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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襄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襄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襄樊政发[2006]57号



襄樊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襄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襄樊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反映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是“十一五”时期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市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确保《纲要》的顺利实施,完成《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对今后五年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成省域副中心城市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做好《纲要》的实施工作,市政府决定按照职责分工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原则


实现《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应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政府要正确履行职责,调控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确保《纲要》顺利实施。

(一)合理定位。紧紧围绕政府履行基本职能、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调控引导社会资源的领域,进行分解落实。对主要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的领域,不作目标和任务分解。

(二)突出重点。对《纲要》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等战略重点,以及各项任务中的重点内容,进行分解落实。

(三)便于操作。对《纲要》中主要指标、重大举措、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任务等要求明确、操作性强、有利于评价和考核的内容,进行分解落实。


二、任务分解


按照上述原则,明确落实《纲要》约束性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举措、重大改革等责任主体及其工作分工,具体如下:


(一)约束性指标的分解。


《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是对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必须全力确保完成。


1.全市总人口控制在600万人以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2.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到0.96吨标煤,五年下降20%左右。(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3.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五年下降33%左右。(市经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4.耕地保有量保持39.3万公顷。(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2005年水平。(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6.森林覆盖率达到45%。(市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7.新增城镇就业岗位40万个,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人数达到48.23万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8.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县为单位覆盖率达到100%。(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二)新型工业化重点任务分解。


1.着力构建以汽车产业为龙头,电力、高新技术、纺织和食品四大产业为支柱,建材、冶金、化工等原材料工业以及地方特色工业全面发展的新型产业体系,支持军工企业加快发展,提升制造业水平,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工业经济跨越式发展。到2010年,全市工业增加值达到430亿元,年均增长14%。(市经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2.突破性发展龙头产业――汽车工业。重点建设东风汽车有限公司15万辆轿车/年等32个汽车及零部件项目。2010年全市汽车及零部件产值力争达1000亿元,年均增长25%;培育一批“巨人企业”,力争有1家企业销售收入过200亿元,2家过100亿元,2家过50亿元,15家过10亿元。(市汽车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县市区组织落实)


3.加速发展电力工业。抓好襄樊火电厂二期工程及续建工程和崔家营、新集、雅口等汉江梯级开发枢纽工程。新建220KV米乔二回输电线路、樊余输电线路,新、改建8座220KV变电站和16座110KV变电站。2010年全市电力工业产值争取达100亿元,年均增长15%以上。(市发改委、襄樊供电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和县市区组织落实)


4.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力争在全国5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的位次逐年上升。重点建设新华光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镧系玻璃等24个高新技术项目。2010年初步形成具有襄樊特色和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体系,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市科技局、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县市区组织落实)


5.做强做大纺织工业。建设湖北经纬化纤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差别化粘胶短纤等22个纺织工业项目。2010年全市纺织工业产值达到120亿元,年均增长15%。其中有25家纺织企业年产值过亿元,银河纺织有限公司等3家年产值均过10亿元,湖北化纤集团公司年产值过30亿元。(市经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县市区组织落实)


6.突破性发展食品工业。力争建成国家重要的中低档烟生产基地。抓好雨润集团襄樊公司、金华麦面公司等骨干企业发展壮大。支持襄樊三九酿酒、宜城燕京啤酒、石花酒业、楚都酒业等扩能改造,培植品牌,拓展市场。2010年力争全市食品工业产值过100亿元,年均增长30%。(市经委、市农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7.改造提升传统工业。重点建设华新集团南漳分公司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基地等20个原材料工业项目。到2010年,争取全市以建材、冶金、化工为主的原材料工业产值达100亿元。(市经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县市区组织落实)


8.支持军工企业发展。加大军工企业新产品研发力度,提高“军转民”水平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和经济社会效益。(市经委、市三线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县市区组织落实)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任务分解。


1、调整农业产业结构。2010年农业与非农业产值的比重由4:6调整为3:7。(1)种植业。“十一五”期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620万亩左右,粮食生产能力保持在65亿斤左右。(2)畜牧业。突破性发展畜牧业,由畜牧大市向畜牧强市跨越。2010年畜牧业年产值达到100亿元左右,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0%左右。(3)水产业。2010年全市水产品产量达到17万吨。(4)特色产业。2010年全市水果总产达到60万吨,全市茶叶总产达到8000吨,蔬菜总产达到400万吨。(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2、培植壮大龙头企业。2010年力争引进和培育5个以上在国内有影响、国际有市场的知名品牌,有40家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过亿元,其中湖北新丰粮油土特产品公司等8家年销售收入过5亿元,湖北金华等5家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努力建成全国重要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区。(市农业局、市农机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县市区组织落实)


