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公务员行为规范》的通知
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公务员行为规范》的通知
绍市委办发〔2006〕119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绍兴市公务员行为规范》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
绍兴市公务员行为规范
公务员行为规范是公务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和社会生活中所应当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绍兴市公务员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践行“八荣八耻”、“七要七不要”,弘扬胆剑精神,忠诚尽责、勤政廉正、务实创新、文明尚礼,为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强市、生态绍兴、和谐绍兴”,推进率先发展,实现富民强市作出更大贡献。
绍兴市公务员行为规范归纳为“八个方面,六十四个字”,具体内容为:
一、政治坚定,忠于国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
3、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和决定,不以任何借口消极抵制或歪曲;
4、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不散布对党和政府不满的言论,不以任何形式诋毁党和国家领导人;
5、维护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勇于同一切有损国格和国家尊严的言行作斗争;
6、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不组织或参加怠工、罢工以及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活动;不印刷、张贴或传播反动传单等非法宣传品;
7、维护法律权威,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8、维护政府形象,勇于同一切反政府行为作斗争。
二、遵纪守法,依法行政
1、遵守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
2、遵守宣传纪律,根据授权发布相关信息,未经授权不以公务员身份就政府工作发表评论;
3、遵守外事纪律和涉外培训的有关规定,未经批准不得逾期滞留海外;
4、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国家秘密;
5、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行使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权,按规定的程序办事,不擅自改变办事规则,不滥用职权;
6、平等对待每一个服务对象,不因服务对象的种族、民族、国籍、性别、年龄、身份、地位、地域、语言、健康状况、宗教信仰等因素而给予偏袒或歧视;
7、办事公开透明,不搞暗箱操作;
8、主动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公务,不以任何形式干预和妨碍他人正常行使职权。
三、与时俱进,勇于创新
1、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内在要求,与时俱进,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
2、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3、在工作中统筹考虑各方利益,促进社会和谐;
4、发扬民主,集中民智,科学决策;
5、加强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不唯书、不唯上;
6、经常检讨本职工作,善于总结经验教训,推动业务工作改革创新;
7、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工作方法,不因循守旧;
8、善于用创新的思维研究和解决问题,业务工作追求更高标准和最大效能。
四、爱岗敬业,勤政为民
1、以事业为重,无私奉献;
2、热爱本职,尽心尽力完成工作任务;
3、勇担责任,不贪功诿过;
4、认真履行职责,不以任何借口不作为或乱作为;
5、服务热情、主动、周到、耐心,避免冷漠、生硬、急躁、随意及其它使服务对象产生不满的言行;
6、努力为服务对象提供便利,减轻负担,不人为地给服务对象造成不便;
7、遵守法定或承诺时限,符合条件的事项尽快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尽快明确告知。对明显合理但法律、政策依据不明确的事项及时上报,不拖而不议或议而不决,无法定事由或未经批准,不超出时限办结公务;
8、处理好部门之间、同事之间的合作协调关系,主动配合不扯皮,积极负责不推诿;
9、在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挺身而出,不临阵退缩。
五、勤奋学习,提高素质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
2、倡导先进文化,学习前沿理论,坚持正确思想,不随波逐流;
3、学习与本职业务相关的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和理论素养;
4、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实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5、学习从事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有关知识和技能,培养专业精神,提高专业素养,追求专业水准,努力成为业务能手;
6、虚心接受批评,认真采纳建议,学习借鉴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并解决本职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7、参加规定的各项培训,不抵制、逃避或者消极应付;
8、学习和掌握新技术、新方法,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六、秉公办事,为政清廉
1、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一切工作以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体察民情,珍惜民力,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3、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对群众所提问题,事事有回应,在其职权范围内,件件有落实;
4、倾听群众呼声,不压制、打击、报复群众;
5、不采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不从事有偿的中介活动;
6、不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为任何团体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7、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公正形象的吃请,不将本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所在单位或服务对象报销,不以公务员身份要求他人或机构提供优惠;
8、自觉执行并要求配偶、子女、亲友、身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共同生活的人员遵守有关收受礼品的规定,不接受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其他各种形式的“红包”,不利用婚丧嫁娶敛财;
9、控制职务消费,抵制一切不按规定或超过标准的公款消费;
10、将公物利用发挥到最大限度,杜绝一切浪费公共资源的行为;
11、严格执行有关制止用公款旅游、娱乐的规定;
12、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不攀比接待档次,尽可能节省开支。
七、团结协作,顾全大局
1、维护大局,从全局利益考虑问题,认清自身职责在全局中的位置和作用,维护政令畅通,坚决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指示、命令和工作部署;
2、关心国家大事,关注国际形势,不对国家内政、外交政策和政治敏感问题妄加评论;
3、不搞本位主义、宗派主义,任何时候不以局部利益、部门利益影响全局利益;
4、不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任何时候不把个人利益置于国家和集体利益之上。
八、文明尚礼,品行端正
1、说话得体,不讲粗话;
2、依约行事,守时守信;
3、着装得体,仪容整洁;
4、举止大方,有礼有节;
5、树立正确人生观,自谦而不自卑、自尊而不自傲、自律而不自闭,宽厚容人,乐观大度,诚实守信;
6、坚持健康生活,参与健康娱乐,开展健康社交,不酗酒、不赌博、不信仰邪教、不参与或者支持封建迷信活动;
7、不以公务员身份为他人提供信誉担保;
8、言行一致,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夸夸其谈,不弄虚作假;
9、遵守公共秩序和社区管理规定,不妨碍、影响他人正常活动;
10、珍惜资源、爱护环境,做保护环境的模范;
11、助人为乐,礼让他人,与邻里和睦相处;
12、尊老爱幼,践行家庭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