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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府[2007]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保亭县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规划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依据《海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和《保亭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十一五”规划实施方案的总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进一步缩小残疾人在基本需求方面与经济社会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
(一)总目标
1、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小康水平。
2、以社区为主体,全面推进实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工作,通过实施重点工作,使609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治疗和康复服务。
3、扶助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并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改善3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居住条件。
4、进一步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基本生活。
5、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6、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进一步增强残疾人就业能力。
7、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体育活动得到普及。
8、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和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状况持续改善。
9、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指导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兼顾特点、整体推进、加速发展。
2、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的工作模式。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协调综合协调作用。财政部门要将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各有关部门要将有关的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形成新时期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工作机制。
3、坚持社会化工作方法。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
4、坚持“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的方针。以提高为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和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为重点,着力解决好扶贫、就业、教育、培训等问题,加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增强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多为残疾人办实事。
5、完善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政策法规,依法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6、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作用。加强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培养,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工作者队伍。激励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二、“十一五”规划实施方案的任务和措施
(一)康复
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
1、主要任务
(1)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十一五”期间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70%以上得到康复服务。
(2)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使609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治疗和康复服务,其中:白内障复明手术440例、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44名、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8名、肢体残疾矫治手术15例、装配假肢和矫形器20例、聋儿听力语言训练10名、智力残疾儿童系统训练12名、肢体残疾者系统训练32名。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1200件。
(3)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2、主要措施
(1)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门机构和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整合资源,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设施和人员的作用,大力开展社区康复,建立社区康复员队伍和适宜的社区设施,将社区康复纳入社区建设和基层卫生工作。
(2)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采取依托定点医疗机构与配合协助医疗队相结合的方式,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完善低视力康复服务,推广低视力康复技术,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治;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
(3)加强聋儿康复网络工作。指导社区、家庭开展聋儿康复训练;实施贫困聋儿康复救助;拓宽听力语言康复服务范围。
(4)完善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协调与合作的精神病防治工作组织管理机制。全面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实施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大力开展精神病防治社区康复工作,采取工(农)疗、娱疗、日常照料等康复手段,切实提高康复效果。
(5)加强县二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室建设,推动基层卫生机构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组织肢体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广泛开展康复训练;对麻风畸残者实施手术矫治或配备辅助用具;做好手术矫治、辅具适配、功能训练的有机衔接;救助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接受手术矫治与康复训练。
(6)发挥社区和家庭的作用,以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机构、工疗养护机构为依托,开展智力残疾康复综合服务。调动智力残疾人亲友的积极性,对智力残疾儿童进行生活自理和认知能力与语言交流等训练。对成年智力残疾人进行简单劳动技能、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实施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开展早期干预,切实做好特殊人群的补碘宣传教育工作,减少智力残疾发生。
(7)各级政府要加大残疾人康复经费的投入。要将残疾人康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和财政规格的扩大而逐年增加。
(8)巩固和完善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实施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下肢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救助。
(9)积极动员和帮助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残疾人康复和看病难的问题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中;对贫困残疾人,卫生民政部门要给予医疗救助。
(10)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与残疾人康复工作有关的公益宣传服务,普及康复知识,提高全社会的残疾预防意识和残疾人及其亲属的自我康复意识;广泛开展“爱眼日”、“爱耳日”、“精神卫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预防出生缺陷日”、“防治麻风病日”等活动;加强婚前医学检查的宣传教育工作;针对遗传、疾病、中毒、意外伤害、有害环境等主要致残因素,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教育,采取干预措施;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有效减轻和控制残疾程度。
(二)教育
提高残疾人受教育的水平是残疾人全面实现自身价值的基本条件。
1、主要任务
(1)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适应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人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与当地健全儿童少年同等水平,接受特殊教育的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国家要求,大力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
(2)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教育或培训。
(3)保障符合国家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
