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各部门2006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各部门2006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屈家岭管理区,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各部门2006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已经市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市政府各部门2006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搞好2006年度市政府各部门工作目标考核,根据《2006年度市政府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估方案》(荆政发[2006]8号)的要求,特制定《市政府各部门2006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与内容
《关于印发市政府各部门2006年工作目标的通知》(荆目发[2006]1号)中明确的42个部门及各项目标内容。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各位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市政府目标办分别从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长专线办、市人事局、市商务局和市政府相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六个考核小组,每个小组由市政府领导带队,对各部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一组 组 长:李乐成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李天贵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李佳钧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熊 兵 市商务局副局长
余景涛 市政府办秘书四科科长
罗琼蓉 市长专线办工作人员
张治鹏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邹仁发 市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
考核单位(7个):市发改委、市粮食局、市国资委、市商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科技局、市水利局。
第二组 组 长:甄建桥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刘进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李红梅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李明键 市政府办秘书二科科长
李俊锋 市建委办公室主任
王海峰 市商务局外资管理科科长
文 艳 市长专线办工作人员
陈冬梅 市人事局副主任科员
考核单位(7个):市统计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外事侨务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扶贫办、市经委。
第三组 组 长:汪联舫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肖官锋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李 勇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谭洪星 市政府办秘书五科科长
李 强 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
杨建民 市国际贸易促进会会展部部长
许莉莉 市长专线办工作人员
陈克新 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
考核单位(7个):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国税局、市环保局、市地税局、市林业局。
第四组 组 长:叶中章 副市长
副组长:郑 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杨宜云 市政府办秘书六科科长
张习洪 市政府督查室副科长
王仁明 市发改委办公室主任
王和毅 市商务局投资促进科科长
郑 伟 市长专线办工作人员
邹 伟 市人事局仲裁办主任
考核单位(7个):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供销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建委。
第五组 组 长:孙成海 副市长
副组长:高福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王述华 市政府办秘书一科科长
王少星 市政府督查室副科长
岳建华 市长专线办副主任
王新华 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
张 华 市商务局外资管理科副科长
肖明云 市考试中心副主任
考核单位(7个):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事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荆门供电公司。
第六组 组 长:刘春华 副市长
副组长:张重阳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张先胜 市政府办秘书三科科长
李本安 市政府督查室副科长
傅 强 市经委办公室主任
张本华 市商务局投资促进科副科长
袁 君 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工作人员
陈志林 市人事局专技科科长
考核单位(7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审计局、市文化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旅游局、市行政服务管委会办公室。
三、时间安排
(一)2007年元月15日至18日,各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二)2007年元月21日前,各考核组汇总综合考核结果,书面报市政府目标办;
(三)2007年元月24日前,市政府目标办对各考核组考核情况进行复核审查,确定实际得分,汇总排序,提出先进单位建议名单,报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审核和市长办公会审定。
四、考核方法
(一)听汇报。听取被考核部门主要负责人关于本单位2006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汇报。
(二)查询。考核组对照目标内容,逐项查阅目标完成的依据、成果,鉴别目标任务完成的质量和成效,并对主要目标实施情况、完成数据来源、依据及有疑问的地方进行提问,准确掌握目标完成情况。
(三)走访抽查。随机走访抽查科室和个人,抽查走访以主要职能科室为主(含承担目标任务的二级单位),主要检查科室承担的目标完成情况是否与部门自评情况一致,是否分解到了个人。在抽查走访过程中,随机询问三名以上干部职工,了解个人承担目标完成情况,个人对部门、科室目标实施过程的总体评价。
