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厅关于公布2007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厅关于公布2007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
省新华书店、各市县物价局、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洋浦经济发展局: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计委、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1]945号)和《省发展与改革厅、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发改收费[2006]827号)的精神,规范中小学教材价格行为,现将2007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审定通过,纳入《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学用书目录》的教材,一律纳入政府价格管理范围,未经省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并公布的教材价格,不得发行使用。
二、2007年春季中小学教材价格
(一)海南省2007年春季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教学用书零售价格(新课标小学版)按附表一执行。
(二)海南省2007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零售价格(义教小学版)。按附表二执行。
(三)海南省2007年春季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教学用书零售价格(新课标初中版)按附表三执行。
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200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59号)精神,切实减轻学生家长负担,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强制统一购买教辅材料、专题教育书籍及各类资料等。对强制学生购买的,学生或家长可以拒绝购买并予以举报。
四、本通知从2007年春季起执行。
附件:一、海南省2007年春季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教学用书零售价格(新课标小学版)。
二、海南省2007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零售价格(义教小学版)。
三、海南省2007年春季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教学用书零售价格(新课标初中版)。
二○○七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