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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十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十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十政办发[2006]119号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十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十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和各自职能,组织专班,认真落实。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十堰)经济社会
               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曾培炎副总理关于"要及早研究和部署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问题"的指示精神,国家发改委正着手编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我市属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地,为全力推进市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配合国家有关方面深入开展调查论证,积极汇报争取,努力将我市水源地经济社会发展思路、发展重点、支撑项目、政策要求等纳入国家规划,确保中线工程的长期安全运行和水源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我市须抓紧制定《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十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编制原则
  《规划》要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更新规划理念,突出规划重点,改进规划方法,充分体现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的指导思想。
  (一)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规划》的编制工作,全面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二)坚持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相衔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优质水源地建设,为编制《规划》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市在未来5-20年间,经济、人文、社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发展目标,要与"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相衔接,既要研究提出预期性、导向性的指标,又要研究提出一些具有约束力、可评估的指标;既要研究提出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宏观管理指标,又要研究提出社会发展、人民生活等方面的社会发展指标。
  (三)坚持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根本性转变。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是未来5-20年甚至更长时期我市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的最重要途径。《规划》的发展思路要充分体现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要求,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四)坚持促进协调发展。把促进城市与乡村、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等方面的协调发展,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
  二、编制任务、程序和时间安排
  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水源地建设和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研究提出《规划》的战略目标、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重大政策。《规划》编制工作主要从以下三个层面展开:
  (一)全市总体规划
  《规划》是我市水源地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在各县市区规划和行业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
  《规划》由市政府提出,起草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市有关部门参加。工作分二个步骤:一是9月10日前,由市发展改革委草拟《规划》初稿。二是9月20日前,在与国家进行衔接、吸纳部门及县市规划的基础上,形成《规划》送审稿,呈送市委、市政府审查后上报。
  (二)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是以我市水源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是市《规划》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大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由市直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于9月10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三)县市区规划
  各县市区规划的编制,要符合市规划的总体要求,与市专项规划相衔接。各县市区规划的编制进度,应尽可能与市的编制进度同步,并就规划中的支柱产业、重大项目及布局、重要的资源开发以及其他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规划内容,与市发展改革委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各县市区规划于9月10日前送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各县市区专项规划可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参照市专项规划的安排自行确定。?
  三、编制要求
  (一)突出规划重点。科学界定规划编制领域,规划重点要放在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认真分析未来面临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大项目等,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政策措施。?
  (二)加强重大项目的研究和论证。重大项目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重大项目主要是指应由政府配置资源的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生态、市政、教育、科技、文化等建设项目,也包括一些应由政府协调建设、不直接参与投资的支柱产业大型项目。要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重大项目,明确5-20年需要建设的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项目,并要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及论证工作。
  (三)增强规划编制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要重视规划过程,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能更好地反映民情,提高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四)加强规划间的衔接协调。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是保障规划科学性、有效性的必要环节。要做好市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县市区规划的衔接,注意与国家各类规划的衔接,增强规划的全局性。
  四、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
  编制《规划》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短,任务重,涉及面广。为保证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涂明安任组长,有关单位为成员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能包括:
  (一)统筹协调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县市区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召开规划衔接会议,协调解决规划编制和衔接过程中重要问题。
  (三)协调市有关部门加强与国家相关部门的联系,加强各重点专项规划与国家的有关规划的衔接,争取我市所提出的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大投资能够列入国家编制的规划和重大项目库。
  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相应作专班,把工作做细做好。
  编制《规划》所需经费,由财政专项安排。
  附件:
  1、专项规划及分工
  2、全市总体规划提纲

附件1: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十堰)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具体分工

  总体规划,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工业化发展规划,由市经委负责;
  城镇化发展规划,由市建委负责;
  市场化发展规划,由市商务局负责;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由市环保局负责;
  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由市农业局负责;
  旅游业发展规划,由市旅游局负责;
  水利及水资源利用规划,由市水利局负责;
  电力发展规划,由市经委负责;
  林业发展规划,由市林业局负责;
  交通发展规划,由市交通局负责;
  科技发展规划,由市科技局负责;
  土地利用规划,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教育发展规划,由市教育局负责;
  信息产业发展规划,由信息产业局负责;
  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由县市卫生局负责;
  人才发展规划,由市人事局负责;
  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由县市劳动保障局负责;
  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由市文体局负责;
  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划,由市计生委负责;
  广播电视发展规划,由市广播电视局负责;
  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由市文体局负责。

附件2: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十堰)
                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纲

  一、发展现状和主要问题
  (一)发展现状
  (二)面临的主要问题
  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规划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三、基础设施建设
  (一)交通设施
  (二)水利设施
  (三)电力基础设施
  (四)邮电通信设施
  四、产业发展
  (一)发展现代农业
  (二)发展县域经济
  (三)旅游业
  (四)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
  (五)服务业
  五、环境治理与生态建设
  (一)水环境治理
  (二)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
  (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四)生态屏障建设
  (五)自然灾害防治
  六、社会公共事业建设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
  (二)科技教育
  (三)医疗卫生
  (四)文化体育、广播电视
  (五)扶贫和社会救助与优抚
  七、完善城镇体系和功能
  (一)中心城市功能
  (二)城镇发展
  (三)乡村建设
  八、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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