年均递增15%,到2010年达到6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超过7000美元;固定资产投资年均递增15%,五年累计完成投资1200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5000元,年均递增10%;渔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100元,年均递增11%;城市化水平达到65%以上。
以上目标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推进。
(二)约束性指标。
1.资源利用效率有较大提高,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降低20%。
以上指标由市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2.新增城乡就业人数6.5万人(其中渔农村4万人,城镇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基本实现渔农民“双转”任务,其中渔民“双转”18000人。
以上指标由市人劳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3.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以下。
以上指标由市人口计生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确保90%以上。
以上指标由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化学需氧量控制在0.87万吨以内,二氧化硫控制在2.53万吨以内。
以上指标由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三)产业发展。
1.工业。工业总产值年均递增20%,到2010年达到1000亿元,其中临港工业总产值达到800亿元,年均递增26%。船舶工业:2010年,造船能力达到500万载重吨以上,修船坞容量350万载重吨,船舶配件产值20亿元,总产值达到300亿元左右。石化工业:争取“十一五”期间零的突破。大宗物资加工业:重点推进建设国际粮油集散加工中心等项目。水产品加工业:年产值达到250亿元以上;加快支持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精细化工、电子信息等高技术产业。
以上任务由市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2.港口物流。加快推进宁波--舟山港口一体化,2010年,港口吞吐量达到2亿吨,年均递增17%;海运运力达到300万载重吨。
以上任务由舟山港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3.海洋旅游业。2010年,游客接待量达到1700万人次,年均递增11%,旅游经济收入达到120亿元,年均递增15%。
以上任务由市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4.功能区块规划开发。重点布局建设本岛北部临港产业带、岱山本岛区块、金塘区块、六横区块、衢山区块、洋山区块等六大临港产业区块。
以上任务由市发改委、经贸委、舟山港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四)城市化建设。
到2010年,城市化水平达到65%以上,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41.2平方公里,人口达到45万人。临城新区、定海城区、普陀城区组成的中心城市基本形成,高亭、菜园、金塘、白泉、六横、衢山、洋山等中心镇建设更加完善。
以上任务由市城建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五)新渔农村建设。
1.大力发展渔农村经济,建设“四个最大”和“四个一流”的现代化渔业基地,支持建设一批现代农业园区和高效生态农业基地。
以上任务由市海洋与渔业局、农林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2.实施渔农村小康社区建设六大工程,力争到“十一五”末全市182个新社区建设成为小康社区。
以上任务由市渔农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六)社会发展。
1.科技。到2010年,全市科技人才总量达到12万人以上,全社会研究开发经费(R&D)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5%以上,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
以上任务由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2.教育。到2010年,3~5周岁幼儿入园率达到95%,九年制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接近100%,初中升高中段率达到95%以上。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保持1:1的比例,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5%以上。
以上任务由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3.社会保障。完善覆盖城乡的各类保障制度,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万人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0万人以上。
以上任务由市人劳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4.文化。到2010年,县(区)级以上文明社区建成率达80%以上,市本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市45%以上乡镇(街道)达到“东海明珠”工程标准,65%以上乡镇(街道)达到“海岛百花”工程标准。
以上任务由市文明办、文广新闻出版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5.体育。到2010年,全市体育人口达到总人口的45%以上,50%以上县(区)、60%以上乡镇分别达到省级体育强县(区)、乡镇标准。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
以上任务由市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6.卫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卫生强市六大工程,完善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每千人拥有医生数提高到2.5人,拥有医院床位数达到3.8张。
以上任务由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七)生态建设。
1.循环经济建设。重点建设海水淡化、人工鱼礁、风力发电等列入省重点的循环经济项目。
以上任务由市发改委、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2.生态市建设。到2010年,舟山市(含定海、普陀二区)基本完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建设,普陀山风景名胜区建成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岱山县、嵊泗县基本达到全国生态县建设标准。
以上任务由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八)基础设施建设。
1.交通。建成舟山大陆连岛工程。加快推进六横--宁波连岛工程、定海--岱山连岛工程。完善舟山本岛公路路网,提高主要经济大岛干线公路等级,继续加快建设康庄公路、通村公路。完成3000人以上岛屿一岛二码头建设,完成5000人以上岛屿车渡码头建设。
以上任务由市交通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2.水利。重点建设大陆引水二期、岛北引水、岱山引水等一批水利工程。加快建设六横、岱山、衢山、秀山、嵊泗等地的海水淡化工程。提高居民饮用水质量,城市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农村达到80%。“十一五”期间开工建设滩涂围垦面积22.87万亩,建成滩涂围垦面积10万亩。完成全市106座小(二)型以上病险水库、120座一线水闸除险加固,建设30公里重点非标准海塘,基本解除412座山塘的安全隐患。
以上任务由市水利围垦局、水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3.能源。加快推进舟山电厂扩建、六横煤电一体化等项目,积极发展风能、潮汐能、太阳能等新能源项目。加快电网建设,构建220KV主网架。
以上任务由市发改委、经贸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4.通信。建设岱山--嵊泗--上海通信光缆项目和全市基础性资源数据库、公共信息资源库。“十一五”期末,规模以上企业产品设计信息化率达到90%以上,设备自动化率达到30%以上。
以上任务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九)对外开放。
地方外贸进出口总值年均递增16%,到2010年达到25亿美元。重点争取舟山本岛北部区域、六横岛、长白岛、长涂岛、长峙岛、虾峙岛、徐公岛、马迹山二期等相关区域开放;争取扩大马峙锚地、岙山锚地开放范围,新增开放金塘岛东锚地、老塘山西锚地、秀山锚地、香炉花瓶锚地等锚地,争取开放区域内项目验收启用。
以上任务由市外经贸局、口岸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十)人才建设。
全市人才队伍达到16万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达到6万人,技能型人才达到5.5万人,渔农村生产经营能手1.5万人。
以上任务由市人劳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十一)体制改革。
1.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
以上任务由市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2.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以上任务由市编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组织落实。
3.投融资体制改革完善。
以上任务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区)牵头组织落实。
三、工作要求
围绕上述目标和任务,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能,采取措施,落实责任,推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一是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纲要》为指导,精心布置,周密安排,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抓好层级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市属各部门在今年3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发改委。
二是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各县(区)、各部门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工作衔接,互相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指标、任务完成涉及多个部门或跨县(区)的,牵头部门要切实抓好组织协调工作,其他部门要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三是加强跟踪,适时评估。为确保《纲要》中的主要指标和任务顺利完成,市政府将对工作落实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纲要》实施中期阶段,市发改委还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中期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