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区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区发展的若干意见
绍市委发〔2006〕112 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市区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加快市区发展,提升市区发展水平,事关全市发展大局。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省委“八八战略”和市委“推进率先发展、实现富民强市”的决策部署,促进市区更好更快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市区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过去五年是市区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的重要时期。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市区生产总值和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5.4%和23.7%,2005年总量占全市的比重分别为18.04%和27.8%,分别居全市第3位和首位。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市区三次产业比重2005年为2.4∶53.6∶44,第三产业比重超出全市近11个百分点。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古城保护由点到面,城中村改造稳步推进,文化强市和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加大,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生态产业园和迪荡新城建设全面推进,大城市框架初步形成。城市竞争力不断提升。相继被评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中国最佳魅力城市,中心城市综合实力居全省第三,城市品位和知名度不断提高,市区发展总体走在全市前列,引领作用明显增强,为新一轮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2、加快市区发展任务仍很艰巨。近几年来,市区的经济社会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与周边发达地区和市内一些强县(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市区发展速度不够稳、产业层次不够高、城市功能不够强、要素制约严重等矛盾与问题依然存在,推进市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任务十分艰巨。加快市区发展是“推进率先发展、实现富民强市”的内在要求,是落实“重抓市区、指导全市”工作思路的重大举措,也是发挥市区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的必然选择。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市区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加快市区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
3、加快市区发展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省委“八八战略”为指导,以率先发展、富民强市为主题,坚持“重抓市区、指导全市”的工作方针,按照创新发展、集约发展、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加快推进绍兴市区工业化、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市区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提升绍兴中心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力争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中走在全市前列,努力使市区在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强市、生态绍兴、和谐绍兴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4、加快市区发展的主要目标。
――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经济增长继续保持全市领先水平。力争“十一五”期间,市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以上,自营出口增长15%以上。到2010年,市区生产总值占全市比重达20%以上,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市比重达30%以上,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50%以上。
――文化建设迈出新步伐。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利用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社会事业综合发展水平保持全省前列,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形成一批文化特色品牌,教育、科技、卫生和体育强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生态环境得到新改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全市前列,污染物排放强度逐步下降,创建成功中国最佳人居环境奖,争创国家级生态市,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15.1%,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5%,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以上。
――社会和谐取得新进展。城乡统筹发展网率先建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就业比较充分;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基本实现平安市创建目标,社会更加稳定和谐。
――城市功能实现新提升。力争到2010年,市区城市化水平达到90%以上,越城、柯桥、袍江、江滨组团的城市功能和镜湖新区的生态功能更趋完善,迪荡新城的现代商贸商务中心建设形成,组团道路网络全面建成,现代化生态型绍兴大城市格局基本形成,中心城市的综合实力保持全省前列。
三、重点任务
5、着力打造发展新平台。大力推进袍江工业区“二次创业”。坚持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现代化工业新城区和绍兴中心城市新组团的功能定位,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到2010年,袍江工业区一期规划基本建成,二期开发抓紧扩容实施,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和销售收入超过1000亿元,进出口总额超过40亿美元,建成区面积达到35平方公里,创建成为国家出口加工区和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加快越东区块的规划建设,抓紧规划江滨组团沥海区块的开发建设,推动绍兴中心城市向“杭州湾时代”迈进。