3、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1)农田水利建设工程。改造中低产田50万亩,使其变为稳产高产良田。抓好引丹等大型灌区和石门等中小灌区设施的维护和改扩建,改善有效灌溉面积307.5万亩。加强对汉江、唐白河、蛮河和小清河等堤防的整治加固。(市发改委、市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2)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健全农业科技推广应用体系、农业机械化推进体系、农产品及农资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业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市农业局、市农机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3)扶贫开发工程。加大贫困地区、革命老区的资源开发和建设力度,力争五年内基本解决极端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巩固提高低收入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市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和县市区组织落实)


4.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行政村100%通广播电视。实施县乡村“通畅工程”,完成40条、700公里县乡公路改造,建成8000公里通村公路,实现行政村100%通公路、中心村通客车。完善农村电网,集中力量解决农村偏远山区用电难。解决部分地区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农村居民安全饮水率达到90%。大力实施“一建三改”工程,提高沼气普及率。(市发改委、市农办、市交通局、市广播电视局、襄樊供电公司、市水利局会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5.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和稳定就业,力争5年培训农民工50万人次,组织农村劳动力跨地区就业65万人。(市农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四)现代服务业重点任务分解。


1.突破性发展现代物流和商贸流通业。加快樊城商业区、襄樊国际商都、国际汽车博览中心等商贸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汽车物流中心、鄂西北综合物流中心、大型铁路物流中心、煤炭配送中心、区域性消费品物流配送中心、进出口产品物流中心、粮食物流中心、棉花交易集散配送中心。争取培植2家年营业收入过50亿元的特大型批发市场,培植15家左右年营业收入过10亿元的大中型流通企业。积极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建设工程,拓展农村消费市场。(市商务局、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2.加快发展旅游业。重点建设“四区十景”;打造以隆中风景区为核心的“三国文化游”和“荆山生态游”两大品牌;把鱼梁洲建设成为集休闲、度假、旅游为一体的特色鲜明的现代服务业聚集区;打造汉江观光旅游风光带;大力开发生产三国系列、楚文化系列等旅游商品。早日把襄樊建成鄂西北及毗邻地区重要旅游集散地和目的地。2010年力争年接待游客突破1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80亿元,年均增长22%。(市旅游局会同有关县市区组织落实)


3. 加速发展信息产业和通讯服务业。2010年全市通信光缆达7000皮公里,交换机总容量达460万门,其中固定和移动电话用户分别达150万户和200万户,普及率分别达29%和33%。互联网宽带用户达30万户,“十一五”期间年均增长50%。基本普及城市宽带网,实现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市信息产业局会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4.积极引进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襄樊发展,建立健全各类融资平台和信用担保体系,促进金融服务业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吸引和支持各类社会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发展地方商业银行。(市人行、市银监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五)改革开放重点任务分解。


1.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完善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体制。全面推进事业单位综合配套改革,建立新型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精简机构,分流富余人员,提高效能,强化服务。(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2.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出资人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行企业负责人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完善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明确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市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3.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和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深化国有农场、林场和“小三场”改革。(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农办、市农业局、市农垦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4.深化部门财政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四项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5.加快投资体制改革。健全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改进投资调控方式,健全以规划为依据,以土地和环保为约束,与金融、财政、税收等密切配合的投资宏观调控体系。(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6.扩大对外开放。力争5年利用外资和对外出口分别达到2亿美元和3亿美元以上。(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六)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重点任务分解。