(四)现场查看。选取2-3项能印证目标实现程度的主要职能目标,到目标实施现场进行查看。
(五)综合评定与复查。考核组每考核一个单位后,要召集考核人员对考核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提出评分意见,说明扣分原因;归纳被考核单位情况,并进行综合平衡,坚持同类目标一个标准。各考核组考核结束后,由市政府目标办组织复查组对考核成绩有疑问的单位进行复查,主要复查目标任务实施的依据,询问相关情况,复查结果不向被复查单位反馈。
五、评分办法
各部门承担的建议提案办理、市长专线交办件、招商引资、人才工作等共性目标的考核,分别按市政府督查室、市长专线办、市商务局、市人事局提供的单项考核方案(见附件)实施考核。市保密局已对保密工作进行了考核,市目标办将直接采用其考核结果。
共性目标、职能目标的考核评分办法如下:
(一)共性目标及职能目标中每项工作的考核均按百分制评分,然后按分值加权计算实际得分。
(二)定量目标按实际完成程度相应计分,超额完成的给予奖分,但最高奖励分不得超过该项分值的35%。
(三)非定量目标考核完成情况和预期效果,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定性,再按等次系数计算得分。其计算公式为:单项得分=目标分值×等次系数。
等次类别和等次系数具体操作标准为:
“好”:达到预期目标、效果明显,等次系数为1;
“较好”:基本符合目标要求,取得一定成效,等次系数为0.9;
“一般”:按要求开展了工作,工作成效一般,等次系数为0.8;
“差”:未完全按要求开展工作,工作力度不够,没有成效或成效甚微,等次系数为0.65。
(四)对部门提出的某项工作受表彰的加分申请,考核组要核实有关依据,特别是上级给予表彰的文件、字号;其他形式的加分申请要提供有关依据复印件或说明,报市政府目标办核准。
(五)考核组内要明确专人将考核意见认真填写在市政府目标办制发的各类表格上,重点要写清楚奖罚理由及考核评分情况,做到表述准确,字迹清楚,并在考核结束后报市政府目标办。
(六)考核组应及时向市政府目标办提交综合报告,报告要反映被考核单位目标管理的成绩、经验和做法,并分别列出被考核单位的扣分、得分和加分情况(考核成绩不计算部门某项工作受上级表彰的加分,只写明建议加多少分),存在的问题和对下阶段目标管理工作的建议。
六、考核结果运用
(一)先进单位由市政府授予年度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发给奖金。在评选先进单位时,对中心城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招商引资、保密、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的,由相关管理部门提出意见,经市政府审定后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与评先。
(二)对得分为后五位的单位,由市政府通报批评,并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整改报告,限期整改;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党纪政纪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三)考核结果作为市委、市政府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本考核方案由市政府目标办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附件:1、荆门市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量化考核标准;
2、市长专线网络单位目标考评办法;
3、荆门市2006年度招商引资考评办法;
4、荆门市市直部门人才工作目标考评办法。
附件1
荆门市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
政协提案工作量化考核标准
一、组织领导(10分)
1、分管领导明确;(2分)
2、对重要建议、提案,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办理;(4分)
3、有明确的承办机构;(2分)
4、有专职或兼职的承办工作人员。(2分)
二、办理制度(20分)
1、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并建立相关的办理制度;(5分)
2、收到建议、提案后认真清点、核实和登记,提出拟办意见和办结时间要求。承办部门或单位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建议、提案,应及时向市政府督查室说明情况,应在10日内将其退回交办部门,不得自行转交其他单位;(5分)
3、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及有关部门联系,采取实地调查研究、检查、信函往来、登门走访、对话座谈等形式,推进办理工作;(8分)
4、办理完毕后,进行总结、归档。(2分)
三、办理质量(50分)
1、建议、提案在3个月内(对问题比较复杂,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提案,经交办部门同意后,最迟在5个月内)书面答复率达到100%,记15分;
2、建议、提案的落实率达到100%,记10分;
3、承办单位与代表(提案人)的见面率达到100%,记10分;
4、代表(提案人)对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满意率为100%,记15分。
四、答复规范(20分)
1、答复内容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及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5分)
2、实事求是,文字规范,用词谦逊,言之有物;(6分)
3、复函经本部门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字;在答复右上角区别办理情况,注明办理结果类别;在复函的同时,附有“征求意见表”;(4分)
4、办理归档时,要向市政府 督查室反馈《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考核表》。(5分)
五、奖励与惩罚
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奖励:
1、代表、委员在反馈意见中提出书面表扬的,每件加3分,记满9分为止;
2、对办理老、大、难建议和提案的每件加3分,其中受到省市领导批示表扬的每件奖5分,最高奖分不超过10分;
3、办理建议、提案合计件数8件(含协办件)以上,每增加1件奖1分,最高奖分不超过5分;
4、关于建议、提案办理方面的投稿被市级刊物、报纸、电台采用的,每篇增记2分,被省级和省级以上采用的,每篇增记5分,最高奖分不超过8分。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要扣罚分:
1、办理质量达不到目标值的,按所欠目标比例扣减得分,实际完成比例低于60%的该项不得分;
2、代表、委员在反馈的意见中,对办理工作表示不满意或提出批评的每件扣3分;
3、办复质量差、敷衍塞责、马虎了事,多次退回重办,仍达不到要求的每件扣5分;
4、承办部门或单位在处置内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建议、提案时,延误不告或径直转给其他单位处理的每件扣5分;
5、互相推诿,拖延不办理以至贻误工作的扣8分;
6、不负责任,遗失建议、提案的扣10分;
7、按规定办理时限超过半个月的扣3分;超过1个月的扣6分;无特殊原因,超过两个月的扣10分,并取消评先资格。
市长专线网络单位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项 目
考 评 办 法
分 值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15分
1、网络单位领导批示率
