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意见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意见
黄政发〔2006〕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6〕7号,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和《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意见》(鄂政发〔2006〕4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科学素质纲要》明确了新时期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目标任务,是新时期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科学素质纲要》精神,深入持久地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
二、指导思想、基本方针与阶段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教兴市战略、人才强市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大力加强全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提升全市综合实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打下雄厚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基本方针
我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基本方针。
(三)阶段目标
到2010年,全市党政领导重视、部门配合得力、社会各界共同推进科普工作的格局基本形成;科普组织网络、阵地设施、志愿者队伍、工作手段不断完善;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不断增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全市公民具备科学素养的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到2020年,我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取得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组织网络、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体系,公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的提高。
三、认真落实《科学素质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
(一)以弘扬创新精神和提高实践能力为重点,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1、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切实把科学教育摆在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位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针对幼儿园、小学、中学不同阶段的特点,制订全市中小学生科学素质建设实施计划,落实科学素质教育的各项任务,把未成年人科学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全过程。
2、结合生产生活实际,广泛开展中小学生科学实践活动。各级教育、共青团、科协等部门要加强合作,根据未成年人各年龄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知识能力,广泛开展课外科技活动兴趣小组、校园科技节、“科技创新大赛”、“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中学生进科研院所(实验室)等实践活动,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培养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感以及交流合作、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3、巩固普及义务教育成果,切实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结合农村实际,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发展针对农村校外未成年人的非正规教育,开展生活能力和生产技能培训。结合“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大力开展面向农村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培训,帮助他们掌握1―2门农业生产实用技术或职业技能。
4、整合校外科学教育资源,完善科技教育辅导机制。建立校外科技活动场所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长效机制,全市科技场馆、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实验室等科学教育场所,要定期免费或优惠向未成年人开放。各类科技场馆要加强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技展教活动,加快科技展教品的研制和装备,使科技场馆成为各地未成年人的科技活动中心。建立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科技辅导员队伍,扩大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的渠道和机会,发挥社区教育在未成年人校外教育中的作用。
5、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要加大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技传播力度,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全市各级报刊、电台、电视台要开辟科普专栏或专题,加大科技传播普及力度。(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科协、团市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妇联)
(二)以促进农村科技进步和提高农民科技致富能力为重点,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1、开展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科学技术和经济知识培训。结合实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适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计划,通过现代远程教育和集中培训等形式,每年对村以上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村青年党员轮训1―2次。切实改善村组干部、后备干部和农村青年党员的知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基层管理人才和科技致富带头人。
2、开展大规模、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以推广主推品种、主导技术为重点,广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探索科技人员与农民互动的科技咨询服务长效机制。继续开展系统化、规范化的农民科技培训,提高科技示范户的科学种植、养殖、加工生产能力。启动“新型农民创业培训工程”,加大对农业生产专业户、科技示范户、农村经济组织带头人的培训,帮助广大农民树立科学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意识,提高农民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能力。“十一五”期间,争取全市农村劳动力平均每年能接受1―2次实用技术培训,掌握1―2项实用技术,每年让10万农村劳动力接受各种系统化、提高型的科技培训,5%的人达到农民技术员水平,获得绿色证书。
3、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机制,积极开展农民工的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加快建立政府扶助、面向市场、多元化办学的培训机制,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持证上岗就业,为提高劳动者科学素质、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城乡经济服务。各级财政要将农村劳动力培训经费纳入预算,不断增加投入,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全市每年组织5―8万农村劳动力进行转移培训,实现5―8万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建立“岗位需求―技能培训―就业服务”一条龙的培训就业服务机制,确保转移就业率达到80%以上。加强转移就业农民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律和就业维权意识。
4、建立和完善农村科普示范体系。深入开展科普示范县(市、区)、乡(镇)、村、户建设活动,到2010年,使全市1/3的县(市、区)成为全国科普示范县(市、区)。结合全省“百镇千村”示范工程和各村委会办公场所、村党员活动场所建设工程,重点加强农村基层科普设施示范建设,每个县(市、区)每年建设1―2个乡村科普活动室,新建1―2个乡村科普示范画廊。
5、培育农村科技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重点推进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专业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基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经济组织要为广大农民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为专业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跟踪服务,有条件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经济组织,也可以逐步试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
6、建立健全农村科普组织网络和完善人才队伍。全市农业系统和科协组织要大力发展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科普惠农计划”,支持相关部门在全市50%的行政村开展乡村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科普员的建设活动。组建和充实农业专家学者科技服务团和科普志愿者队伍,形成科技人员为“三农”服务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委组织部、市科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三)以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提高再就业能力为重点,实施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
1、深入开展“科教进社区”活动,促进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社区公共科普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在资金和用地上优先安排。到2010年,全市80%以上的城市社区要依托社区活动中心等场所建有1个科普活动室(或科普学校)、1座科普画廊等设施。
2、创新社区科普活动的机制和方式,提高活动的实际效果。各级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重点宣传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3、加强科普队伍和服务能力建设,建立社区科普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服务街道、社区的基层科普组织网络,形成实施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的骨干队伍;依托各级学会发展服务社区的科普专家队伍,与社区建立定向的服务机制;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培训志愿者,引导社区居民开展自我服务。