1.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第一,大力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8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建立企业研发中心或技术中心,争取建立2-3个国家级和20个省级技术研发中心。力争在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生物农业、激光加工、数控系统、环保等领域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力争在电动汽车、新材料、磷资源开发利用、农林动植物新品种选育等方面取得一批重大创新成果和发明专利。第二,以襄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国家火炬计划襄樊汽车动力与部件产业基地、谷城节能与环保产业基地为依托,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为先进适用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打造平台和载体。第三,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其销售收入的5%,其他企业研究开发经费一般不低于其销售收入的3%,全市研究开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不低于1.5%。(市科技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2.提高教育水平。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切实提高师资特别是农村师资水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发展规范化的农村寄宿制中小学,落实从2007年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的政策,不让一个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贫困而辍学。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扩大优质高中资源,2010年全市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应届初中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的比例达到85%以上。加快发展高等教育,把襄樊学院建成学科专业结构合理、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综合性大学。突出发展中、高等职业教育,巩固提升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级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的地位,争创国家重点示范院校;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力争再创建一所高等职业院校。(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3.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行政管理人才、企业经营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育、吸引、使用各类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七)统筹城乡协调发展重点任务分解。


1.优化区域经济布局。构筑三大区域经济板块,即:中心城区、平原丘陵区、西南山区。(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农办、市商务局、市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落实)


2.完善城市发展格局。彰显历史文化名城和山水园林城市特色,加快形成以市区为中心、县城和重点城镇为支撑、建制镇为依托、规模适度、经济繁荣、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城市和城镇群。2010年将全市50%的小城镇建成经济繁荣、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健全、环境优美、富有特色的新型小城镇。(市建委、市规划局会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3.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力争经过5年的努力,涌现出一批各具特色的经济强县,每个县(市)区都有1-2个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支柱产业,多数县(市)有几家税收过千万元的骨干企业,县级财政状况明显好转,自主增长能力初步形成。争取“十一五”末部分县(市)进入全省前十名。(市经委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八)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任务分解。


1.加强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襄樊市区路网建设,完善樊城区“八纵八横”十六条道路网络;消灭市区泥巴路;兴建汉江三桥,形成畅通快捷的城市交通网络。实施“亮灯到门工程”,城市建成区内路灯照明覆盖率100%,消灭路灯照明死角。建成城市天然气输配工程,完善城市天然气管网,大幅度降低煤炭消费的比重,提高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消费比重,优化城市能源结构,建设清洁节能城市。建成市五水厂四期工程、市二水厂扩建等城市供排水设施,完善供排水网络,提高供排水能力,城市人口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加强市区绿化。加强新建道路和城区重点道路及水系两侧的绿化建设,形成中心城区的道路、水系绿化网,提高城市绿化美化水平。保护好古隆中、张公祠、黄家湾、万山等城市近郊林地,逐步建设邓城遗址公园、岘首山公园、紫贞公园、小清河滨水公园等,不断提升襄樊园林城市的形象。(市建委、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园林局、襄樊供电公司、襄樊水务集团公司、市煤气公司等会同有关部门落实)


2、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成双沟――尹集绕城高速公路,大力支持麻城至竹溪高速公路襄樊段、孟楼至房县高速公路襄樊段等项目建设,2010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516公里。加紧建设市区高速出口路,完善国道干线公路主循环网络,实现市区到县(市)通达高速化,国省干道高等级化,县(市)到乡公路硬化,综合运输管理信息化,形成市域范围内1小时经济圈。大力支持汉丹铁路复线襄樊段、襄渝铁路复线襄樊段、焦枝铁路襄樊段电气化改造、襄樊铁路枢纽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加大对汉江航道疏浚、整治力度,建设汉江航道水运主通道,提高航运能力,实现江河直达、江海联运;改扩建沿江码头,加强主要港口集装箱等专业化码头建设和技术改造。更新改造襄樊机场,改扩建候机楼,增加航线,提高运力。(市发改委、市交通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落实)

(九)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重点任务分解。


1.加强污染防治。以保护汉江、南河、蛮河、滚河、唐白河、小清河为重点,加强水污染治理。重点抓好鱼梁洲污水处理二期工程、襄城污水处理工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襄阳区截污管网干道,以及各县(市)城关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形成污水处理体系,实施城市水环境治理工程;加强企业废水达标排放,坚决关闭不达标的企业。2010年工业废水稳定排放达标率达到9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70%。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用量,推广使用有机肥、低毒农药、生物农药,减少面源污染。2010年,汉江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主要支流小清河、唐白河、滚河、蛮河、南河达标率达到70%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重要水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


调整能源结构,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禁止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造成空气污染的企业;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2010年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95%,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85%,SO2年排放量控制在5.08万吨以内,颗粒物年排放量控制在5.32万吨以内,城市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率达90%;襄樊市区空气质量好于Ⅱ级标准的天数超过290天。