领导批示率达90%以上(抽样样本不少于50件),每缺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5分
2、分管领导明确
提供相关文件
3分
3、办公设备齐全
电话机、传真机、网络电话、值班室各1分
4分
4、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已报专线办备案
3分
二、制度健全
25分
1、建立工作制度
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市长专线工作制度
7分
2、办理程序规范
登记、签批、转办、结案、反馈、归档等工作程序缺一项扣1分
6分
3、定期统计分析
有半年、全年总结即得全分,漏报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7分
4、办结件宗归档有序
查看被考核单位台帐(归类、归档各2.5分)
5分
三、办理质量
65分
1、逾期件处理
1件扣0.5分,扣完为止
10分
2、月平均办结率达95%以上
每差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0分
3、月平均满意率达85%以上,
每差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0分
4、回复情况
发现越级上报、无领导签名回复件1件扣1分,扣完为止
10分
5、难件处理不当
反复投诉1件扣1分,扣完为止
10分
6、设备正常运行
发生故障未与专线办及时联系的,1次扣1分,扣完为止
5分
7、市领导及专线办领导批示件办结率、落实率100%
每差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10分
四、奖励事项
1、得到市民书面表扬的
提供1件群众感谢信得1分,最高不超过2分
2、受到省、市领导书面肯定的
提供1件领导认可件得2分,最高不超过6分
3、发表宣传稿件的
市级媒体采用的宣传稿每篇1分,省级(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的每篇2分,最高不超过4分
4、被市政府督查室、专线办通报表扬的
每通报表扬1次得1分,最高不超过6分
5、对专线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取得良好效果的
每条建议奖2分,最高不超过4分
总 计
附件3
荆门市2006年招商引资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商引资项目的确认
荆门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法人或自然人在荆门市范围内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的投资项目。国家禁止的各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外。
二、引资数额的确认
1、以货币形式投资的,凭开户银行进帐单、资金到位证明确认。外币按国家当日外汇牌价折算。
2、以实物形式投资的,凭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或资产价格鉴定报告。
3、招商引资项目无论以货币还是以实物形式投资,外资按验资报告计算引资额,内资按实际形成固定资产计算引资额。
三、考核程序
(一)项目申报
2006年12月31日前,被考核的单位按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将本年度的招商引资统计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市商务局统计。并需提供以下考核验证资料:
1、市外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市外投资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被考核项目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外方资金到位证明;
4、项目举办单位认定项目引荐单位的证明文件。
(二)项目核实
项目核实包括资料核实和实物核实两项,市招商引资考核小组根据被考核单位上报的招商引资项目的有关材料,到被考核单位对招商引资项目外方资金到位证明资料和形成的固定资产逐一核实。
(三)考核结论
经考核小组核实确认的招商引资项目,由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填写招商引资项目考核认定表,做出认定结论并签字盖章。招商引资考核小组按照被考核单位完成责任目标比例情况给予打分并负责对全市考核确认的招商引资项目进行汇总,填写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汇总表,写出全年招商引资考核工作报告。 附件4
附件4
荆门市市直部门人才工作目标考评办法
序号
指标名称
考 核 内 容
标准分
一
组织
领导
(25分)
1、一把手高度重视人才工作,有分管人才工作的领导、负责人才工作的科室及专(兼)职工作人员。(没有分管领导及负责人才工作科室的扣3分)
6
2、将人才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制定有详细的工作计划或方案。(没有不得分)
5
3、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发挥部门优势,参与全市人才工作;其他部门要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人才工作。(平时参加活动得4分,没有资料记载的扣4分)
8
4、建立班子成员联系本单位、归口管理单位或所辖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制度,每位班子成员至少联系一名优秀人才,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没有联系对象的扣3分)
6
二
环境
建设
(30分)
5、全面贯彻“四个尊重”方针,积极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没有资料记载的扣6分)
12
6、依法保护人才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制定的各项政策。(有专业人才合理上访未解决问题的扣5分)
10
7、积极开展调研,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为本单位、本系统各类人才服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没有调研文章和资料记载的扣4分)
8
三
队伍
建设
(45分)
8、建立本单位、本系统人才资源信息库,遴选掌握本单位或本系统的高层次复合人才培调对象名单,采取有针对性的培养措施。(所属单位的“113人才队伍”与该单位没有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的扣5分)
10
9、抓好各类人才的继续教育、学历教育和各种形式的知识更新培训。(没有完成人事部门下达的公务员培训任务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的扣10分)
10
10、制定有人才培养、吸引、使用方面的工作措施,人才较集中的单位或部门要制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没有资料记载或规划的扣5分)
10
11、按管理权限每年组织对“113人才队伍”二层次以下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并有考核资料。(没有开展这项工作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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