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部分约束性指标调整方案的通知
湖政发〔2007〕58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部分约束性指标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部分约束性指标调整方案,已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八月一日
《湖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部分约束性指标调整方案
指 标
单位
2005年
2010年
五年
降低
年均
降低
调
整
前
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
吨标准煤
1.17
0.98
16%以上
3.5%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化学需氧量
万吨
2.24
2.02
10%
2%
二氧化硫
万吨
6.31
5.68
10%
2.1%
调
整
后
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
吨标准煤
1.18
0.94
20%以上
4.5%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化学需氧量
万吨
2.24
1.90
15.1%
3.22%
二氧化硫
万吨
5.18
4.40
15%
3.20%
耕地保有量
2010年耕地保有量指标的具体数值以省政府对我市下达的分解指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