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衢政办发〔2006〕145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衢州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衢州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将《规划》相关内容纳入本地、本行业和领域“十一五”发展规划,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同步规划、统一部署、协调推进。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对有关重点工程要编制工程专项规划(计划),提出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以及政府、企业分别承担的资金筹措方案。要探索建立《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调整和考核等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衢州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型提升的重要时期,坚持安全发展,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降低职业危害、实现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是这一时期的必然要求。本规划依据《衢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是“十一五”时期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一、现状与背景分析
“十五”时期,我市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5%,全市总体上已从工业化初期进入工业化中期,迈入人均生产总值由1000美元向3000美元过渡的新阶段。在加快发展经济的同时,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推动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实施了一系列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和行政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逐步趋于好转。“十五”后三年,全市各类事故起数年均下降3.52%、死亡人数年均下降2.57%。但由于经济基础较薄弱,化工、矿山等高危企业数量较多,山区面积占国土面积近50%,全市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一)现状分析
“十五”期间全市安全生产统计分析表明:各类事故总量偏大,重大事故时有发生,职业危害重视不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各类事故总量偏大。“十五”期间,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9770起,死亡1851人,直接经济损失8927万元。平均每年发生各类事故1954起,死亡370人,直接经济损失1785万元(见图1)。在各类事故中,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最多,平均每年发生1462起,死亡318人,约占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75%、86%;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居第二位,平均每年发生死亡事故43起,死亡45人,约占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的12%(见图2)。
二是重大事故时有发生。2001~2005年,全市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17起,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3起,工矿商贸企业事故4起。
三是职业危害风险潜在。截至2005年底,全市共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1088家,在职职工人数37085人,累计检出尘肺病患者3578例。
四是事故死亡指标较高。“十五”时期,我市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事故和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总体上处于高发期(见图3)。2005年,全市亿元生产总值(GDP)死亡率为1.13,全国平均数为0.7,全省平均数为0.62;全市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死亡率为6.74,全国平均数为3.85,全省平均数为2.76;全市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14.96,全国平均数为7.6,全省平均数为10。
(二)主要原因
造成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经济基础和自然环境制约。我市属发展中地区,经济欠发达,地方财力有限,多数企业正处于资本的原始积累阶段,客观上存在重经济、轻安全的倾向,对安全生产缺乏足够的认识,安全生产还没有成为大多数企业的自觉行动。同时,我市地处四省交界的交通要道,道路交通流量大。截至2005年底,全市公路通车里程达3180多公里,有1000多公里的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事故隐患依然存在。
二是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十五”期间,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增长主要是工业经济增长的带动,且主要依靠重化工业、原材料工业,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没有根本转变。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欠账较多。同时我市还有较多的高危企业和重大危险源,如截至2005年底,我市有矿山企业200多家,多数规模小、开采工艺落后、装备水平低,容易引发事故。有化工生产企业160多家,而且重大危险源数量多。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化工生产企业有各类重大危险源200多个,其中衢化片区就有80多个。由于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体系尚不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对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三是安全监管体制尚不健全。“十五”期间,随着政府机构的改革,安全生产监管职能多次调整,体制不断变化,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建设缓慢,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落后,影响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安全生产责任尚未到位。一些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落实,基础薄弱。部分企业管理滑坡,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普遍。加上一些地方安全监管措施不到位,执法不严,查处不力,使安全生产责任难以真正落实到位。
五是安全生产支撑力量不足。“十五”期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够健全,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滞后。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水平低,科技支撑力量薄弱,基础设施落后。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不够扎实,应急救援体系尚不健全,救援装备落后,应急处置能力不强。
(三)形势与挑战
一是新的发展阶段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十一五”期间,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的趋势下,我市经济社会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预计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5%,工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50%左右,到2010年人均生产总值达到3000美元左右,城市化率达到45%以上。由于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增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都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与现有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矛盾以及体制、机制上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都将进一步显现,使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二是现有经济增长方式为安全生产带来新的难题。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短时间内难以根本改变。在道路交通、矿山、建筑、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和领域,安全保障水平低的企业,事故隐患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工业园区化工生产企业及装置还有集聚、增加的趋势。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与安全生产的矛盾依然突出。
