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庙湖水体污染源控制工作的意见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庙湖水体污染源控制工作的意见
? 荆政办发〔2006〕78号
荆州区人民政府:?
庙湖水体污染治理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确保庙湖治理工作达到预期效果和庙湖水体免遭二度污染,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意见,你区要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严格做好庙湖水体污染源控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庙湖水体污染治理工艺要求在治理过程及保质期间,上游企业必须按庙湖水体能够承受的污染负荷达标治理,即出厂水质必须达到COD<60mg/l指标。?
二、对仅采用物化处理的拍马东线企业,因不可能达标排放,必须坚决予以关停。?
三、庙湖水产养殖是庙湖水体污染的重要因素,在治理过程及保质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污染水体的养殖活动。?
四、荆州区政府是各企业污染治理和养殖活动限制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实施有效协调,确保庙湖水体治理达标。一是采取严格措施,实施对关停企业的监管;二是鉴于庙湖水体系由美国艾德洁公司承包治理,上游各企业工业污水处理宜统一委托该公司管理运行;三是制定庙湖水体水产养殖的管理规定,防止造成二度污染;四是控制流域内乡镇居民生活污水的排放量和污染总量;五是协调各方,为庙湖水体污染治理工程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六是建立庙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机制。?
五、如因你区工作不到位,给庙湖水体污染治理造成影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你区承担。
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