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新话题
打印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衢州市区2007年度工业用地供地计划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衢州市区2007年度工业用地供地计划的通知

衢政办发〔2007〕89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衢州市区2007年度工业用地供地计划的通知



柯城区、衢江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制定的《衢州市区2007年度工业用地供地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三十一日    





衢州市区2007年度工业用地供地计划

市国土局  市发改委  市经委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150号)精神,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面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现就衢州市区2007年度工业用地供地计划安排如下:

一、规范计划管理。本计划是市区第一次编制的工业用地供地计划。根据各区域上报当年可实现的供地数及年度内需新增建设用地数,结合市区前三年工业用地实绩,安排市区2007年度工业用地供地计划7684亩(详见附件),其中乡镇工业功能区2138亩。年度供地计划在执行过程中,经批准可作适当调整。

各区域要按照本计划,及时制订本区域工业用地供地具体方案,并将拟出让地块、用途、时间、初定最低地价等及时通过当地土地有形市场、政府网站以及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和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向社会公布。

二、严把工业项目产业准入关。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各区域要严格实行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制度,并将决策咨询意见作为工业项目参与工业用地招拍挂的前提条件。严把工业项目产业准入关,严禁向淘汰类工业项目供地,从严控制限制类工业项目用地。

三、提高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各区域要坚持工业集聚、产业集群发展的思路,严格执行国家、省规定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双控”指标和其他各项控制指标,引导和鼓励企业建造多层厂房,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土地贡献率为主要考核指标的工业用地管理新机制,努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今后下达工业用地供地年度计划时,将把区域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作为主要依据,予以适当倾斜。

四、加强工业用地开发利用全程监管。要认真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83号)和省国土资源厅、省工商局《关于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工业建设项目)的通知》(浙土资发〔2005〕41号)要求,通过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或附件条款的形式,对工业项目开竣工期限、投资强度、利用强度、闲置标准、整体或分割转让条件、违约责任和赔偿标准等事项进行约定,严格工业用地开发利用管理,建立土地开发利用动态监管机制。同时,各区域要按照《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区工业用地管理的通知》(衢政办发〔2006〕127号)精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业项目竣工复核验收制度。



附件:衢州市区2007年度工业用地供地计划表





附件

衢州市区2007年度工业用地供地计划表

单位:亩

区域
市开发区
市高新园区
柯城区
衢江区
合计

小计
其中乡镇工业功能区
小计
其中乡镇工业功能区

面积
1830
2498
1706
1003
1650
1135
7684

TOP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