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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三亚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三亚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三亚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发〔2007〕4号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现将《三亚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三亚市委
三亚市人民政府
2007年6月12日


三亚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信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市工作大局,牢记为民宗旨,发扬务实作风,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三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以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反映社情民意、着力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新格局,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形成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相适应的信访工作新机制,推进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要建立层层负责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各区镇要切实做好基层信访工作。凡是应由各区镇解决的问题,要妥善解决,避免发生到市委市政府上访。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信访事项属于哪个单位负责,哪个单位就应当承担具体办理的责任。引发信访事项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是负责解决问题和稳控的责任单位。各业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处理信访问题,不能把矛盾上交市委市政府或推向信访部门,更不能把应该解决的问题推向社会。
(三)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原则。解决信访人的诉求,必须依法办事。对于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有关政策规定的信访事项,要认真负责地予以解决;对于既缺乏事实依据又不合法的信访事项,要讲清道理,坚持原则,决不能“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同时,要提高处理信访问题的效率,迅速、快捷地在当地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不能让小事酿成大事,小矛盾酿成大矛盾。要做好说服、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疏导群众情绪,并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其知法、守法,依法信访,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利益诉求。
四、组织领导
全市信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信访秩序。
1、明确信访工作职责。市信访局代表市委、市政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向有关单位交办、转办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各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各负其责,并接受市信访局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各单位对依照法定职责有权处理的信访事项,要认真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2、健全信访事项的受理和办理制度。各单位要健全信访事项登记制度、告知制度、转送制度、通报制度、重大信访事项报告制度等各项制度,完善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制度。依法规范信访行为,引导信访人依法、逐级、有序上访。信访人向上一级单位提出信访事项,须持下一级信访部门或具体单位的处理意见书。对未持处理意见书越级上访的,上级单位可引导其回当地反映问题,或登记后开具转办单转交下一级信访部门或具体责任单位处理。对因越级上访滞留在上级党政机关的上访人,基层单位接通知后应及时将其带回,妥善处理其提出的信访问题,并向上级信访部门报送处理结果。
3、拓宽信访诉求渠道。要通过专线电话、市长信箱、网上信访等多种渠道,引导群众更多地以电传、书信、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表达诉求,确保民意、民情、明智顺畅上达。有条件的单位要设立热线电话,为群众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查询办理情况提供便利。市信访局要进一步完善“市长信箱”和市政府网站“市民心声”栏目的办理工作,各单位对“市长信箱”和“市民心声”交办的信访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反馈结果,确保群众诉求得到有效处理。
4、建立健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继续实行市政府领导接待日制度,每月15日、月末最后一日为市政府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要确保市政府领导接访时间,如另有特殊情况需要领导出面接访的,可临时安排。也可采用“预约接待”的方式,由市信访部门将有关信访问题按领导分管领域,提前与分管领导预约,由分管领导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直接接待上访人员,相关部门、单位陪同接待,现场协调处理上访人的信访诉求问题。市信访工作各重点单位即两区六镇、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规划建设局、房产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国资委、人事劳动保障局、旅游产业发展局、交通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等23个单位都要建立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并向社会公布领导接访的时间和地点,保证群众到有关部门上访有接访场所,有领导协调处理问题。
(二)建立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1、建立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各单位每月要定期进行信访矛盾纠纷排查,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行重点排查,及时掌握和化解不稳定因素。要建立突发性群体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和完善防范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一旦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协调,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尽快平息事态,妥善处理问题。各单位要将每月的排查情况于当月底报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督查督办。市信访局要认真行使《信访条例》赋予信访部门的督查职能,运用好信访工作“改进建议权”、“完善政策、解决问题建议权”和“行政处分建议权”,督促各单位及时、负责地处理人民群众信访事项,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理质量和效率。市信访局要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对信访矛盾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督查,对重要案件跟踪督办。要建立三亚市信访督查专员制度,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各个工作部门抽调处级干部,分期分批到市信访局担任市信访督查专员。市信访督查专员每批工作时间为1年,每年安排1批,每批2至3人。
3、建立健全律师义务参与接访活动制度。市司法局要继续选派律师义务参与市领导接访日接访活动,还要根据需要选派律师义务参加信访工作协调会和日常接访活动。市信访局要提前疏理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的信访案件,根据情况安排律师与信访人见面,引导信访群众依法通过行政复议、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建立市法律政策群众信访咨询日制度,由律师向上访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回答信访事项中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问题,增强信访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群众依法信访,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4、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各单位要认真按照《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制度〉的通知》(三发〔2006〕25号)精神,安排本单位领导对所辖和分管范围内发生的重点难点信访案件进行包案。各单位难以解决的重点疑难信访案件或涉及的部门较多、难度大不易解决的信访案件,由各单位报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梳理,拟订市四套班子领导包案方案报市委、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包案领导要切实落实包案责任,要亲自听取案件汇报,深入案发地调研,带着问题到基层受访,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为信访群众排忧解难。
(三)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保证信访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1、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各区镇、各单位的主要领导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区镇、本单位的信访工作负总责,对重要信访事项要亲自督促解决;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负直接责任,抓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其他领导成员“一岗双责”(即在领导岗位上负有发展经济的责任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按照分工抓好分管方面的信访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体系。对信访工作中的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严格按照《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三亚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三发〔2006〕22号)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要抓好《三亚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对有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领导干部的处理意见或建议。
2、健全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要及时了解掌握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定期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处理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事要解决”。要加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信访局)的工作力量,提供资金和车辆保障,改善办公条件。
  3、抓好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工作。要认真执行《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贯彻信访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发〔2006〕6号),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各单位特别是市信访工作重点单位实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包括:领导重视信访工作情况;《信访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上级信访部门和市领导及市信访局交办、转办信访事项的办理完成情况;信访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以及接访群众场所情况;群众来信来访登记、接待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规章制度情况等。考核结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发文通报。考核得分列前8名的单位作为当年度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由市委、市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考核得分列后3名的单位作为下年度市信访重点管理单位。市委组织部门要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政绩、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组织人事部门要把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作为公务员年度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的依据之一。各单位要把信访工作纳入评先创优的考核内容,对信访工作不达标的单位,不得作为评选对象。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建立本单位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做好信访工作的日常考核和督促检查工作。
(四)加强信访部门建设。
  1、建立健全三级信访机构网络。市信访工作23个重点单位都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委会、居委会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调解小组,各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并设专门信访员。信访量较少不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市直机关各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具体抓,并配备兼职信访员,做到信访工作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2、加强信访部门的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大对信访部门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逐步改善信访部门的办公条件。市信访工作23个重点单位都要建立具有相应容纳能力的室内公开接待场所,创造较为宽松的接待环境。各单位要保证本单位信访工作人员办案工作用车,并配备电脑等办公设备,以保证工作的基本需要。
  3、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信访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优化信访队伍结构,吸引优秀人才充实信访工作部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扎实、勇于创新的高素质信访干部队伍。信访干部的提拔任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应统筹考虑。要保证信访干部引得进、用得好、输得出,始终保持信访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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