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开展创建全省“禁毒优秀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开展创建全省“禁毒优秀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办发〔2007〕25号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三亚市开展创建全省“禁毒优秀市”工作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5月9日
三亚市开展创建全省“禁毒优秀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调动各区、镇、农场、各单位及全体市民参与禁毒工作的积极性,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创建全省“禁毒优秀市”活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国、全省禁毒工作部署,以落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批示、推进我市戒毒康复农场建设、探索戒毒康复新模式为契机,以打击毒品犯罪、禁吸戒毒、禁毒宣传、帮教工作为主要手段,把创建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各区、镇、农场及基层村(居)委会、作业区和全市各单位,形成全市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禁毒工作格局,争创全省“禁毒优秀市”,努力构建“和谐三亚”、“平安三亚”。
二、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三亚市创建全省“禁毒优秀市”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陆志远(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泰令(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严之尧(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成员为市禁毒委员会全体成员,各区、镇、农场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张上真担任,工作人员从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禁毒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和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
三、工作目标
(一)全市贩毒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对吸毒人员全部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超额完成省禁毒委员会下达的全年禁毒四项任务。
(二)扩大“无毒社区”、“禁毒优秀社区”、“无毒村、作业区”覆盖面。巩固原来立才农场、南新农场、南岛农场三个“无毒社区”和58个“无毒村、作业区”, 2007年再创一至两个“无毒社区”,两至三个“禁毒优秀社区”,15个以上的“无毒村、作业区”。“无毒社区”、“无毒村、作业区”的覆盖面达50%以上。
(三)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对我市戒毒康复农场的重要批示精神,积极探索戒毒康复新模式。动员戒毒出所人员返场就业,年底达到200名。
(四)对毒情较严重的区、镇进行挂牌整治,并取得明显成效。
(五)建立信息网络,每个居(村)委会有一名禁毒信息员,每月按时报告一次情况。
(六)建立健全“四位一体”的社会帮教机制,做到帮教对象档案健全,无漏建、漏管,戒毒出所人员帮教率达85%以上,2007年复吸率控制在80%以内。
(七)扩大禁毒宣传面,禁毒宣传普及率市区达到100%,农村达到90%,年内新滋生吸毒人员控制在3%以内。
(八)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坚决整治涉毒娱乐场所,遏制新型毒品的蔓延和危害。
(九)市、镇、农场要保障创建工作经费的投入。
四、工作措施
(一)围绕一个中心。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中心,结合文明生态村建设,广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毒活动积极性,真正打一场禁毒人民战争。
(二)搭好一个平台。以开展预防宣传教育、跟踪帮教为主,进一步加强“三个面向”(即面向青少年、面向社会、面向高危人群)的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活动。
1、以民俗风格为主题,全方位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活动。
(1)在全市主要路口、公共场所、重点部位和毒情严重地区建立禁毒文化长廊,广泛张贴禁毒公益广告,各区、镇、农场、村(居)委会、学校、单位要建立禁毒教育馆和宣传栏,宣传普及率达90%。在“无毒村”村口,醒目的地方立一块“禁毒”题词牌碑,传扬该村在禁毒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
(2)充分发动辖区文人志士、广大教师、文娱工作者和人民群众以禁毒为题材,编写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民歌民谣,征集、搜集有关禁毒资料。利用各村现有的广播和本地农场民俗文化节开展具有农村特色的禁毒文娱宣传活动。