加强镜湖新区特别是城市湿地公园的开发建设。坚持镜湖新区的总体规划定位,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旅游开发力度,积极推进镜湖新区??湖湿地景区规划建设,大力发展湿地经济。加快实施青甸湖、大滩规划建设,使之成为休闲旅游新天地、城市发展的新亮点。
加快绍兴经济开发区特别是迪荡新城商贸中心建设。按照迪荡新城的总体规划,全面推进迪荡新城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抓紧核心商贸商务区建设,加快启动迪荡湖城市公园规划建设,力争到2010年,迪荡新城建设成为绍兴中心城市的现代商贸和商务中心,浙江绍兴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区基本建成。
积极发展越城区经济。立足城区实际,大力发展现代城市农业。发挥区位优势,发展社区服务业。积极规划建设生态产业园,一期规划基本建成,二期开发抓紧按城市总体规划扩容实施。
发展和提升本级经济。充分利用古越龙山、浙江震元等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能力,加快企业投入发展;进一步发挥城投、交投等国有投资经营公司的作用,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文旅、水务、燃气、工贸国资等公司的资产经营职能,积极利用其优质资产作用,组建更大规模的融资平台,发行一定规模的债券,实现城市投融资机制的创新发展,进一步做强做大国有资本。
6、着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按照“优化一产、提升二产、突破三产”要求,统筹规划和整体推进三次产业的发展,形成一二三产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不断提高城市经济竞争力。
积极实施“腾笼换鸟”战略,坚持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高科技产业和低能耗产业,加快发展都市型工业,推进市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根据产业导向目录,凡属限制、禁止类企业的要及时淘汰或向市外、境外转移;对“禁止开发、限制开发”区域内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实施有序转移,腾地发展生态型、环保型产业;对历史形成的市区二环以内的工业企业,除电子信息产品研发、服装服饰加工、装饰装潢设计等都市型工业外,要有序向开发区转移。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投资服务、信息咨询、工业设计、技术服务、检测检验、会计、法律、评估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其向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制定实施水上旅游、房地产业和现代物流等专项服务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市区商贸布局,丰富商贸业态,推进商业特色街建设。深入实施“十一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依托市区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加快绍兴文化产业园(袍江)建设步伐,着力做大和提升现代传媒业、会展业、影视演艺、书画艺术、体育健身、网络信息等文化产业。大力发展本部经济,规划建设袍江汽车城等三产项目。加大市区旅游资源整合、品牌培育和对外宣传促销力度,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加快会稽山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积极打造会稽山休闲品牌。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扶持循环经济项目和推进清洁生产、园区生态化改造和再生资源回收基地建设为载体,推动经济发展从线性增长向循环增长转变。打造区域“特色品牌”,培育一批知名绍兴特色产品。大力倡导“品牌经济”,加大企业创牌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向最终消费品和知名品牌产品发展。
继续实施“培大育强”工程,力争到2010年,市区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达200家以上,年营业收入超亿元的商贸企业达80家以上,引进世界500强企业累计达5家以上。扶持发展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鼓励初创民营科技企业入驻各类孵化器;力争“十一五”期间,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每年增长10%以上,服务型企业(机构)每年增长20%以上。
7、着力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越城、袍江、柯桥、镜湖和杭州湾工业新城区尽快融合,加快绍兴大城市建设。继续抓好曹娥江大闸、嘉绍跨江通道、绍诸高速、杭甬运河绍兴段、杭甬城际铁路、大环河西河等重大工程建设。积极实施一批古城保护、城市更新、文化旅游和社会事业项目,大力推进鲁迅故里、越王城、吕府、越文化博物馆、书法展示馆、美术馆、中国黄酒城、综合科技馆等一批古城保护和文化旅游项目建设。
切实加大城市管理力度。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充分发挥越城区和相关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整体素质,力争到2010年创建成为全国文明城市。加大城市环境整治力度,积极推进“数字城管”,提高城市日常管理和应急管理水平。制定实施城市交通规划,推进平安畅通区建设,努力缓解城市交通“两难”问题。
8、着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实施城中村(区中村、园中村)改造,推进城市郊区化、郊区现代化。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基本完成市区农村环境整治建设任务。统筹市区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优化整合城乡教育、卫生、文化和体育等各种资源,率先完成统筹城乡发展网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深入开展“撤村建居”和“撤镇建街”工作,积极探索村级集体资产管理新办法。继续分期分批开展技能培训,积极引导和扶持被征地农民多渠道就业。深入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全面推进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工作,重点做好农民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的扩面工作。继续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实现“即征即保”。深化企业职工养老制度改革,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9、着力增强要素集聚能力。积极开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障工业和城市建设用地。着力盘活市区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投资强度和容积率“双控”指标,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加快农转用后供地速度,建设用地供地率达到省定要求。
