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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协作带动保亭县和乐东县发展的工作意见

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协作带动保亭县和乐东县发展的工作意见

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协作带动保亭县和乐东县发展的工作意见
三发〔2006〕19号

为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发展的若干意见》(琼发〔2005〕25号)精神,完成省委、省政府赋予我市协作带动保亭县和乐东县发展的工作任务,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认识联手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性

开展联手扶贫开发,做好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的协作带动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海南、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迫切需要;是省委、省政府高瞻远瞩,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落实我省“十一五”规划,增进民族团结进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举措。省委、省政府赋予我市协作带动保亭县和乐东县加快发展、脱贫致富的使命,既是一项社会责任,也是一项政治任务。我们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担当好三亚热带滨海旅游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目标,扎实稳步地推进联手扶贫工作深入开展。

二、协作带动工作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协作带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统领协作带动工作,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改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培育支柱产业和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为重点,以体制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按照整村推进的思路,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科技进步,通过城市带动农村,切实解决贫困地区人口增收的问题,为实现贫困地区农民致富奔小康,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推动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的全面发展。

协作带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

(一)加强联手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着力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建立起能够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以保亭、乐东旅游产品与三亚旅游品牌捆绑宣传促销、推介,通过旅游项目开发,把保亭县“七仙岭温泉”、“槟榔园”和乐东县“毛公山”、“尖峰岭天池”打造成为全省的重点旅游区。

(二)强化联手扶贫工作“三集中”、“三不变”(集中扶贫对象、集中扶贫资金、集中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突出问题;扶贫决策不变、扶贫力度不变、扶贫投入不变)机制,逐步改变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和文化落后的状况,为迈向小康创造条件。

(三)围绕“兴富产业、建生态家园、创建文明新村”的工作目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以帮扶村为基本单元,采取整合资源、整村推进的方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使帮扶村的农民人均收入高于其所在县农民人均收入。

(四)通过联手扶贫和项目协作开发,转变当地群众的思想观念,帮助他们克服“等、靠、要”等思想,使其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走上自我奋斗、自我发展的道路,真正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

三、协作带动工作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从、服务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的原则。把扶贫开发与项目协作有机结合,采取联手扶贫挂钩和平台对接的方式,以当地政府最急需解决的问题为切入点,集中我市的人才、信息、技术和经济等资源,加快两县的建设。

(二)坚持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找准联手帮扶的新路子,有的放矢、因地制宜开展帮扶工作。建立新的激励机制,优化投资环境,本着“让别人发财、求自己发展”的原则,引入大型企业对扶贫项目的开发,把第二、三产业引进农村,把扶贫项目开发与农民利益挂钩,按照集中连片原则,开发当地资源,走出一条符合实际、独具特色的发展道路。

(三)坚持“抓落实、打基础、促发展”的原则。解决制约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着力改善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促进两县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四)坚持经济帮扶与智力扶贫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扶贫先扶智,治贫先治愚,脱贫先立志,为两县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的新型农民技术人才。

(五)坚持当地为主的原则。扶贫开发和协作带动工作以当地为主,我市帮扶为辅。要充分发挥当地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他们艰苦奋斗、勤劳致富,依靠自身力量改变贫穷落后面貌。

四、协作带动工作方式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协作带动的要求,为做好帮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市建立联手扶贫和协作带动工作长效机制,实行三市县联手扶贫挂钩和平台对接方式,由市政府负责协作带动保亭县和乐东县的帮扶工作。采取联手扶贫与项目开发协作、资源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方式和干部双向交流、对口支援等形式,在人、财、物、市场、信息等方面给予支持与服务。

五、协作带动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以当地群众最迫切解决的问题为切入点,引入新机制,做好扶贫项目协作与开发。“十一五”时期,要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服从、服务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制定好联手扶贫开发计划,并突出重点,从当地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入手,建设一批对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长远发展起关键性作用的基础设施项目。把工作重点放在旅游基础设施配套、景点建设、旅游资源开发上,按照市场化动作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引入旅游项目开发和旅游促销,力争2010年把保亭县“七仙岭”、“槟榔园”和乐东县“毛公山”、“尖峰岭天池”打造成为全省重点旅游区,力争纳入三亚经济圈统一规划,联动发展。以“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的方法对外招商。