(3)开展以宣传、文化部门牵头,市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禁毒文化下乡活动。
(4)学校要组织深入开展“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的活动,做到“五个一”,即:读好一本禁毒宣传书,上好一堂禁毒预防教育课,写好一篇禁毒心得作文,组织一次禁毒为主题的活动,在校学生100%接受禁毒预防教育。法制副校长要充分发挥作用,在学校禁毒预防工作中起带头作用。
(5)市总工会要组织开展“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活动,动员广大企业、职工参与禁毒工作。
(6)团市委要组织禁毒志愿者、共青团员和积极参与禁毒预防教育工作者,带领广大青少年“拒绝毒品、参与禁毒”,开展具有自身特色,切合青少年特点的主题活动。
(7)市妇联要继续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和“妇女禁毒会”等系列活动,不断创新模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效果。
(8)市司法局要把禁毒宣传活动纳入普法教育活动的内容,结合“6?26”国际禁毒宣传日,“12?4”普法宣传周,积极开展创建法制示范村和其他普法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禁毒、防毒、拒毒意识。要充分利用基层司法资源,开展吸毒人员帮教活动,营造一个全社会人人了解毒品危害,人人参与禁毒斗争的良好氛围。
(9)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要协调有关单位、学校,组织吸毒人员现身说法队伍,开展典型现身说法活动。
(10)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我为禁毒捐一元”活动,并重点延伸到区、镇、农场、村(居)委会、学校、单位等。
2、进一步落实帮教工作,控制降低复吸率,建立健全禁毒工作长效机制。
(1)落实“四位一体”帮教机制,建立健全帮教档案管理制度,做到每个帮教对象“一档、一表、一卡”(即:吸毒人员帮教档案、吸毒人员登记表、戒毒出所人员跟踪管理卡),所在地派出所要分别建立重点人口管理档案,做到无漏建、漏管。
(2)明确责任,落实帮教制度。每个区、镇、农场干部每人至少跟踪帮教1至2个帮教对象,每个村(居)委会、作业区干部至少跟踪帮教2至3个帮教对象。
(3)团市委、市妇联要组建一支禁毒宣传帮教志愿者队伍,对列管吸毒人员进行跟踪帮教。
(4)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要把禁毒帮教工作与关心下一代成长和未成年人教育相结合,纳入工作日程。
(5)劳动就业部门和各区、镇、农场要帮助帮教对象解决就业问题,使帮教对象树立信心,远离毒品,积极彻底戒断毒瘾。
(6)把帮教与建设文明生态村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纳入村规民约。
(7)在全市开展“双无”(年内无新滋生吸毒人员,年内戒毒出所人员无复吸)试点活动,通过开展“双无”活动,力争年底涌现出了一批创建“双无”先进单位。
(三)抓住一个重点。以“打、收”为重点,加大打击、收戒力度。公安机关要精心组织,明确分工,开展禁毒严打和堵源截流工作。以禁毒部门为龙头,各警种密切配合,坚持重点打击贩毒网络,重大贩毒团伙和打零包贩毒相结合,摧毁贩毒网络,扫荡街头贩毒活动,堵住从广东、广西、海口、万宁等邻省市毒品流入我市的渠道,坚决执行“两个一律”,努力萎缩毒品消费市场,净化社会面,有效地遏制毒品犯罪的蔓延。法院、检察院要坚持快捕、快诉、快判,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四)打造一个示范点。市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特别是市戒毒康复农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断加强市戒毒康复农场的领导和建设。各区、镇、农场要大力支持戒毒康复农场建设,广泛宣传发动戒毒出所人员返场就业劳动,让更多的吸毒人员彻底的戒断毒瘾,健康回归社会,积极探索一条戒毒帮教工作的新路子,努力把我市戒毒康复农场建设成为一流的示范农场。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禁毒优秀市”的重要意义,真正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形成第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组织领导机构,形成全民参与的局面,切实抓好禁毒宣传,毒情调查,禁吸戒毒,社区帮教等各个环节工作。
(二)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各单位在创建工作中,要根据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创建领导小组、有创建工作计划、措施、要求等,切实将创建责任层层落实到村(居)委会、作业区等基层组织。
(三)加强指导,落实责任。在创建工作中,市禁毒委员会要组织各成员单位抽调专门力量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在创建工作中措施不得力,进度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四)经费投入,提供保障。开展创建“禁毒优秀市”工作需要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各区、镇、农场应予以充分保障,要有专项创建经费,确保创建“禁毒优秀市”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