4、优化各种教育培训资源,提高劳动者的综合能力。进一步发挥科普场所和设施的作用,开发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为劳动者提高科学素质提供更多的共享服务。教育、劳动保障、人事等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职业培训机构和成人文化学校的作用,主动承担各种形式的再就业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培训,提高城市失业人员和新增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以及参与社会生活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5、加强企业职工的继续教育。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企业中大力普及与企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高新技术知识和企业现代化管理知识,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决策水平和科技人员的创新能力。
6、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围绕企业提高效益、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培养一大批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型、复合型和知识型高技能人才,建立培养体系完善、评价和使用机制科学、激励和保障措施健全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广泛开展操作比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厂会协作”、“金桥工程”等活动,大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和进步。(牵头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广播电视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四)以提高科技意识和科学决策水平为重点,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1、建立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终身学习机制。认真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将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知识学习纳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和培训规划,将提高科学素质列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教育规划和相关计划的重要内容。在创建学习型机关中,建立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学习培训制度、公务员科学知识学习培训登记制度。各级党校(行政院校)要将提高学员科学素质列入教学计划,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落实。组织、人事部门在公开招考、竞聘领导以及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及题库中,列入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内容。
2、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带头参加各类科普活动。每年要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参加科普报告会,市级每年不少于3场次,县(市、区)每年不少于2场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在每年的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和有关科学纪念日期间带头参与科普活动。(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五)以科普能力建设为重点,大力实施“四项科普基础工程”
1、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围绕九年义务教育,采取多种途径,开展中小学和农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科普教育教师培训工作,提高学历层次和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科学课程的需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图书室,充实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等教学器材,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进一步增强行政院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函授学校、广播电视学校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鼓励和支持科技馆等科普场馆、社区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开展科技培训。(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事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2、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创作并向市场推出一批紧扣时代脉搏、适应市场需求、公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建立将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的新成果及时转化为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资源的传导机制。集成国内外科普信息资源,建设全市科普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开展优秀科普作品的传播活动,扩大科普信息资源的共享范围,针对公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组织编制简明生动的科普资料,以公众易于获得的方式送达基层。(牵头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广播电视局)
3、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增加电视台、广播电台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提高科普书刊的品种和发行量,大幅度增加科普网站、门户网站、黄冈日报科技专栏的版面。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积极培育市场,推动我市科普文化产业的发展。打造有广泛影响的电视科技栏目精品,择优扶持若干有特色、覆盖率高的知名科普网站。(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4、建设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各地要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投入。进一步拓展和完善现有基础设施的功能,加快对现有科普设施进行机制改革,对部分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充实内容、改进服务、激发活力,满足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需求。多渠道筹集资金,经过5至10年的努力,力争使每个县(市、区)都有1所科技馆,在城乡社区建设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及运用网络进行远程科普宣传教育的终端设备等设施。在2008年前,全市配备一台科普大篷车,以“流动科技馆”的形式为城乡社区、学校和贫困山区的群众、学生服务。落实有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提供捐赠、资助,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科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四、切实加强对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地要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政府已经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市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进行统一动员部署和检查督办。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范围积极开展工作,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科学素质纲要》提出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分工,会同责任单位研究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区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
(二)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科学素质纲要》的有关规定,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落实教育和科普经费投入,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各自承担的任务,按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和现行资金管理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各地要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年提高科普经费的增长幅度。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赞助、捐赠科普事业,形成财政拨款、单位投入、企业赞助和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资金支持的多渠道科普经费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公益性科普事业实体、捐助建设公益性科普设施和开展公益性科普活动。
(三)做好定期监测和评估。从2006年开始,按照《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针对不同人群提出我市公民基本科学素质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并将其纳入全市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建立和完善公民科学素质评估、监测和分析机制,每两年开展1次全市公民科学素质状况调查,为提高我市公民科学素质提供参考依据。
(四)完善相关督促和考核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经济建设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领导小组要对各有关单位的工作任务进行量化,并对各成员单位贯彻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情况进行测评,考核结果要作为各有关单位领导任期目标的重要内容。
(五)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各地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并研究制订激励科普工作者的政策措施,解决专(兼)职科普工作者的工作、生活、进修、职称、待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使科普工作者的劳动成果与科研成果、学术成果同样得到社会的承认和尊重。市里每两年对全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进行总结,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以推动《科学素质纲要》在全市广泛深入地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