加大对科研院校的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加快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产业共性研发中心、中纺院江南分院等区域性科研中心建设。优化绍兴文理学院等高校的专业结构,积极发展高等职业学校,加强纺织、机械、医药、化工、电子等支柱产业相关的学科建设,促进人口集聚,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全力推进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在加快市级实训基地建设的同时,多元化、多领域地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培训基地,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的各项鼓励政策,着力抓好人才公寓的建设与使用,鼓励绍兴籍人才回绍创业,定期组织一批大集团、大企业向市外高校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市政府每年评选并奖励一批对市区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技术人才。
10、着力创新机制体制。坚持“统一规划,合力建市”原则,根据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实行中心城市市、区两级政府共建共享机制。除重大公益性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外,确定一批重点工程或一定区块,委托区级政府开发建设。引入市场机制经营城市公用设施,对城市基础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实行有效剥离,采取卖、租和抵押等多种途径,促进城市资产重新配置和优化组合。
完善银企合作机制,加大金融机构对市区经济支持的考核奖励力度,扶持和规范营利性担保机构和风险投资公司,进一步扩大市本级的中小企业专项贷款规模,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矛盾;探索资产证券化运作模式,积极搭建市场化的产权交易平台。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口登记制度。深化就业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就业制度。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合理控制政府负债规模,鼓励社会各类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市政公用事业改革,建立公开透明的公共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11、着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加强对城市居民的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科学文化教育,不断提高城市居民的文明素质。按照“民主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要求,加快建设和谐社区。加强和改善对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深化推广“枫桥经验”,推进防控体系建设,加快社区警务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群众来信来访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切实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群体事件,依法解决各类社会矛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保障措施
12、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及时研究市区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制约市区发展的各种困难和矛盾。健全重点工程领导联系制度,建立市主要领导参加的定期现场办公机制。各相关单位要设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进一步落实职责任务,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13、搞好规划引导。坚持大城市发展方向,进一步深化完善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居住建设空间、产业发展空间、农用地保护空间、生态保护空间和公共基础设施配置。编制完善各项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强专项规划和空间控制性规划的衔接,加快调整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和浙江绍兴经济开发区(生态产业园)的基本农田。
14、完善扶持政策。进一步扩大授权的职能和领域。为支持越城区的开发建设,适度扩大区级政府的管理权限;对辖区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等由越城区自行审批为主;适当提高市、区财政体制分成比例。为提高开发区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对袍江工业区建成区范围内引进的市区外企业试行新增地方财政收入按一定比例分成政策。
按照“突出重点、引导推动”的原则,2007年市本级财政安排1亿元资金支持市区经济发展,重点扶持工业技改、技术创新、科技开发、品牌经济、循环经济、开放型经济、现代服务业发展以及城郊型蔬菜基地建设等领域,扶持资金以后原则上每年按财政支出增长同比例递增。
加大总部经济扶持力度。凡对年实缴税金市区首次超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企业(或企业集团),分别按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奖励给企业经营者(国有企业按上述标准的30%执行);凡新引进市外企业(不包括房地产业),以地方税收财政分成资金年贡献额400万元为起点基数,且比上年基数增长的,其增长超过20%以上部分全部奖励给企业。
为加快调整优化市区工业结构,对来绍兴市区投资发展的重大高新技术企业,将采取一企一策的特别优惠措施,鼓励高新技术企业来绍投资创业,进一步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的比重。
15、加大考核力度。深化机关部门服务工作的考核制度,继续开展企业评机关活动;完善各级政府、部门的考核内容和机制,重点加大对越城区、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和市直各有关经营部门的考核激励力度。
16、增强发展合力。市级各部门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市区发展上,切实增强服务市区发展的意识,结合各自职能每年提出服务市区发展的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并纳入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干部交流,推进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切实为市区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