三是从业人员结构变化给安全生产管理带来新的压力。目前,全市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有65万多人,预计“十一五”期间,全市每年以3%的速度,有近15万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这些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短期内难以适应工业化和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从而进一步加大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难度。
四是产业结构及发展态势对安全生产管理提出新的要求。目前,我市的化工工业在总量中占比超过30%,而且比重还会不断上升,以“410”产业为主体的特色产业的培育与发展,特别是巨化集团公司等化工骨干企业的规划发展和市高新园区入户企业的不断增加,在“十一五”期间,我市的化工工业将会有较快的发展,这对安全生产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面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既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又要应对新出现的矛盾,紧密结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制订切实可行的阶段性目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立足预防,努力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好转。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跻身全国百强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体制机制创新,从衢州实际出发,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减少人员伤亡,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统筹实施安全隐患整治、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工程,不断推进“平安衢州”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初步形成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建成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安全监控信息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努力实现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零增长,与2005年相比,亿元生产总值(GDP)死亡率下降40%以上,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下降25%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5%以上;与“十五”时期相比,“十一五”时期的重大事故下降20%;特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明显好转。
(三)重点行业领域目标
到2010年,重点行业、领域的目标(以2005年为基数)是:
非煤矿山:死亡人数下降30%以上。
危险化学品: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
建筑业: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0.08以下。
特种设备:万台设备死亡事故率控制在0.8以下。
火灾:10万人口死亡率控制在0.28以下。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10以下。
水上交通:死亡(失踪)人数控制在省定控制指标以内。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与监督管理
进一步深化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执行高危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工艺、设备、车船,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1.矿山。继续控制非煤矿山数量,通过联合、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整合资源,整顿关闭违法生产的矿山,推动矿山逐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和规范化生产。在露天矿山全面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分台阶开采技术。重点开展对地下矿山的整治,加强对冒顶、片帮、水害、爆破伤害、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灾害的防治。2007年底前关闭所有地下石煤矿和原煤矿山。
2.危险化学品。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落实监管责任。重点对安全距离不足,或对城市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关停、治理、搬迁、转产、限产”等措施进行整治。落实化工科研试制和试生产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完善化学工业园区规划,开展区域风险评价和安全规划,把握项目准入安全条件,严格程序,规范设计,提高化学工业园区的科学布局及区域安全水平。加强衢化片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重点对液氯、液氨、剧毒溶剂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及运输过程实行严格监控,逐步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及运输过程实时监控系统,实现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跨区域动态监控。强制推广使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监控装置。
3.道路交通。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安全组织工作机构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开展“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机动车安全检验制度,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缺陷召回、机动车安全认证、机动车强制报废、驾驶员考试登记注册等制度。继续抓好“安保工程”,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开展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整治,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建立道路设计和建设安全审核机制。加强道路运输企业规范化管理,继续治理超载超限,及时开展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加强交通管理科技建设,建立与行车记录仪或全球定位系统装备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
4.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整顿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继续实行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的高压态势,执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制度,控制批发单位数量,完善零售网点,实行批发运输配送、零售定点销售制度,加大生产、经营、运输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杜绝超量储存、运输,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防范重特大烟花爆竹事故。贯彻执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严格民爆器材生产、销售、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的行政许可制度,规范民爆器材流通领域爆炸危险源、爆破作业的管理,提高民爆器材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5.建筑施工。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罚机制,完善建筑业安全生产信息系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快报系统、施工安全监管体制和事故处理机制。突出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塔吊倒塌等多发事故的预防工作,督促检查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与落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标准化体系建设。