(二)以调整贫困地区农业产业结构为主线,培育形成新的主导产业。一是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的热带独特农业,逐步在联手贫困村形成热带高效林果业,如槟榔、椰子、橡胶、芒果、香蕉、荔枝、龙眼等;二是发展高效冬季瓜菜,如嫁接青瓜、茄子、苦瓜、圣女果和以色列西红柿等,占领国内市场;三是逐步在贫困山区培育花卉产业,发展本地兰花,树立品牌,打响国内外市场;四是大力发展无公害的绿色食品,在农闲地种植粉蕉和有地方特色的树叶茶等,形成贫困地区的支柱产业,拉近城乡的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三)以加快城镇化建设为载体,大力发展镇域经济。要通过对口支援方式,选派城市规划专家协助两县高标准地做好县城规划和集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按规划分年度分步骤地指导两县加快集镇建设步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和提升集镇的聚集、生产、流通、服务和带动功能。

(四)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加大扶贫助学力度。把“扶贫先扶智、治穷先治愚”作为联手扶贫工作的重点。要加强基础教育,不断改善农村办学条件,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加快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城乡对口帮扶工程。鼓励和引导城镇优秀教师和大中专毕业生到两县支教任教,同时有计划地吸收两县选派教师到三亚跟班学习,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的教学质量。

(五)坚持联手扶贫与生态环境改善相兼顾的基本原则。大力开展生态宣传,引导当地农民进行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把生态环境转化为致富奔小康的优势条件,促进旅游产业升级,延长旅游产业链,带动种养业、加工业、服务业以及文化产业的发展,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

六、协作带动项目资金保障

按照中央扶贫开发关于“整村推进”和省扶贫开发关于“三集中”这一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把贫困村、贫困户作为今后扶贫开发的主体,集中力量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瓶颈,我市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省有关精神,加强社会帮扶对口支援,进一步形成项目协作和扶贫开发的整体合力。要多渠道筹措扶贫开发资金,除引入社会企事业单位对扶贫项目开发,争取省扶贫专项资金外,市财政每年都要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联手扶贫工作,同时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并依靠当地群众通过以工代赈、投工投劳等方式,确保协作带动和联手扶贫工作任务的完成。

七、协作带动工作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鉴于扶贫开发、协作带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为便于与省政府对接和各市县的交流,强化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加强联手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三亚市联手扶贫领导小组。同时,与保亭县和乐东县建立扶贫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会议,就开展扶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决策。联席会议机构由市委、市政府及两县的主要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各区、有关部门及联手扶贫点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落实扶贫开发、协作带动工作责任制。各区镇、各单位要把联手扶贫、协作带动两县发展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制定对口联手扶贫开发与协作带动工作方案,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要落实工作责任制,把扶贫协作带动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政绩的重要内容。要强化我市的辐射功能,加大城市人才和智力资源对农村的支持力度,加强城市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对少数民族和贫困地区农民的服务,要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在帮扶开发中的作用,鼓励和倡导社会各界通过捐赠直接支持贫困农户。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干部双向交流形式,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干部下乡挂职和驻点,按照“五个好”要求帮助两县把基层组织建设好,使基层党组织在率领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中真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要建立有效的联手扶贫工作激励机制,把下乡锻炼作为培养人才的重要手段,对在帮扶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深受当地群众喜爱的干部要提拨重用。

(四)切实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记“两个务必”,树立艰苦奋斗的思想,不断创新扶贫工作思路和方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为民办实事上,切实增强思想上的坚定性、行动上的自觉性和工作上的创造性,结合实际,因户制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五)坚持按扶贫开发规划安排使用扶贫资金。要立足扶贫开发规划,编制扶贫开发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强化对扶贫开发项目的审批制度,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把扶贫资金真正用于贫困地区建设项目上,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合理用好扶贫专项资金,搞好资金监管,实行专户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绝不允许将扶贫资金用于与解决群众温饱无关的项目上,使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中共三亚市委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0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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