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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琼卫中医〔2007〕17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属各有关医疗机构:
现将我厅编制的《海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海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

2006年至2010年是我国实施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历史时期。实施中医药事业“十一五”规划是促进中医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为加快我省中医药队伍建设,适应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根据《海南省中医药事业“十一五”规划》,特制定《海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
一、发展现状
“十五”期间,是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转轨时期。刚刚起步的我省中医药事业,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下,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围绕重点开展工作,通过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中医药事业得到较快的发展。继续教育方面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专科专病的进修培训。组织中医医疗机构专科(专病)、急诊技术骨干出岛培训。加强技术骨干培养,“十五”期间有计划地选派专业人员到省内外进修及参加各种专业培训班学习,举办了海南省第二届西医中医班;全国第三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海南省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班、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等取得了显著成效、有效地推荐了我省中医药人才队伍的建设。
(二)积极主动将中医药内容纳入社区卫生人员培训和农村乡镇卫生院院长培训中,在保亭县、海口市美兰区等地实施,收到很好的效果。
(三)强化中医院领导管理知识,掌握现代医院管理技能,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先后组织中医院院长分批赴河南、湖北、广东等地观摩实地考察学习,组织参加“全国中医院院长高级培训班”学习等活动,促进医院科学管理水平的提高。
在中医药继续教育中,我省存在的主要问题:中医药继续教育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没有摆在重要位置;中医药教育体系不完善,运行机制尚未健全;专业人才培养、在职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任务繁重,不能满足各医疗机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要求,以适应我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需要。这些都有待“十一五”期间逐步改进和加以解决。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十一五”期间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中医药队伍整体素质为根本出发点,把中医临床作为重点实施领域,突出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推动中医药学术的发展,提高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为推进我省中医药继承发展和实施中医药现代化服务。
“十一五”期间,我省中医药继续教育的基本原则是:
(一)突出特色,继承创新
我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必须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走突出自身特点的发展道路。要遵循中医药学术特点和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构建具有行业特色的继续教育模式。要把中医药继续教育的重点放在提高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继承与创新能力、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上。
(二)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要统筹不同形式的中医药继续教育,实行以开展各类继续教育项目为主要形式的学分制继续教育与以专门人才培养为主要任务的专项继续教育并举,兼顾县(市)级以上医疗机构继续教育与农村及城镇社区基层医疗机构继续教育,开展我省中医人才培养与中药人才的培养,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的协调发展。
(三)联系实际,加强管理
要紧紧围绕继承和发展我省中医药事业的需要,结合我省各类中医药人员的工作实际和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加强对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逐步完善我省中医药教育管理体系,使其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
(一)“十一五”期间我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发展目标
在“十一五”我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发展的基础上,中医药继续教育规模继续扩大,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比较健全与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与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
(二)“十一五”期间我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主要任务
1. 推进我省各级各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丰富我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内容,积极探索适应我省中医药继续教育新形势,开展面授、函授、网络相结合继续教育,不断推进学分制继续教育工作。“十一五”期间,我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重点以开展中医经典理论培训、中医临床“三基”培训、中医适宜技术培训为主。
2. 在总结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和第一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做好我省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第二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工作,为我省培养一批能应用中医药理论和方法解决临床问题的高层次临床中医人才。
3. 抓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善我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教材的建设,改进临床考核方法,建立健全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专业学位教育相衔接的制度,“十一五”期末,全省中医医院中医住院医师都要经过规范化培训。
4. 重视加强在职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强化中医院长管理知识培训,着力加强专科专病人才的进修培训和在职岗位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在职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技术骨干的培养工作,拟计划培养30~40名中青年中医药学科技术带头人、120~160名县市中医医院中医专科(专病)骨干人才。
5. 加强我省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医药人才的培养。继续开展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骨干的培训工作,积极引导乡村医生参加各种形式的中医学专业中专学历教育,开展对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使他们能熟练应用中西医两法防治疾病,积极推进中医药参与新农合工作。拓展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引导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和社区居民应用中医药知识与技术防病治病,全科医生都要经过中医药知识和技术的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中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覆盖率达到100%。
6. 继续抓好临床中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加大我省临床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项目的实施力度,开展全省中药专业技术人员中药饮片加工炮制培训,不断规范临床中药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管理,提高中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
四、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中医药继续教育组织管理机构
健全组织管理机构是搞好我省中医药继续教育的根本保证,省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的各项工作计划和组织各项活动。要充分发挥作用,真正成为我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和质量监控的权威组织。
要建立健全各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机构,保证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全面顺利开展。
(二)建立和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的规章制度
组织专家及有关管理干部研究制定我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认可试行办法》、《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管理与授予试行办法》、《中医药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建立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申报、审批、公布、检查、评估、学分登记;建立教育与考核、聘任、晋升及行医资格相结合的有效制度。加速我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以保证我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健康的发展。
(三)建立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与信息服务系统
二十一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是信息量剧增的时代。要利用有利条件,建立信息服务系统,搞好远程教学与扩大交流渠道,利用共建信息服务系统,逐步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这样可以解决我省国家级项目少、资源缺乏的问题,既可使更多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就近、方便的参加学习相关的中医药知识。
在海南省中医院建立“海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是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的主要基地。并已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具备良好了的教学环境与设备;二是集中了全省具有较高质量的师资;三是配备了管理人员。要加强基地建设和管理,保证“十一五”期间我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开展工作的质量。
(四)保障中医药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
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多渠道筹集我省中医药继续教育经费,在国家财政逐步增加对中医药继续教育经费投入的同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中医医疗机构,要把中医药继续教育作为增强核心竞争的重要手段,明确规定继续教育的经费投入比例,并随着业务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我省中医药人员是继续教育的直接受益者,也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此外,积极探索支助中医药继续教育发展多种投资渠道,以保障我省中医药继续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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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政府工作要点及分解落实责任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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