6.消防。完善城镇消防规划,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力量建设。重点开展对商场、市场、学校、医院、网吧、酒吧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设施、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的消防安全、电气电路安全的监督检查,解决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结合新农村建设,完成建制镇消防规划,完善消防组织建设,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完善重大火灾隐患项目立案销案和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加快城市消防装备建设,强化重大火灾隐患项目的整改治理,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
7.特种设备。建立特种设备动态安全监管体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行政许可制度,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提高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和事故查处率;继续开展烘缸、搪玻璃反应锅、冷凝器、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码头吊等五类设备的专项整治。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的技术能力,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把关责任。
8.水上交通。加强监管救助力量建设,加快救助船舶更新改造。推广安全系数高的新船型,逐步实现重点水域的船型标准化。加快内河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加强衢江航道建设施工及营运监管,开展渡口、渡船整治,杜绝非法渡运。
9.民用航空。加强对民航企业的安全监管,消除和防范事故征候。建立和完善民航航空安全管理系统、飞行运行监察系统和航空器适航管理系统。加强机场安全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飞行、机务、空管等制度,建立航空安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
10.农业机械。以基层管理网络建设为重点,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体系。规范拖拉机等农用车及驾驶员的管理,提高年检率。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注册、牌证核发的规范化管理,严把安全检验关、驾驶员考试关。做好农机操作手技能培训,抓好重点农时季节的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建立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开展农机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和“农机安全村”活动。
(二)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工作,构建重大危险源动态监管及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重大危险源、放射源登记建档、检测、评估和监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推动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放射源安全管理及监测监控系统。2007年完成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2010年全面完成省、市、县(市、区)、企业四级监控网络,实现计算机联网。
对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等行业和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档、评估分级、治理和跟踪监督。重点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公路危险路段、铁路平交道口、尾矿库、采空区、危险化学品储存区等进行安全隐患治理。
(三)严格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协调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开展职业危害登记,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登记系统,严格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制度。加强乡镇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力量建设,促进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建设,加强对矿山、建筑、建材、冶金、化工、机械、轻工和纺织等职业危害较严重行业的监督检查。加大职业危害事故查处力度。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
加强市、县(市、区)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装备等按要求到位。建立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加强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支撑力量建设,构建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加快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整合社会救援资源,提高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依据《衢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订完善各层次、各类别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专项预案,逐步形成覆盖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水上)交通、特种设备、消防等有关行业和领域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救援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基地建设。建立各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
(五)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订实施安全生产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把安全生产法规纳入“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处置、重大危险源监控、区域安全规划、事故预防与控制等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根据不同行业和产业特点,制定完善操作性强、科学合理的行业安全技术规范,促进中小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制订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计划,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高危行业在2006年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2007年全面推开,到2010年全面完成省定工作指标。
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人才队伍培养。通过专门培训、交流等形式,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
