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
鄂州政办发〔2006〕104号
各区、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规范和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86号)精神,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元月至2007年5月在全市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权建设和国家机器运转的物质基础,也是社会管理和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模越来越大,为政府有效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但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仍存在资产“家底”不清、产权不明、账实不符、使用效率低、配置不合理、单位之间苦乐不均以及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为此,在全市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切实摸清资产“家底”,是当前有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改革、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资产清查的主要内容
(一)摸清“家底”。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占用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掌握资产数量、结构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清理收支。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内外收支情况进行逐项清理、核对,全面摸清各类收入的来源、性质和规模,尤其是“非转经”收入等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和资产处置收入情况。
(三)核实资金。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账外资产、资产盘盈盘亏和资产损失等进行全面清理核实。
(四)核实人员。全面清理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实有人员结构,并登记造册。
(五)登陆上网。将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量、品种、规格、结构、原值和现值、图片、地点等详细资料全部录入“湖北省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系统”,建立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六)健全制度。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调剂、评估和收益等配套管理制度。
三、资产清查的步骤
这次资产清查工作按照“整体设计、先行试点、自上而下、全面铺开”的方式,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2007年元月30日前为准备阶段;2007年2月1日至5月25日为实施阶段;2007年6月至7月为总结表彰阶段。
四、加强对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这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政策性强。为了全面抓好这次资产清查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市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负责对全市资产清查工作的统一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门要会同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能,加强组织协调,抓好检查督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自觉接受检查。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由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鄂州市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刘立勇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朱兴桓 市政府副秘书长
姜昭定 市财政局局长
熊新文 市监察局局长
夏建武 市审计局局长
吴友安 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方扬玉 市机关事务局局长
成 员:祝明顺 市经委纪委书记
熊乃铭 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 钢 市科技局副局长
汪先艳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张春香 市民政局副局长
漆维安 市司法局副局长
解学文 市财政局副局长
熊才友 市人事局副局长
姜孝生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开友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肖辉国 市建委副主任
秦有平 市交通局工会主席
陈浩东 市水利局副局长
姜新田 市农业局工会主席
秦树胜 市文体局纪检组长
万福尧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振文 市林业局副局长
詹祖武 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易世和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徐红红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宋少明 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
邵南高 鄂州日报社副社长
马志新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解学文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傅方勤,市审计局副局长李向平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在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