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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议标工作方案的通知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议标工作方案的通知

屯府办[2006]73号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议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府,县府直各单位:
《屯昌县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议标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请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八月九日


屯昌县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议标工作方案

为了规范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议标工作,实现科学化管理,切实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议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扶贫项目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项目议标,选择最优秀的施工单位,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2006年度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任务,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效益,为贫困地区农民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参加议标资格和原则
凡具有三级以上路桥建设资质的建设单位都能报名参加项目议标活动,议标过程中必须做到依法行政,公开、公平、公正。
三、组织领导
成立扶贫基础设施项目议标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扶贫办、财政局、监察局、建设局、审计局、水务局、交通局一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
四、议标工作程序
(一)发布议标公告或议标邀请书,凡有资格的单位均可报名,但只能报1至2个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议标会议前5天),报名时必须报送有关企业资质证书、企业简介、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格证、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证明证件等资料(都应交复印件并同时提供正件对照)。
(二)领导小组先对报名参加项目建设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预审,并确定参加议标的建设单位名单,最后经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确定承建单位名单。
领导小组议标会议:
1、确定召开议标会议时间,并书面通知项目设计的技术人员和参加议标的建设单位代表参加议标会议;
2、由县扶贫办代表介绍工程项目的有关情况,包括工程总投资、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和参加议标承建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情况;
3、由预算人员介绍工程项目的预算编制情况;
4、依据现市场价格对预算中钢筋、水泥、碎石等主要材料价格进行评议,确定其合理的补差价;
5、确定工期;
6、确定下浮系数和合同承包价;
(三)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和项目实施单位(省政府批准的项目组织实施单位为县扶贫办)负责人与承建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书。
(四)议标材料归档。
附件:屯昌县2006年度25个扶贫基础设施项目计划表(表一至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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