(七)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进一步推进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安全发展意识。加强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执法水平。从2007年开始,全面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教育培训;继续强化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组织开展高危行业重要或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的岗位培训,保证其具备相应的知识和能力。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工作,有效保障农民工生命安全;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工程,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大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建立健全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把普及安全知识教育纳入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教学计划。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和报刊等媒体,开展安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完善与规范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公布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开展安全社区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
(八)加强安全生产中介组织建设
培育和发展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咨询等安全生产中介组织,构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体系。强化对安全生产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行为,提高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安全生产执业人员以及安全生产专家队伍的作用,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四、保障措施
“十一五”时期,必须加强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保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和主要任务的完成。
(一)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安全生产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保障,要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关系,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与资源、环境同等重要的位置。通过完善强化安全生产规划和实施保障体系,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体系,把安全生产相关内容、重要指标和重大工程项目分别纳入相应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投资计划及统计指标体系,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及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与生产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完善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分工负责制,形成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其他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的领导格局。把安全生产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依法监督检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落实。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对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有关行业(区域)主管部门(开发区、工业园区)负责本行业(区域)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并把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职工。发挥工会、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三)严格安全生产执法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严格执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发挥相关部门作用,建立完善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及时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努力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
(四)强化经济政策引导
推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积极推行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建立企业负责人自觉保障安全投入的机制,依法执行保险制度,及时为从业人员足额交纳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严格工伤发生率和职业病危害程度考核,实行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相结合的缴纳标准,提高事故多发、职业危害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缴纳标准。增加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项目,将一定比例的工伤保险费用于事故预防。鼓励和推动意外伤害险、责任险等商业保险进入安全生产领域。提高对伤亡人员的赔偿标准。鼓励企业加大投入,提高本质安全。对采用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项目纳入企业技术改造财政补助的范围,鼓励企业加大治理事故隐患和安全技术改造投入。支持企业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装备的建设。
(五)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市、县(市、区)两级政府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预防与隐患治理、安全生产监管能力与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与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示范与推广等。同时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装备和经费到位,安全监管专用执法车辆和现场监督检查专用设备按标准配备。支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
(六)加强科技保障体系建设
加大安全监管专业人才、企业安全管理人才、安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培养力度。建立各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作用。强化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职业教育。积极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将安全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平台等基础建设纳入政府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将安全生产科技专项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支出科目。
(七)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创新
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努力探索安全生产工作规律,把握主要矛盾,及时落实对策措施。不断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增强行政效率和权威;研究探索企业管理与安全管理的关系,有效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研究创新重点区域特别是衢化片区的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理顺监督管理关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八)扩大对外交流合作