2、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继续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切实纳入当地义务教育体系;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
(2)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指标列入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指标体系,统计义务教育对象必须包括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3)各级政府继续将残疾人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立健全助学金制度,使在校的残疾儿童少年全面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对在校的残疾学生,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在政策上要给予倾斜。对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减免有关费用,优先提供助学金和教育贷款。
(4)以社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普遍开展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教育和中短期实用技术培训,促进城镇和农村残疾人就业。
(5)采取多种形式,在残疾青壮年中扫除文盲;鼓励自学成才。
(三)就业与社会保障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强自立、体现人生价值的主要途径;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是健全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
1、主要任务
(1)推动残疾人就业的法规、政策贯彻落实。
(2)城镇新增残疾人就业50人,农村残疾人稳定就业达到950人。
(3)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显著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4)登记失业、求职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5)将残疾职工普遍纳入社会保险,扩大自谋职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
(6)培养、培训盲人按摩人员24名,进一步拓宽盲人就业门路。
(7)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依法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分类施保”的原则,适当提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2、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要依据国家关于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出台相关的政策,安排一定的公益岗位安置残疾人,全面推进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2)全面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进一步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严格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确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款专用。
(3)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兴办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认真落实国家对残疾人优惠政策和措施,扶持福利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办福利性工疗机构、庇护性工场,为精神、智力残疾人实现就业创造条件。
(4)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在劳动保障部门指导下,综合管理本地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工作,为残疾人个体开业、集体从业和按比例就业提供指导和培训服务。要拓展服务项目,完善服务功能,强化服务手段;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设;全面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工作,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
(5)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化培训为重点,大力开展残疾人技能培训和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组织选拔优秀人才参加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6)利用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和社会职业培训机构,培训残疾人保健按摩人员,加强对在职盲人按摩人员的继续教育,提高其市场竞争力。残联依据国家规定,对盲人按摩履行行业管理职能,规范盲人按摩市场;开展盲人计算机和心理咨询师等职业培训,全方位为盲人创造从业机会,对盲人个体开业给予政策和经费扶持。
(7)切实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落实和完善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鼓励和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认真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及时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不适合参加劳动、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抚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要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
(8)认真贯彻国家制定实施的医疗保障政策,将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保障范围。采取措施帮助城镇贫困残疾职工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加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医疗救助,确保贫困残疾人病有所医。
(四)扶贫
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扶助农村残疾人摆脱贫困,解决温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1、主要任务
(1)扶持35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初步解决温饱的扶助其稳定提高经济收入。
(2)帮助农村260名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3)扶持3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危房改造。
2、主要措施
(1)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将扶持残疾人脱贫列入扶贫工作计划,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同步实施。要针对残疾人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2)作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要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整体扶贫开发计划,在“整村推进”扶贫过程中,选择适合残疾人脱贫项目,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解决生产过程中所需的种苗、农药和管理技术问题,保证各项扶持措施真正落实到残疾人户。
(3)加强康复扶贫贷款项目管理,实行规范运行,最大限度地保障残疾人受益。
(4)继续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努力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问题。开展茅草房改造,要优先安排残疾人。
(五)文化、体育
丰富、活跃残疾人群众文化、体育生活,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和竞技体育,展示残疾人的才华,有利于营造残疾人事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是激励残疾人自强不息的重要形式。
1、主要任务
(1)倡导、动员社会公共文化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普遍、深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2)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优秀艺术人才。
(3)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残疾人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增强体质。
(4)组队参加省内重大体育赛事,提高残疾人竞技运动水平,为保亭争光。
2、主要措施
(1)鼓励、支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机构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便利服务。公共图书馆和街道(镇)、社区与村图书阅览室要为残疾人提供图书借阅服务,创造条件开辟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场所。
(2)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的残疾人组织要根据各类残疾人的特点,开展残健融合、形式多样、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艺术、健身、娱乐活动。
(3)县残疾人联合会要定期举办文化、体育活动,活跃基层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
(4)所有公共体育活动场所应向残疾人免费开放,组织动员各类残疾人参加残健融合、康复健身的体育活动;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要充分考虑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要求,适当增加相应的内容。
(5)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残疾人运动会。组队参加2006年、2010年第一届、第二届全省特奥运动会,2007年全省第四届残疾人运动员和其他全省性体育赛事。
(六)社会环境
