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黄姜皂素清洁生产的意见
十政发[2006]40号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黄姜皂素清洁生产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推进黄姜皂素清洁生产,切实解决黄姜皂素生产中的环境污染问题,促进黄姜产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皂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我市黄姜产业发展实际,现就推进黄姜皂素清洁生产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黄姜皂素清洁生产的重要意义
黄姜产业是我市"十五"期间快速发展壮大起来的富民强县的支柱产业。当前,黄姜产业在遭遇市场风险的同时,还因污染物超标排放而面临限期关停的严峻考验。在环保、资源、市场的三重压力下,黄姜产业已经成为各方共同关注的焦点。采用清洁生产新工艺,集成整合已取得的技术成果,解决黄姜皂素加工污染问题是确保黄姜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因此,必须推进黄姜清洁生产工艺,加强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引导黄姜产业走上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良性发展轨道。
二、严格环保执法,鼓励支持推进清洁生产
(一)在2006年12月31日前,坚决依法关停所有生产能力和工艺不符合相应规定的包括由水解物折合成皂素的生产装置(或企业),停止使用盐酸酸解法提取皂素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不能达标的皂素生产装置;2007年12月31日前停止使用100吨/年以下皂素(含水解物)生产装置。生产能力在100吨以上的皂素加工企业要按照新的产业布局,通过参股、合股、改造等方式进行重组,做强做大企业,推进清洁生产。
(二)自2007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十政办发〔2004〕52号文件中关于停收黄姜加工企业环保排污费的规定。从黄姜加工企业中征收的排污费,地方留成部分用于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的示范项目建设。对于现在已开展清洁生产研发且有较好基础的科技型企业,进一步争取国家《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地区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专项经费支持。同时,继续做好争取国家科技部、省科技厅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循环经济试点项目、省经委及其它有关专项资金支持的工作。
(三)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家《皂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推广应用清洁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从2007年7月1日起,所有黄姜皂素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新标准的要求,做到达标排放。否则,一律不得继续生产。
(四)按照循环经济模式,引导生产企业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坚持清洁生产、综合利用、达标排放、可持续发展。支持郧西县依托郧西黄姜生态科技园配套建设年产500吨皂素的加工能力,竹溪县依托黄姜循环经济园配套建设年产500吨皂素的加工能力,张湾区依托圣奥化工园及秦岭中地科技公司建设年产300吨皂素的加工能力;支持竹山县明清医药化工公司、鑫源皂素公司和房县金田皂素有限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三、集成整合,推广黄姜清洁生产工艺中的有关技术
按系统工程要求,注重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加大产学研联合攻关力度,开放集成,优化工艺,探索一套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环保达标的生产工艺。
(一)酸解之前阶段:进一步完善物理分离法并予以推广应用;用物理方法直接分离淀粉、纤维,减少进入酸水解物料,减少污染层级和后续污染处理负荷。
(二)皂素提取阶段:推广使用硫酸法进行酸水解、提取皂素并进行酸回收利用。加快酶解法提取皂素新工艺的应用研究。
(三)综合废水处理阶段,以达标排放为目标,综合应用膜技术、湿地净化和其它先进生化处理办法,注重"三段式两相厌氧法"对加工废水进行末端治理的技术应用。
(四)支持竹溪县创艺皂素有限公司开展循环经济模式试点工作,加快建设湖北省黄姜加工工程技术中心,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工艺技术,将示范工程生产规模扩大到300吨以上,实现连续生产、达标排放。
(五)支持北京大学与郧西县百科皂素有限公司开展"黄姜清洁化生产皂素--资源综合利用--废水治理达标排放一体化技术"研究开发,形成中试成果,尽快应用于工业生产。
四、加大资金投入,培育龙头企业
(一)捆绑有限资金,支持龙头企业进一步开发并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充分利用国家对技术创新、环境保护、循环经济、板块经济、县域经济、南水北调、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政策,以项目为载体,以企业为主体,争取政策性资金支持;按照"多级联动、多方整合、政府调度、集中使用"原则,统一调度和协调政策性资金,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和审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政府鼓励黄姜产业科技园区建设,在土地审批、规费征收、招商引资、融资贷款等方面积极协调、给予支持。对已进行清洁生产并实现达标排放的企业,按照国家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予以支持。
(三)培育龙头企业。县级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环保、农业等部门每年要对开展黄姜清洁生产的龙头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投入,用于支持企业完善清洁生产工艺和研究开发深加工产品技术,延长产业链,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生产污染少且易于治理的双烯、沃氏物、黄体酮、氢化可的松等深加工产品的企业,按照市场需求自主发展。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引导农民和企业正确处理现实和长远、发展与环保的关系,引导黄姜产业走经济和生态的"双赢"之路。市发展改革委、经委、科技局、环保局、财政局、地税局、南水北调办、农业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合力推进黄姜产业清洁生产各项工作。各地要加强对黄姜生产企业的监管,对违法经营、严重污染环境和恶意竞争者依法严肃处理。
(二)加大督办落实力度。各级政府要制定工作日程表,明确工作进度,强化推进措施,加快清洁生产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确保黄姜皂素生产如期实现达标排放,实现黄姜产业可持续发展。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