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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08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基础会考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08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基础会考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教〔2007〕1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08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基础会考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海南钢铁公司教育处,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
为了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切实加强普通高中教学管理,保证普通高中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学科课程标准,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学质量,我厅决定对2008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基础会考制度。根据《海南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指导方案》(琼府办〔2006〕53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有关精神,在海南省2007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基础会考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了《海南省2008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基础会考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海南省2008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基础会考实施方案



二○○七年一月五日










主题词:教育  高中  基础会考△  方案  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7年1月  日印发
校对:陈东云  打印:封君丹              (共印  份)

附件

海南省2008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基础会考实施方案

根据《海南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指导方案》(琼府办〔2006〕53号)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有关精神,现就我省2008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基础会考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行基础会考的目的和指导思想
实行基础会考的目的和指导思想是为了建立和完善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普通高中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学科课程标准,克服普通高中学生过早文理偏科的现象,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树立正确导向。
二、基础会考的性质和功能
基础会考是国家承认的省级普通高中学生部分文化课毕业水平考试。它是检查、评价普通高中学校教学质量和学校学分认定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考核普通高中学生部分文化课学习是否达到课程标准规定的毕业要求的重要依据。
三、基础会考的科目、考试范围和考试形式
基础会考的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科。其中:在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时拟报考文史类、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科的基础会考;在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时拟报考理工类、体育类的考生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科的基础会考。
基础会考的考试范围为各学科必修模块和毕业必修学分要求的选修模块。
基础会考的考试形式采用纸笔、闭卷考试。
四、基础会考的考试时间
具有本省学籍的2008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须在2007年6月参加基础会考。因病等原因不能在2007年6月参加基础会考的考生,必须出具相关部门的证明,经就读学校批准,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办理参加下一年度基础会考的登记手续。拟参加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本省中专(中师)、技校、职中的应往届考生(以下简称“三校生”)、在省外学校就读的应往届毕业生、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的往届生及其他考生在2008年6月参加当年基础会考。
基础会考的考试时间为一天,其中:上午考地理(或物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下午考思想政治、历史(或化学、生物)。地理(或物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合场分卷,考试时间150分钟,思想政治、历史(或化学、生物)合场分卷,考试时间120分钟。各科考试时间分别为:物理、地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均为60分钟,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合卷考90分钟。物理、地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满分值均为100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满分值共100分。
五、基础会考的实施
基础会考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阅卷、统一报告成绩。
(一)考务工作。
省教育厅制定《海南省2008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基础会考考务实施细则》(另文下发),确保考务工作有序进行,保证考试公平、公正。对违反基础会考考试管理有关规定的,要将其违规违纪的行为及处罚记入考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中,并载入考生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电子档案。
(二)命题工作。
基础会考命题以各学科必修模块和毕业必修学分要求的选修模块的课程标准为依据(具体见各学科基础会考考试说明,另文下发),按照省级水平考试的要求命题,着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三)评卷工作。
基础会考的评卷工作由省考试局组织管理。省考试局负责选聘和培训评卷人员,制定评卷工作实施细则和工作规程,客观准确地评判考生的答卷。
(四)成绩报告。
基础会考成绩由省考试局以原始分数方式向学校、考生公布,并向考生颁发海南省普通高中基础会考成绩证明。对考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省考试局申请查询。
六、“三校生”、省外借读生、往届生及其他考生的基础会考
参加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三校生”、在省外学校就读的应往届毕业生、本省普通高中毕业的往届生、因故在2007年未参加与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科类相应学科基础会考的应届生及其他考生,在2008年6月和2009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一起参加基础会考。各科考试成绩按其当年基础会考成绩的百分位与2008届考生同学科基础会考成绩相同百分位所对应的成绩计算。
七、基础会考成绩的使用
(一)基础会考结果是监测、评估普通高中学校教学质量及学分认定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是普通高中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参考。
(二)考生的基础会考成绩证明由学校存入考生本人学籍档案。
(三)考生的基础会考成绩按10%的比例记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总分。
八、加强对基础会考的组织管理
普通高中毕业生基础会考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必须加强组织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一)加强命题管理。
为了加强对基础会考命题工作的领导,省教育厅成立命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命题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命题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对预备命题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安全保密教育,发放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建立审题制度,实行命题、审题分开。
(二)加强考务管理。
省教育厅建立健全考试管理规章制度、各类人员违规违纪处罚办法,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基础会考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和考试的公平、公正。
(三)加强社会宣传。
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高中学校要积极做好对学生、家长和社会的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正确认识基础会考,正确对待基础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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