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7]5号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7年春运工作从2月3日开始至3月14日结束。为认真做好全市2007年春运工作,实现"安全、便利、快捷、有序"的春运总目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
春运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快捷方便"的原则和"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各负其责,综合协调"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春运组织工作,努力营造和谐春运的氛围,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为加强对春运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副市长梁吉祥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荣贵、市交通局局长王晋洪、市公安局副局长赵建生为副组长,市财政局、建委、安监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教育局、工商局、气象局、航务局、车务段、供电公司、运管处、交警支队、武警支队、公路局等为成员单位的"十堰市2007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负责全市2007年春运综合协调工作。各县市也要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二、科学调度运力,确保春运畅通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春运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做好相互间的密切配合。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今年春运的特点,做好客流量监测分析,科学合理安排运力。春运客流高峰期,铁路、公路、水运部门要根据情况适时调整运力,满足旅客需要。城建部门要搞好城市公共交通与港口、车站等客运枢纽的衔接。各运输部门要在确保旅客运输的同时,安排好节日市场重点物资的运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和电话,保证信息畅通。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春运安全
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各地要强化监督和检查,督促春运相关方面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确保春运安全。要加强对重点桥梁、隧道、码头和港口的养护,在弯道、危险路段要设立警示标志、标线和其他交通安全设施,防止事故发生。对投入春运的车船等运输设施要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完好。要坚决取缔"三无船舶"和非法渡口。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要求他们谨慎驾驶、遵章守法,"不超载、不超重、不疲劳驾驶"。要加强对重点车站、码头流动人口管理和治安秩序的维护工作,对案件多发的重点线路要集中力量综合整治,严厉打击车匪路霸、盗窃运输物资和制爆制乱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危险品的查堵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品乘坐车船,确保春运安全。
四、搞好优质服务,营造和谐春运
各地要加强运输市场管理,坚决制止滥涨价、乱收费以及宰客、甩客、强行滞留、欺行霸市等行为。各运输部门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以方便旅客出行为目标,采取各种措施,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站容站貌和进出站道秩序的管理,为旅客提供良好的候乘车船环境。要及时发布运输信息,便于旅客选择出行时间和方式;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增加预售票期限,有条件的车站专设学生和民工窗口。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运输正点率,发生车船延误时,要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对春运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春运动态信息。
春运结束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2007年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书面总结材料于3月10日前报市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