推行垃圾无害化与危险废弃物集中安全处置,加快市垃圾处理基础设施,老河口、枣阳、宜城、谷城、保康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等环保设施建设。2010年,城市生活无害化垃圾处理率达90%,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所下降,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


加强对建筑施工、工业生产和社会生活噪声的监督管理。加强交通管理,在中心城区切实执行机动车限速和禁鸣的规定。2010年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9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dB(A),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小于70db(A)。(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建委、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2、改善生态环境。“十一五”末全市水土流失面积占全市面积的比例由现在的38%下降到34%,矿山生态破坏恢复率由现在的30%提高到40%,森林覆盖率由现在的41%提高到45%。巩固现有28个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小区建设成果,争取保康五道峡省级自然保护区升格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市受保护的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占全市总面积的12%,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的比例达35%。(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3、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做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争取成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4.着力建设节约型社会。


依法管理矿产资源,重点加强对磷矿资源的管理。(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千方百计减少能源和资源消耗。依法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浪费资源、污染严重、技术落后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能耗高、污染重的传统产业,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的新型工业化产业,依法推进清洁生产,促进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及污染排放量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大力推广以节能节材为重点的节能建筑,积极推广应用新型节能墙体、屋面保温和隔热技术与产品。从2006年起,市区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一律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实心黏土砖;2008年县(市)所在城区及重点中心镇全部达到上述要求。(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依法强化土地管理。坚持保护与开发、占有与复垦相结合的原则,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对城市规模和用地面积进行重新核定,调整城市建设用地结构。(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加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建立起全社会关注水资源、节约水资源的有效机制,实现建设“节水型城市”的目标。(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经委、市发改委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十)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重点任务分解。


1.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建设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五年内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0万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2.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工资管理体制。健全完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进一步健全工资支付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3、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2010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城镇失业保险覆盖率和城镇医疗保险覆盖率分别达到95%、94%和98%。继续保持城镇低保全覆盖,提高保障水平。基本建立农村困难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优抚保障机制和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和城乡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提高救助能力和水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4.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健全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应急指挥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切实做好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的防治工作。对艾滋病人全面实施“四免一关怀”政策。2010年全市主要传染病报告发病率下降5%,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治疗、救助率达100%。全面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免费接种,儿童计划接种免疫率达到100%。逐步建立“惠民医院”,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市卫生局、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5.促进人口健康发展。


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稳定低生育水平。全市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0‰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5‰以内。依法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07左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巩固传统体育优势项目,开发具有潜力的后备项目,提高竞技体育水平。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及全民健身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全面增强人民体质。(市文体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健全完善以家庭供养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福利机构为补充的老年福利服务体系,大力推行“福星工程”,兴办养老院和福利院,老年人集中供养达到95%。(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组织落实)


维护妇女在参政议政、文化教育、就业与劳动保护、卫生保健、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不断发展儿童事业,为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市妇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贯彻落实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维权等相关政策措施,不断改善残疾人生存和生活状况。(市残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十一)全面建设和谐襄樊重点任务分解。


1.加大“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行为,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2.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积极探索和建立安全生产经营的长效机制,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明显好转。(市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协调机制,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体系,全面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应对重大突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处置食品药品突发事件的能力。(市食品卫生监督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4.深入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搞好国防动员工作,提高全民国防意识。(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5.加强人防工程建设和地下资源的开发利用,提高城市的综合防护能力。(市人防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6.抓好市博物馆、市广播中心综合大楼、市社会科学活动中心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成一批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的标志性文化建筑。大力发展社区文化、村镇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企业文化等系列群众文化,培育有地方特色的文化资源。加大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市档案馆、方志馆等设施建设。(市文体局、市档案馆、市广播电视局、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市地方志办公室、市财政局组织落实)


7.全方位创建文明城市。力争“十一五”期间襄樊成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级双拥模范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市文明办、市园林局、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以《纲要》为指导,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层层抓好落实,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对分解任务进一步细化,制定具体、可行、详尽的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并提出实施意见,上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对负责落实约束性指标的有关部门,要将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

(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认真履行职责,真抓实干,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纲要》实施。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协调,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落实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跟踪落实,确保实效。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对《纲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监督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报告落实《纲要》的进展情况。市发改委要加强评价和考核工作,每年对各县(市)区、各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建立约束性指标评价和考核制度,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报市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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