扩大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不断扩展新形式、全方位和多层次、高质量的合作渠道,努力提高对外交流和合作的水平。跟踪国内外安全生产发展前沿动向,加强信息交流与人员培训,学习借鉴国内外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与成果。
五、重点工程
“十一五”时期,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的前提下,通过政府引导,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以重点工程的实施带动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全面实施。
(一)重大事故预防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1.矿山重大事故预防。推广中深孔爆破、分台阶开采技术,全面推广使用塑料导爆管起爆工艺,提高矿山机械化水平。到“十一五”末,适宜采用中深孔爆破的露天矿山使用中深孔爆破的比例达100%,分台阶开采矿山达到80%;塑料导爆管起爆工艺在矿山中的使用比例达95%以上;机械化水平在露天矿山达到95%,地下矿山达到70%。
2.衢化片区安全隐患综合治理。一是实施“厂中村”搬迁。衢化片区面积37.8平方公里,按照“坚持依法依规、总体规划、专家论证、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从2006年起,在3年内完成隐患突出区域的5个行政村1879户农户和巨化集团公司2个居民点621户职工的整体搬迁,从根本上解决衢化片区安全隐患问题。二是建设危险化学品物流通道。东起市开发区东港功能区,西至46省道十五里段,全长8.8公里,在2008年全面完成。三是规划建设危险化学品物流仓储区。
3.城镇居民集聚区和沈家经济开发区化工企业搬迁。按照“依法治理、治旧控新、科学整治、积极稳妥”的原则,继续对沈家经济开发区化工企业实行关停淘汰、择优搬迁工作,2007年达到治理目标。排摸城镇居民集聚区化工生产企业,制定落实搬迁改造计划。
4.公路“安保工程”。重点完善临水临崖、高落差、事故多发易发等危险路段安全设施建设。“十一五”期间,公路“安保工程”计划投资3528万元,完善“康庄工程”安全设施建设投资9000万元。
(二)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建设
开展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锅炉、压力容器、尾矿库等各类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体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管理。
(三)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建设市级安全生产技术中心。开展事故预防、职业危害预防与技术分析鉴定、安全设备检测检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技能考核等。
2.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培训考核基地建设。
3.完善特种设备检验中心建设,做好检验能力的提升和全市特种设备检验技术的覆盖。
(四)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
建设和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系统以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完善道路路面与城区道路监控智能化系统和城区道路指挥中心,建设交通事故紧急救援信息平台。建设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监控系统,实施船舶动态管理。建设建筑安全综合管理系统,实施建筑施工现场远程监控。建设完善特种设备安全信息网络系统和农机安全综合管理系统。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建设城市应急反应体系。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应急救援保障体系。
2.建设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建设覆盖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民航、旅游、电力、特种设备、建筑、道路(水上)交通、医疗救护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形成完善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3.建设浙西重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省级基地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培训演练基地,培养骨干专业救援队伍,提高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六)相关重大项目建设工程
1.建设医疗和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占地204亩,总库容35.5万立方米,其中危险废物填埋场库容为6.5万立方米、一类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库容为18万立方米、二类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库容为11万立方米;建设日处理5吨的医疗废物焚烧炉和日处理20吨的危险废物焚烧炉。
2.规划建设化工物流仓储区。在市区和化工原材料、产品集中的县(市)规划建设化工物流仓储区以及化工专业市场。规划建设衢化片区仓储物流配送中心。规划建设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车辆停放场地。
3.市开发区省级生态化改造试点。以低排放为标准、低消耗为要求,注重产业集聚,集约利用土地,分二期实施园区生态化改造。其中第一期建设1万吨/日污水集污系统、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和1.2MP中压供热系统以及园区生态化管理系统。
附件:“十一五”时期安全生产(相关)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
“十一五”时期安全生产(相关)工程(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时限(年)
计划投资(万元)
资金渠道
实施单位
备 注
1
衢化片区安全隐患综合整治之一:“厂中村”和“园中村”搬迁
第一期,完成拆迁安置1687户,4074人;拆迁安置居民户621户。
2006―2008
39200
省、市政府,巨化集团公司
巨化集团公司、市高新园区
已规划
2
衢化片区安全隐患综合整治之二:危险化学品物流通道
建设危险化学品物流通道长8.8公里,宽26米,桥梁4座。
2006―2008
15000
省、市政府,巨化集团公司
市交通局
已在实施
3
衢化片区安全隐患综合整治之三:危险化学品物流仓储区
规划在巨化铁路专用线附近建设危险化学品物流仓储区,实施配送和监控。
2007―2010
5000
市政府,相关企业
前期工作
4
沈家经济开发区化工企业安全隐患、环境污染治理
关转49家化工企业。
2005―2007
3000
省、市政府及衢江区政府,相关企业
衢江区政府
已在实施
5
衢州市医疗和固体废物处置中心
总库容35.5万立方米,日处理医疗废物5吨,固体废物20吨。
2006―2007
10037
省、市政府,巨化集团公司
市环保局、巨化集团公司
已完成规划
6
公路“安保工程”和“康庄工程”安全设施建设
重点完善市域范围、临水临崖、高落差等危险路段和“康庄工程”安全设施建设。
2006―2009
12528
省、市、县(市、区)政府
市、县(市、区)交通局
在实施
7
建筑施工现场远程监控中心
建设远程监控中心平台。
2006―2010
150
市建设局,相关企业
市建设局
不含每个施工现场投入3-5万元
8
城市高层建筑消防救援装备
市区、江山、龙游、常山、开化分别各购置50米或30米登高消防车1台。
2007―2010
2800
市、有关县(市)政府
市、有关县(市、区)公安局
已计划
9
市高新园区消防工程
建设园区消防站,按标准配备消防(防化)救援设施和装备。
2007―2010
2000
市政府,市高新园区
市高新园区、市公安局
已计划
10
浙西重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省级基地
在巨化集团公司现有化学事故应急救援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装备建设、信息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2007―2010
1000
省、市政府,巨化集团公司
省、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巨化集团公司
已计划
11
安全消防救援演练基地
安全消防救援综合模拟演练场所,用地100亩。
2007―2008
2000
市政府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消防支队
在计划
12
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建设
建设市、县(市、区)两级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控中心,并与省中心联网。
2007―2008
1500
市、县(市、区)政府
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
不含危险源企业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