大力宣传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倡导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环境,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条件。
1、主要任务
(1)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加大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
(2)在公众传播媒介中积极推进“字幕工程”,办好残疾人专题节目。
(3)宣传优秀残疾人、先进残疾人工作者和助残的先进典型,激励残疾人自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敬业精神,培育社会助残意识。
2、主要措施
(1)宣传、新闻、出版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动员新闻媒体采用不同形式,反映残疾人生活,宣传残疾人事业;在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课程中,增加人道主义、自强与助残等内容,培育爱心,营造关爱他人、扶助弱者的良好舆论环境。
(2)县广播电视台新设节目要适当增加残疾人报道内容。
(3)广泛动员公共媒体宣传残疾人事业的成就和优秀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取得的成效。
(4)继续组织好“全国助残日”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和“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举办好“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
(5)大力宣传全省和我县“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残疾人之家”、“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和“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典型事迹,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关心、帮助残疾人。
(七)维权
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各项合法权益是残疾人工作的主题。
1、主要任务
(1)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进一步改善残疾人权益保障状况。
(2)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加大执法和法制宣传力度,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制定相关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加大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大恶性案件的查处力度。
(3)加大推广无障碍设施建设力度,积极发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增强全社会无障碍意识。
(4)切实将残疾人信访工作纳入政府信访工作重要组成内容。
2、主要措施
(1)积极制定、修订与残疾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优惠政策及扶助规定。
(2)加强对残疾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将《残疾人保障法》纳入县“五五”普法规划,各级政府制订相应计划,倡导全社会尊重、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广大残疾人的法律意识,增强残疾人法律工作者的维权能力。
(3)加大残疾人保障法执法力度,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和海南省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检查、视察,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
(4)建立以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司法救助、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残联和社会团体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
(5)对因企业转制、国家征用土地、城市拆迁等造成残疾人生活困难、权益受损等突出问题,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维护残疾人权益。加大对重大、典型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
(6)贯彻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解决残疾人问题,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大局服务。
(7)严格执行关于无障碍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制定实施无障碍设施建设行业标准,加快行业无障碍建设;对城市现有道路、建筑物、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加大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力度,加强无障碍宣传。
(8)积极发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推动信息交流无障碍法律法规建设,采取盲文、手语、字幕、特殊通讯设备等辅助技术或替代技术,为残疾人接受、传播、交流信息,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
(八)信息化建设
加强信息化建设,是国家政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要求,是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1、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基层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
(2)加强和完善残联系统网络建设与服务,构建覆盖全县残联系统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
(3)整合残疾人事业数据库,建立全县残联综合业务数据和信息管理系统。
(4)完善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基层统计管理。
2、主要措施
(1)县残联配备信息化专业人员,逐步建立全县残联信息化工作队伍。
(2)县残联与省残联局域网实现连接,实现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的网上传输。
(3)根据残疾人事业的发展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残联综合业务数据管理系统。
(4)利用省残联内部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共享,为领导决策和业务工作提供服务。
(5)优化和完善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制度管理,建立基层统计台帐,迅速改变手工填报、汇总的统计方式,加快利用网络系统进行统计数据传输与汇总进程,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6)强化全县残联系统工作人员电脑培训,熟悉与掌握信息网络操作技术,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
(九)残疾人组织建设
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是做好各项残疾人工作的组织保证。
1、主要任务
(1)完善组织机构,全面履行职能。
(2)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增强服务能力。
(3)健全、完善专门协会组织,密切联系残疾人。
(4)动员社会力量支持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
(5)加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创造为残疾人服务的条件。
2、主要措施
(1)县级和乡镇残联按照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和《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完善机构,健全机制,加强力量,提高效能。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的残疾人组织,形成完整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
(2)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培训残疾人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和《全国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06―2010年)》,提高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水准和综合服务能力,造就思想好、作风硬、能力强、素质高,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3)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建立健全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发挥“代表、服务、维权”作用,密切联系广大残疾人,活跃基层残疾人生活。
(4)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普遍组织志愿者开展文化、科技、法律助残,支持残疾人工作,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
(5)组织好第四次“全县自强模范”、“全县扶残助残先进个人”和“全县扶残助残先进集体”、“残疾人之家”、“全县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活动,推荐先进典型参加海南省相关先进评选表彰活动。
(6)继续做好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
(7)县政府要重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用地,建设符合要求,规模适度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崇高的事业,是我国人权保障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保证本方案的实施,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要组织相关部门制定配套方案,各乡镇要依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措施,确保完成本方案规定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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